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同意给予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贷款15亿元、给予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产品户)集团授信额度61.1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商业银行正常交易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相关条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交易公允。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王开国朱玉辰陈继武孙铮陈乃蔚陈凯毛惠刚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