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878 公司简称: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楼敏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72,391,872.08元(母公司报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和1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人民币381,717,561.63元后,2020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890,674,310.4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855,186,848.23元,2020年度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745,861,158.68元。
目前公司正在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暂不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各项业务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走势高度相关,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及证券行业的监管政策调整,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在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风险,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政策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信息技术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有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董事长致辞
各位股东:
日升月落,2020终成过往。从年初到岁末,新冠疫情以山呼海啸之势席卷全球后屡屡泛动余波,世界深陷至暗时刻,各国经济和金融体系历经了极限挑战,全球经济陷入“二战”以来最严峻衰退,保护主义随之逆流涌动。世事波澜,改革定力如故。中国率先取得抗疫阶段性胜利,成为全球唯一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资本市场改革全面加速,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成为时代主题,券业迎来广阔发展机遇。疾风劲草,自强磨砺风骨。公司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6.37亿元,同比增长87.94%;净利润16.27亿元,同比增长68.17%。2020年末总资产突破900亿元,净资产达到190亿元。回顾这一年,我们勇毅笃行,履疾步稳。35亿可转债成功转股、100亿非公开发行顺利过会、并购营业网点如期落地,资本运作麦秀两歧,为夯实新程打下坚实基础;投资银行净收入创历史最佳,累计为实体经济融资逾2,500亿,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FICC收益率延续高水平增长,创新业务再创新高;财富管理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销售能力初露峥嵘;研究所重新扬帆起航,资管再返第一梯队,期货保持头部地位,品牌建设卓有成效,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在各项业务进取有为的同时,我们继续感恩社会责任担当,全力驰援疫情防控,累计捐款、捐物超800万元;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和东西部协作,帮扶县市全部脱贫摘帽,助力扶贫工作完美收官。
往者不谏,来者可追。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总结十三五、规划十四五的关键交汇之际,在迎接百年变局和行业重塑面前,我们不矜不伐,继续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深化机制改革,激发内部活力。坚持“资产——规模——收入——利润”良性循环的发展规律,围绕“产业、零售和交易”三条主线,服务万亿级产业、管理万亿级资产、连接万亿级市场,打造三大“万亿级”工程,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内生式增长;通过“资源整合、战略联盟、业务孵化”三种方式,构建紧密战略联盟,加快战略资源获取,探索外延式发展新模式;在深耕“长三角”基础上,稳步推
进“大湾区”“京津冀”和“成渝圈”等区域的布局,围绕重点业务条线的发展,持续提升国际化能力;通过“补充资本、优化负债、加强配置和提升投资能力”四轮驱动,持续优化资本运营,把握可遇不可求的增长机遇,为持续战略扩张提供强大支撑。
踵事增华,踔厉奋发。尽管时间的“盲盒”在过去一年打开了诸多不确定的因素,种下了众多未知的因果,但确定的使命早已在“两个百年”交汇期交付到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手中。迈向第一梯队的漫道虽阻且长,但通过开拓创新,我们坚信行则将至。
董事长:吴承根2021年3月16日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7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36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4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71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10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12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2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13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87
第十三节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 288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浙商证券、公司、本公司 | 指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有限 | 指 |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浙商证券前身 |
金信证券 | 指 | 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浙商有限前身 |
浙江省交通集团 | 指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沪杭甬 | 指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三高速 | 指 |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西子联合 | 指 |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
裕中投资 | 指 |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
台州金投 | 指 |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和信 | 指 |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川实业 | 指 |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顺投资 | 指 |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
浙商期货 | 指 |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
天马期货 | 指 | 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系浙商期货前身 |
浙期实业 | 指 | 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 |
浙商资本 | 指 | 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浙商投资 | 指 | 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东方聚金 | 指 | 宁波东方聚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东方聚金嘉华 | 指 | 宁波东方聚金嘉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聚金嘉为 | 指 | 杭州聚金嘉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商资管 | 指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浙商基金 | 指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股交中心 | 指 |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 |
