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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发: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和本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核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的构成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陆建忠先生、陈国樑先生以及非执行董事黄坚先生组成,并由陆建忠董事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公司所有委员均自公司非执行董事中产生,且独立非执行董事超过半数,其中第七届董事会现任审核委员会委员中陆建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的构成均符合《监管指引第1号》及《审核细则》的要求。

二、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平均出席率100%。

(一)定期会议4次:

1.2023年3月29日,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本公司2022-2023年度内审情况的议案;

(2)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A+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2023年4月27日,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年8月29日,现场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2023年10月27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临时会议3次:

1.2023年1月13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同意《关于信永中和2022年A、H股及内部控制整合审计方案的报告》。

2.2023年11月9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海宁保险经纪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3.2023年11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同意《关于信永中和2023年A、H股内部控制及审计方案的报告》。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审核细则》的相关规定,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定

期报告。在年报审计过程中:

1、在审计师进场前,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境内、外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等相关资料,对审计总体策略、审计计划等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2、 在审计师进场审计过程中,审核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督导,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审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

3、审核委员会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审核委员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的财务报告已经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建议董事会通过公司2022年度业绩及财务报告。

四、审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认真履行对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公司各项关联交易采用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合理,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各项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总体评价

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认真遵守《监管指引第1号》、公司《章程》《审核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在新的一年中,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将继续兢兢业业,认真履行审核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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