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9[074]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登记日:2019年8月20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5,291.40万份
? 本次股票期权登记人数:120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发布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摘要及相关制度,具体请见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招商轮船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发布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修订说明。具体请见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19年3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13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请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发布的2019[026]号公告。
4、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招商轮船股票期权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发布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权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和修订说明的公告。具体请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对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以张榜的方式进行了公式,公示期自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4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监察部未收到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激励对象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请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发布的2019[066]号公告。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9年7月18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5,291.40万份
4、授予人数:120人
5、行权价格:3.92元/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
(1)自授予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均为七年,
即员工可在授予之日起的七年内依照事先安排的生效和行权时间表行权,授予之日起七年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2)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24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股票期权授予满24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3)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生效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表安排分期行权:
行权期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满两周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满三周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48个月(满四周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8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4% |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的完成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招商轮船期权
2、 股票期权代码(三期):0000000347、0000000348、0000000349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9年8月20日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名单及数量: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授予股数 | 占本次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谢春林 | 董事长 | 980,000 | 1.85% | 0.016% |
2 | 宋德星 | 副董事长 | 755,000 | 1.43% | 0.012% |
3 | 王永新 | 董事、总经理 | 980,000 | 1.85% | 0.016% |
4 | 苏新刚 | 董事 | 980,000 | 1.85% | 0.016% |
5 | 赵耀铭 | 董事 | 787,000 | 1.49% | 0.013% |
6 | 邓伟栋 | 董事 | 903,000 | 1.71% | 0.015% |
7 | 刘威武 | 副总经理 | 980,000 | 1.85% | 0.016% |
8 | 张保良 | 副总经理 | 942,000 | 1.78% | 0.016% |
9 | 吕胜洲 | 财务总监 | 838,000 | 1.58% | 0.014% |
10 | 闫武山 | 副总经理 | 787,000 | 1.49% | 0.013% |
11 | 徐晖 | 副总经理 | 787,000 | 1.49% | 0.013% |
12 | 丁磊 | 副总经理 | 683,000 | 1.29% | 0.011% |
13 | 孔康 | 董事会秘书 | 612,000 | 1.16% | 0.010% |
14 | 张士伟 | 总轮机长 | 612,000 | 1.16% | 0.010% |
15 | 李佳杰 | 财务副总监 | 612,000 | 1.16% | 0.010% |
16 | 邹盈颖 | 副总法律顾问 | 470,000 | 0.89% | 0.008% |
公司部门级干部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5人 | 18,272,000 | 34.53% | 0.301% |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子公司核心管理骨干和技术人员59人 | 21,934,000 | 41.45% | 0.362% | ||
合计 | 52,914,000 | 100.00% | 0.872% |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期权数量及授予登记人员名单与公司2019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招
商轮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和《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
,本次激励计划登记授予的5,291.40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总额约为人民币7,047.16万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自授予日起 后续年度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合计 |
年度摊销比例 | 15.00% | 36.00% | 29.13% | 14.92% | 4.96% | 100.00% |
年度摊销金额 (人民币,元) | 10,570,740.2 | 25,369,776.5 | 20,524,853.9 | 10,512,013.9 | 3,494,216.9 | 70,471,601.3 |
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期权公允价值基于截至2019年7月18日的相关参数测算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