浙商创新资本 | 指 | 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浙商国际金融 | 指 | 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聚金嘉同 | 指 | 杭州聚金嘉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省商业集团 | 指 |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通投资集团财务公司 | 指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新世纪期货 | 指 |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
WIND资讯 | 指 | 万得资讯金融终端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浙江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浙江省国资委 | 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基金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1-12月 |
报告期末 | 指 | 2020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浙商证券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SHANG SECURITIE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HESHANG SECURITIE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承根 |
公司总经理 | 王青山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注册资本 | 3,614,044,514.00 | 3,333,346,474.00 |
净资本 | 18,315,126,297.54 | 12,511,338,071.20 |
序号 | 证书名称/资质名称 | 资质内容 | 发证机关 | 核发时间 |
1 | 《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承销商资格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232号) | 核准股票承销商资格 | 中国证监会 | 2002.8.1 |
2 | 《关于核准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311号) | 核准从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 | 中国证监会 | 2002.10.12 |
3 | 《关于同意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我所B股经纪业务及A股席位转为B股有形席位的函》(上证会字[2002]153号) | 同意从事上交所B股经纪业务,B股有形席位号为NO.90172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02.12.9 |
序号 | 证书名称/资质名称 | 资质内容 | 发证机关 | 核发时间 |
4 | 《关于同意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B股席位的批复》(深证复[2002]318号) | 同意金信证券从事申请B股席位,B股席位编号为077000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02.12.12 |
5 | 《关于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十六家证券公司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信息字[2003]1号) | 核准从事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 中国证监会 | 2003.2.8 |
6 | 《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系统的通知》(中汇交发[2003]41号) | 准予公司参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组织的债券交易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 2003.2.24 |
7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证券公司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的批复》(银复[2003]68号) | 批准公司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从事同业拆借业务 | 中国人民银行 | 2003.4.1 |
8 | 《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主承销商资格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3]95号) | 核准股票主承销商资格 | 中国证监会 | 2003.4.17 |
9 | 《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90号) | 核准开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 中国证监会 | 2004.6.23 |
10 |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证书》(会员编号:000648) | 授予浙商证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07.4 |
11 |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证书》(会员编号:0072) | 授予浙商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07.4.27 |
12 | 《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483号) |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中国证监会 | 2008.4.1 |
13 |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证书》(证号:A00035) | 授予浙商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08.6.6 |
14 | 《关于同意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确认函》(浙证监函[2009]5号) | 同意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浙江证监局 | 2009.1.12 |
15 | 《关于同意浙商证券有限 | 同意开展定向资产管 | 浙江证监局 | 2009.1.12 |
序号 | 证书名称/资质名称 | 资质内容 | 发证机关 | 核发时间 |
责任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确认函》(浙证监函[2009]6号) | 理业务 | |||
16 |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 | 会员资格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2009.2.12 |
17 | 《关于对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无异议的函》(浙证监机构字[2011]97号) | 直接投资业务 | 浙江证监局 | 2011.8.26 |
18 | 《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08号) | 融资融券业务 | 中国证监会 | 2012.4.27 |
19 | 《关于反馈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函》(中证协函[2012]388号) |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2012.6.11 |
20 | 《关于浙商证券开展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12]494号) | 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业务 | 中国证监会 | 2012.9.18 |
21 | 《关于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经营外汇业务无异议的函》(浙证监机构字[2012]96号) | 同意公司换领《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 | 浙江证监局 | 2012.12.10 |
2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汇资字第SC201305号) | 批准从事“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2013.3.12 |
23 | 《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浙证监许可[2013]23号) |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浙江证监局 | 2013.3.18 |
24 |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股转系统函[2013]94号 | 同意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2013.3.21 |
