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 12月10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 ||||
首席合伙人 | 肖厚发 |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 | 179人 | ||
2023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395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45人 | ||||
2022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6.6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5.40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3.52亿元 | ||||
2022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366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4.29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3家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和2023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中国境内审计机构,为公司2023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同时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9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事前对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并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及审计结论进行沟通,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3月28日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机行”)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 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CL Partners CPA Limited) | ||
成立日期 | 2008年 5月14日 | ||
注册地址 | 香港特别行政区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二座3203A-5室 | ||
首席合伙人 | 项婷 |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 | 6人 |
2023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3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6人 | ||
2023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6,000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4,500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4,000万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 H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26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3,000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房地产和建筑、环保工程、农业、医疗、汽车、媒体及娱乐、科技、金融、营销、信贷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4家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和2023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先机行为公司2023年度
中国香港审计机构,为公司2023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9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事前对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先机行的职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先机行为公司2023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并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先机行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并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及审计结论进行沟通,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先机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