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向董事、监事和高管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当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克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等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张克文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3)。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资金理财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