25 | 《关于确认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上证会字[2013]85号) | 确认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13.7.1 |
26 | 《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深证 | 同意公司开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2013.7.2 |
序号 | 证书名称/资质名称 | 资质内容 | 发证机关 | 核发时间 |
会[2013]60号) | ||||
27 | 《关于反馈浙商证券权益类互换交易业务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函》(中证协函2014[198]号) | 通过浙商证券权益类互换业务方案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2014.4.21 |
《关于确认金融衍生品业务方案备案的函》(中证协函[2014]269号) | 对浙商证券收益互换业务方案予以备案 | 2014.5.23 | ||
28 | 《关于反馈浙商证券场外期权业务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函》(中证协函2014[434]号) | 通过浙商证券场外期权业务实施方案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2014.7.18 |
29 |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股转系统函[2014]1166号) | 同意浙商证券作为做市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2014.8.6 |
30 | 《关于同意开展柜台市场试点的函》(中证协函[2014]631号) | 同意开展柜台市场试点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2014.10.14 |
31 | 《关于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的函》(中证协函[2014]725号) | 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2014.11.20 |
32 | 《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无异议函》(证保函2015[27]号) | 对浙商证券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无异议 |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 | 2015.1.13 |
33 | 《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的通知》(上证函[2015]112号) | 股票期权经纪业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15.1.20 |
34 | 《关于开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业务权限的通知》 | 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业务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 2017.12.12 |
35 |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2018.7.20 |
36 | 《关于同意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备案的函》(中证协函[2018]388号) | 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2018.7.31 |
37 | 《关于浙商证券申请信用衍生品业务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19]473号) | 开展信用衍生品业务 | 中国证监会 | 2019.2.28 |
38 | 《私募基金服务机构登记 | 份额登记和估值核算 | 中国证券投资基 | 2019.7.3 |
序号 | 证书名称/资质名称 | 资质内容 | 发证机关 | 核发时间 |
证明》(登记编号:A00047) | 业务服务 | 金业协会 |
(16)2020年10月21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核发上能函〔2020〕21号文,确认浙商期货有限公司与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业务备案。
3、浙商资管
(1)浙商资管持有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8月9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066913005R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浙商资管3家分公司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中国证监会核发证监许可[2014]857号文,核准浙商资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4)浙商资管提交的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申请已获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准许开展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
4、浙期实业
(1)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于2013年3月19日出具的《关于浙商期货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备案申请的复函》(中期协函字[2013]51号),对浙商期货提出的关于设立风险管理服务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予以备案,备案试点业务为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和第三方风险管理;
(2)浙期实业持有中国期货业协会于2014年10月21日出具的《关于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新增试点业务备案申请的复函》(中期协函字[2014]382号),对浙期实业提出的新增业务予以备案,新增备案试点业务为定价服务、基差交易;
(3)浙期实业持有中国期货业协会于2016年5月27日备案的《关于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试点业务予以备案的通知》(中期协备字[2016]19号),对浙期实业提出的新增业务予以备案,备案试点业务为做市业务;
(4)浙期实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于2019年8月23日颁发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注册编码:3301910665; 检验检疫备案编号3333611993);
(5)浙期实业持有编号为02789105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6)浙期实业持有淳安县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1月8日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浙杭(淳)安经字[2020]13003366),许可范围为: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乙醇[无水]、硝化甘油乙醇溶液[含硝化甘油≤10%]、煤焦沥青、甲醇、苯、苯乙烯[稳定的]、液化石油气(工业生产原料用)、石油原油、天然气[富含甲烧的](工业生产原料用)、天然气(仅限工业原料用,含管道输送)。
5、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浙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9日获得香港证监会核准从事第2、5类受规管活动,即提供期货交易及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中央编号为BGD825;
(2)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香港交易所、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颁发的《期货结算公司参与者证明书》(证明书编号CP0367)以及《交易所参与者证明书》(证明书编号EP0406);2020年1月3日获得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颁发交易所参与证明书(证明书编号P2000)及香港中央结算所参与者资格;
(3)香港证监会于2019年3月5日核准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开展证券1、4号牌照业务,即证券交易及就证券提供意见。
6、东方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07976)。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晖 | 夏斌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
电话 | 0571-87901964 | 0571-87901964 |
传真 | 0571-87901955 | 0571-87901955 |
电子信箱 | zszq@stocke.com.cn | zszq@stocke.com.cn |
