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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3

证券代码:601860 证券简称: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19-032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给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信1.2亿元、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授信

1.5亿元、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新增授信额度0.5亿元,期限均为1年。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表决事项:公司董事张丁按规定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信集团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给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信1.2亿元、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授信1.5亿元、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新增授信额度0.5亿元,期限均为1年。此次对公司主要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新增关联交易额度共3.2亿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1.5亿元。该额度已经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披露,不再按照累计计算原则计入本次关联交易额度。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

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均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4月9日,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周易,注册资本90766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经营范围: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证券投资咨询,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末,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767.31亿元,净资产

947.9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07.48亿元,净利润53.6亿元。

2.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16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崔春,注册资本26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6号1222室,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末,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50.53亿元,净资产57.3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4.67亿元,净利润13.72亿元。

3.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16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杨青峰,注册资本5418.4万元人民

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C座,经营范围:Ⅱ类、Ⅲ类医疗器械销售(按医疗器械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和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工程设备销售、安装,仓储,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业务,建筑工程安装,黄金制品、通信设备和通讯器材的销售。各类工具的包装、组装、加工及设计。煤炭批发与零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代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代理报关,货物的搬运、装卸、仓储,包装服务;物流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末,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总资产250347万元,净资产4505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24716万元,净利润305万元。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由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因交易金额不足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规定程序。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银行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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