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2月20日起至近日收到数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所涉项目主要为承担国家指定任务而收到的科研专项经费、专项补助及自用成品油消费税退税款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政府补助项目 | 政府补助金额 | 日期 | 取得政府补助的依据 | 发放主体 | 发放事由 |
1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 | 680,000.00 | 2019年12月20日 | 项目任务书 |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 科研专项经费 |
2 | 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项目补助 | 218,900.00 | 2019年12月23日 | 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 专项补助 |
3 | 自用成品油消费税退税款 | 12,887,078.40 | 2019年12月30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油(气)田企业生产自用成品油先征后返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1]7号) | 财政部北京监管局 | 税收返还 |
合计 | 13,785,978.40 | - | -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将根据项目的研发进度和实际情况,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的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