公司注册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20 |
公司办公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20 |
公司网址 | www.stocke.com.cn |
电子信箱 | zszq@stocke.com.cn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10楼董事会办公室 |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商证券 | 601878 | 不适用 |
本公司由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为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2002年4月20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104号),同意金信证券开业。2002年5月9日,浙江省工商局向金信证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1008689),金信证券成立,注册资本为52,000万元。
2、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6月14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109号),核准上三高速受让金信证券股东出资额。本次股权变更后,上三高速合计持有金信证券注册资本的70.46%,为金信证券的控股股东。
2006年8月4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181号),同意“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次增资
2007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254号),同意浙商有限股东认购浙商有限新增注册资本,浙商有限注册资本由52,000万元变更为152,000万元。
2008年2月15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260号),核准浙商有限将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浙商有限注册资本由152,000万元变更为212,000万元。
2011年1月6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0号),核准浙商有限股东认购浙商有限新增注册资本,浙商有限注册资本由212,000.00万元变更为291,470.1986万元。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12年7月10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18号),核准浙商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名称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2012年9月12日,浙江省工商局向发行人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00503)。
5、浙商证券上市
2017年5月12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3,333.34万股。2017年6月13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4万股,募集资金净额2,756,801,533.75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33,333.34万元。2017年6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7年8月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8442972K。
6、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2019年3月12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6号),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A股可转债累计有人民币163,000元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13,074股,公司股本变更为3,333,346,474股。
7、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前赎回“浙商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浙商转债”全部赎回。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25日(赎回登记日),累计转股数量为280,698,04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614,044,514股,注册资本由3,333,346,474元增加至3,614,044,514元。
(二) 公司组织机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构建了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体系,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内的三权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
1、 公司治理架构及组织结构图(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公司主要控股公司情况
(1)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东楼9-12层成立时间:1995年9月7日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胡军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2)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11号东港财富中心B座901-0038室
成立时间:2013年4月9日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持股比例:浙商期货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蔡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五金产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4楼4405室成立时间:2015年4月23日注册资本:港币5,000.00万元持股比例:浙商期货100%持股董事长:华俊经营范围:提供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提供期货合约交易和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4)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25号成立时间:2013年4月18日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盛建龙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5)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2305室成立时间:2012年2月9日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龚伯勇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29号28层2801室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26日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刘文雷
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重要参股公司情况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1801室
成立时间:2010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持股比例:25%
法定代表人:肖风
经营范围:从事基金管理业务(范围详见《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2)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290号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17层
成立时间:2012年9月3日
注册资本:70,000.00万元
持股比例:1.43%
法定代表人:蒋潇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
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分公司设立情况
序号 | 分公司名称 | 营业场所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29号29层(名义楼层,实际楼层26层) | 2020.5.22 | 王青山 |
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浙江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A座617-625 | 2014.5.20 | 林长富 |
