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向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大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