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监事审阅。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
务报表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编
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编制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3、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4、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69,239,538.78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备查文件:
1、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