3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 绍兴人民中路106号 | 2002.5.30 | 沈益丰 |
4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 台州市黄岩区台州市黄岩东城街道环城东路198号 | 2014.1.5 | 徐宏飞 |
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后街63号四世一品综合楼B幢四楼 | 2016.9.26 | 朱旭辉 |
6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 浙江丽水市花园路581号阳光商务大厦二、三层 | 2002.6.18 | 应文敏 |
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 温州市鹿城区高田路鸿旭嘉苑1幢102室 | 2013.10.10 | 池大浩 |
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首南西路88号B幢8层东 | 2012.11.6 | 吴志明 |
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1219号201-2 | 2009.7.19 | 周旭东 |
10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与永安道交口西南侧罗兰花园7-1501 | 2013.11.21 | 汪涌 |
1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148号 | 2002.8.9 | 陈健 |
1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号龙世中心8楼 | 2010.2.3 | 郭海洋 |
13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长乐中路3号(原讲堂路东侧)福晟.钱隆国际主楼 12 层15.16.17办公 | 2010.6.17 | 郑崇东 |
14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莲花南路6号北方大厦802、803、804单元 | 2013.9.9 | 王萍 |
1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19层03、04、05单元 | 2010.2.22 | 李震 |
16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98号卓越大厦十楼1004-1006 | 1995.7.5 | 蔡建顺 |
1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333号2栋1单元11层1107、1108号 | 2016.3.23 | 孙二召 |
1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8号B座一层104-1号商铺、13层1301房间 | 2001.2.13 | 王晓南 |
1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基金大厦A座6层 | 2017.12.8 | 张珂 |
20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商都路88号中央商务区B-7-3地块锐拓融和大厦5层504室、505室、506室、507室 | 2014.5.23 | 刘杉 |
2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大连中心·裕景5号楼ST2大厦8层一单元05、06、07号房间 | 2010.6.11 | 钟刚 |
2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688号茶子山村一号商业楼2层201、202号 | 2019.11.14 | 胡晶飚 |
省市自治区 | 营业部数 | 省市自治区 | 营业部数 |
北京 | 2 | 浙江 | 66 |
天津 | 2 | 江苏 | 4 |
上海 | 4 | 福建 | 2 |
重庆 | 1 | 湖北 | 1 |
黑龙江 | 1 | 湖南 | 1 |
吉林 | 1 | 广东 | 2 |
河北 | 2 | 广西 | 1 |
河南 | 1 | 陕西 | 2 |
山东 | 2 | 四川 | 2 |
安徽 | 1 | 云南 | 1 |
序号 | 分支机构全称 | 营业场所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证券营业部 | 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区六楼607、609-616室 | 2002.8.20 | 俞杭 |
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余之城证券营业部 |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501号余之城一号楼416、417、418、419、420单元 | 2010.6.11 | 叶雪萍 |
3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东路证券营业部 | 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189号新城时代广场1幢2401、2402室 | 2002.12.6 | 姜江南 |
4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威陵大厦证券营业部 |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0号威陵大厦505室 | 2011.1.31 | 高山 |
序号 | 分支机构全称 | 营业场所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永久路证券营业部 | 萧山区北干街道永久路288号1106-1110室 | 2008.4.30 | 祁泱 |
6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淳安新安东路证券营业部 | 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69号-9、10以及七楼701-708室 | 2013.1.22 | 唐旭君 |
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万马路证券营业部 | 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68号 | 2010.10.28 | 梁骏 |
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富阳江滨西大道证券营业部 |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江滨西大道15-11室 | 2010.1.21 | 杨志良 |
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绍兴路证券营业部 | 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北楼2003室 | 2018.7.2 | 张谊洲 |
10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梅湾街证券营业部 | 嘉兴市梅湾商务中心1幢1101室 | 2008.8.6 | 沈月根 |
1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桐乡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7幢1299号.9幢1303号 | 2013.9.16 | 高铸 |
1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水月亭西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海宁市水月亭西路99号 | 2002.9.3 | 谢 栋 |
13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盐长安北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武街道长安北路人才小区533号1、2幢101室部分(3)、202室部分(1) | 2018.7.2 | 蔡振光 |
14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善阳光东路证券营业部 | 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A幢1501室 | 2018.7.2 | 倪加萍 |
1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平湖城南东路证券营业部 | 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城南东路540号二层、542号二层、546号的二层、548号、550号、552号、554号的二层、558号的二层 | 2019.11.14 | 顾月凤 |
16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 | 绍兴市解放北路258号 | 2008.10.13 | 原静一 |
1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袍江世纪街证券营业部 | 绍兴袍江南岸花园东区C#商务楼世纪东街131、133号 | 2015.5.29 | 王晓峰 |
1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钱清文化路证券营业部 |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文化路(永通国贸大厦F幢1号2号3号) | 2014.4.23 | 周春军 |
1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江扬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中富大厦江扬路888号A1幢17楼 | 2013.8.30 | 梁芳 |
