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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轮船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5

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目 录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会 议 议 案 ...... 4

议案1:关于为新建2艘VLCC向船厂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 5

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 6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股东大会”或“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鉴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需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二、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三、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四、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不得超过三分钟。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八、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方法详见公司2020年7月1日公告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8]号)。

九、本次大会审议了大会议案后,应对此作出决议,根据《公司章程》,普通决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公司聘请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 议 议 案

会议议案

会议议案内容
1关于为新建2艘VLCC向船厂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议案1:关于为新建2艘VLCC向船厂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非关联方新造2艘VLCC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订造2艘新型节能环保VLCC,合同船价共计不超过16,940万美元。

2020年5月18日,公司通过下属2家单船公司与大船重工签署2份《船舶订造协议》,2份协议总价款1.663亿美元。公司及时发布了临时公告《招商轮船购建VLCC油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号。

根据船舶订造协议的约定,公司或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单船公司正常履行造船协议向大船集团出具履约担保,保证按约定支付造船进度款。2020年6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此项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CMES Tanker Holdings Inc为2家新造船单船公司按约定支付三期共计30%的进度款向大船重工出具付款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6,652万美元,担保期限至《船舶订造协议》履行完成时止。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后公司发布临时公告《招商轮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号和《招商轮船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号,详细披露了公司拟出具的此项担保事项及董事会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请各位股东审议。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各位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仅有1项议案。请对此项议案在“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中选择一项打“√”,多选、不选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请在“股东或被授权人签名”处签署填票人的姓名,未签名或无法辨认签名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表决票填妥后,请投入现场指定投票箱。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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