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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洪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3年2月27日正式退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前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洪平,1954年出生,曾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任汉德资本主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

SH600115/HK0670)、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

SH600029/HK0105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SH600000)、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2594.SZ)独立董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SH600036/HK3968)。1987年至1991年,在上海市政府工业及运输管理委员会及上海石化(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338;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0688;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SHI)工作,并参与了第一批H股上海石化到香港和美国上市的全过程。1992年至1996年,担任国务院国家体改委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指导小组成员之一及中国H股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主席。1996年至1997年,担任百富勤亚洲投行总经理,1997-2006年担任巴黎百富勤亚洲投行联席主管。2006年至2010年,担任瑞银投行亚洲区主席。2010年至2015年,曾担任德意志银行亚太区执行主席。本人大学本科,中国香港籍,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学专业。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本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依法合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情形。在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1次,审核委员会1次,薪酬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方面,本人作为主席,认真审阅并同意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方面,本人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A、H股及内部控制整合审计方案的报告;审阅并同意了公司2022年度工资总额额度的相关议案。

本人认为,在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审议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专委会的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于1月13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了审核委员会会议,听取并同意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A、H股及内部控制整合审计方案的报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等程序,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董事任免情况

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目前尚未发现需要提出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前独立董事,在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扎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洪平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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