20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诸暨艮塔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路9号(银证大厦) | 2002.8.16 | 俞峰 |
2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金柯桥大道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金柯桥大道1052号、外贸大厦1幢4楼 | 2010.7.6 | 孙国兴 |
序号 | 分支机构全称 | 营业场所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2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官河南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399号一楼西南侧第1、2两间商业用房及7楼705、706室 | 2018.6.28 | 竺少波 |
23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学院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台州市学院路198号一楼、198-204号二楼 | 2002.8.16 | 周庭坚 |
24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环城东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环城东路198号 | 2008.7.25 | 时 捷 |
2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南山路证券营业部 | 三门县海游街道南山路105号1楼、2楼 | 2002.8.14 | 任辉 |
26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东路96号二楼 | 2002.8.20 | 江海燕 |
2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仙居环城南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374号 | 2012.5.22 | 应翔 |
2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玉环长兴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长兴路32号三楼 | 2011.8.25 | 陈海明 |
2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路桥数码街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数码街588号兰韵春天小区数码街546、542、540号 | 2013.9.25 | 杨志伟 |
30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崇和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崇和路171号(1层、201室、301室、401室、501室 | 2002.5.29 | 施阳光 |
3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台赤城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赤城路225号(西灿1楼1至7间,2楼1至11间 | 2011.1.27 | 周远东 |
3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后街证券营业部 | 浙江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后街63号四世一品综合楼B幢 | 2002.5.27 | 张建明 |
33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江滨北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北路1号 | 2002.6.5 | 韦肖田 |
34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阳环城北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环城北路186号一层东八间、二层 | 1998.7.22 | 俞刚平 |
3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横店万盛北街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万盛北街106、108号 | 2013.8.14 | 邢少萍 |
36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康九铃东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永康市九铃东路3090号 | 2002.8.16 | 谢江波 |
3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和平南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和平南路198号(嘉和公寓A、B幢B-105、106商铺) | 2011.8.23 | 胡泊 |
3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新兴街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兴街292号一楼、二楼、292号二楼、298号二楼 | 2012.5.21 | 刘秀春 |
3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义解放南街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武义县解放南街136号 | 2010.11.2 | 潘敏 |
序号 | 分支机构全称 | 营业场所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40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和解放东街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浮云街道同心水境佳苑9幢201室 | 2011.11.16 | 李杰 |
4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田涌潮街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欧景香榭豪庭涌潮街2层17、19、21号 | 2012.1.29 | 孙俊 |
4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松阳长松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松阳县西屏镇长松路26-28号 | 2012.1.30 | 施海彬 |
43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永宁星座证券营业部 | 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永宁星座220室 | 2005.8.22 | 任高悦 |
44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六虹桥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六虹桥路599号403室-1 | 2013.7.17 | 程志坚 |
4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高田路证券营业部 | 温州市鹿城区高田路鸿旭嘉苑1幢102室 | 1994.9.13 | 池大浩 |
46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双雁路证券营业部 | 乐清市乐成街道双雁387号 | 2013.1.18 | 章海雷 |
4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双塔路证券营业部 | 温州市永嘉县双塔路码道大厦三楼 | 2002.9.16 | 刘光亮 |
4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 平阳县昆阳镇京都花苑A幢116-119房 | 2014.5.12 | 陈伟 |
4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塘河北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塘河北路471、473、475、477、479号 | 2002.9.16 | 林海北 |
50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荷花中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衢州市荷花中路2幢201室 | 1993.10.20 | 蔡吉其 |
5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龙游荣昌大道证券营业部 | 龙游县龙洲街道荣昌大道465号(1-4室)、467号(1-5室)、497号(2-1室A) | 2002.8.16 | 刘振萍 |
5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学院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学院路417-1号、417号201-207室 | 2013.8.16 | 陈雪彪 |
