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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泰电器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8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3日召开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9月27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2019—037号、临2019—040号公告、临2019—042号公告、临2019—051号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元/股(含33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按回购总金额上限100,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33.0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0,303,03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2,151,239,916股的

1.41%。按回购总金额下限50,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33.0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5,151,515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2,151,239,916股的0.70%。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本次拟将回购股份的9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5%用于股权激励计划,5%用于减少注册资本。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9年9月28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9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19年9月28日至2019年11月11日

每日8:30-11:30;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部

4、电话号码:0577-62877777-709353/709359

5、传真号码:0577-62763701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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