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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时“光大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补充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时“光大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补充提示性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年7月12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光大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2020年度分红派息基本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2.10元(税前),现金股息总额共计约人民币113.47亿元。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本行将维持分配现金股息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股息,并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行于2021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41),该公告亦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和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光大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本行将于2021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上述公告亦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和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自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年7月12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光大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光大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本行本次分红派息的光大转债持有人可在2021年7月9日(含当日)之前的交易日进行转股,具体转股要求请参阅本行于2017年3月15日披露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其他

联系部门:本行资产负债管理部

咨询电话:010-63636363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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