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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峰环境: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司代码:601827 公司简称:三峰环境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下属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重庆三峰科

技有限公司、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重庆丰盛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重庆黔江三峰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重庆三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重庆市秀山县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市武隆区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重庆垫江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重庆荣昌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重庆新离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三峰新动力能源有限公司、重庆三峰夔门新能源有限公司、成都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昆明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东营黄河三角洲三峰生态能源有限公司、西昌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大理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六安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泰兴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梅州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鞍山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库尔勒三峰广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阿克苏三峰广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赤峰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浦江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白银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诸暨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吕梁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营山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陆河三峰环保有限公司、汕尾市三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风险评估、财务报告、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全面预算、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内部信息传递及内部监督等业务活动或管理活动的有效性进行客观评价。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组织架构、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业务、工程项目及合同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2.5%≤错报<利润总额5%错报<利润总额2.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会计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损失资产损失≥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2.5%≤资产损失<利润总额5%资产损失<利润总额2.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 (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并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4)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重要缺陷(1)受到较大影响的政府监管部门的处罚;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要损失; (3)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4)发生较大安全环保事故。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内部控制流程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因此,一般缺陷所导致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并已经或正在落实整改。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内部控制流程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因此,一般缺陷所导致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并已经或正在落实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截至报告基准日,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行良好,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建立了与其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并得到了有效实施,本年度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2024年,公司将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梳理、优化业务执行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廖高尚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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