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曹鸿先生、监事蒋红梅女士、职工监事余佳勃先生审议了会议议案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上半年经营和财务状况;
(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时,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处置部分船舶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伺机处置部分船舶资产,符合公司优化船队结构的需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