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光大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人民币3.76元/股
? 光大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人民币3.55元/股
? 光大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1年7月21日
2021年6月29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2.10元(税前)。2020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行于2017年3月17日发行了面值总额为300亿元人民币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光大转债”,债券代码“113011”。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光大转债发行之后,当本行因派送现金股利使本行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光大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以上公式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根据上述约定,因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光大转债自2021年7月12日至派息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0日)期间暂停转股,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7月21日)恢复转股,光大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21日由3.76元/股调整为
3.55元/股。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