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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凯龙: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6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9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6日和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编号:2021-044)。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8日、2021年3月20日及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截至2021年5月12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陕国投·美凯龙第三期员工持股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5,78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成交均价约为9.50元/股,成交金额合计约为14,994.30万元,剩余金额留作备付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2021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5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编号:2021-044)。2021年10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354,732,673股,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公司15,78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之日(2021年5月 13日)起计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及信托计划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60日内(含年度报告公告当日),或有关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至年度报告公告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2、公司审议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含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当日),或有关季度或半年度期间结束之日起至该定期报告公告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3、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4、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5、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之日起(2021年5月13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且清算、分配完毕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若定向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或存续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终止或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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