53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南市街证券营业部 | 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南市街48幢11楼(1106-1109)室 | 2011.11.17 | 李伟军 |
54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化临湖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临湖路114号、116-1号、116A号 | 2012.8.8 | 徐芳 |
5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沿港东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沿港东路75号蓝郡国际花园底商S1幢101-5、201-2室 | 2007.8.8 | 丁雄 |
56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双子大厦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湖州市苕溪西路89号双子大厦一楼商铺及八楼801.802.804.805室 | 2007.11.26 | 陆旻 |
5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清余英坊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余英坊23幢1-2号 | 2018.9.21 | 沈小红 |
序号 | 分支机构全称 | 营业场所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5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四明中路证券营业部 |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四明中路956号都市森林1幢1号301-307,318-324室 | 2009.9.30 | 王斌 |
5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海银河东路证券营业部 | 宁海县跃龙街道银河东路22号 | 2016.10.26 | 潘安全 |
60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四明西路证券营业部 | 余姚市四明西路660、662号 | 2016.4.29 | 胡锦波 |
6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明州路证券营业部 | 北仑区新碶明州路248、250号 | 2016.2.1 | 邵炼钢 |
6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三北西大街证券营业部 | 慈溪市古塘街道三北西大街316-318(三北名都)一、二层 | 2014.1.16 | 邹益科 |
63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沧海路证券营业部 | 宁波高新区沧海路48号1-4、50号1-5 | 2016.9.13 | 贾蓝月 |
64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南山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37-2号 | 2017.12.07 | 杜二亮 |
6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象山靖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360号 | 2010.2.10 | 周孝华 |
66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东路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901号(16-3)(16-4) | 2013.10.21 | 朱丽娜 |
6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乐路证券营业部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1219号 | 1994.4.14 | 吴 炜 |
6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航渡路证券营业部 | 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789号八、九层 | 1998.10.19 | 刘成 |
6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区曹杨路证券营业部 |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35号1103室 | 2014.7.2 | 刘祯懿 |
70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杨高南路证券营业部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28层2803室 | 2015.6.12 | 吴晔 |
7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号深圳大厦4-411 | 2010.6.17 | 赵剑飞 |
7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北大街证券营业部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2幢D座二层2B | 2002.8.7 | 俞海河 |
73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道证券营业部 | 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221号罗马商务中心G-15 | 1998.11.17 | 赵静辉 |
74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北大道证券营业部 |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与星光路交口节能大厦14层I,J室 | 2013.7.26 | 田俊峰 |
7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溉大道证券营业部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101号中渝.香奈公馆7幢4-办公3 | 2011.3.11 | 闵江 |
76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旺墩路证券营业部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88号建屋大厦1 | 2014.2.20 | 陈伟 |
序号 | 分支机构全称 | 营业场所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幢702室 | ||||
7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学前东路证券营业部 | 无锡市梁溪区学前东路797-103号、797-1203-3号 | 2014.4.16 | 储耀峰 |
7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延陵西路证券营业部 | 常州市天宁区延陵西路53号二楼 | 2014.2.13 | 周黎萍 |
7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青年东路证券营业部 | 南通市青年东路81号B座1802室 | 2014.1.15 | 钟敏捷 |
80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云鹿路证券营业部 |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鲲鹏国际中心5楼50 | 2014.9.26 | 蔡燕福 |
8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康路证券营业部 | 厦门市集美区文康路377号105店面 | 2010.7.18 | 庄 严 |
8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迎宾大道中证券营业部 | 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131号第6层605、606号 | 2010.7.19 | 梁俊钊 |
83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门头西路证券营业部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1号环球国际广场2009、2010室 | 2018.10.17 | 程华兴 |
84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湖路证券营业部 |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6-1号东方国际商务港3B1、3B2、3B4号 | 2011.2.18 | 朱首强 |
8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董家湾北街证券营业部 | 成都市武侯区董家湾北街3号附8号1楼、4楼 | 2002.8.21 | 林雪霜 |
86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麓山大道证券营业部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2号2栋1层1号 | 2018.8.28 | 苟国平 |
8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长江路证券营业部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61号天马中心1号楼510室、4号楼158号商铺 | 2017.12.1 | 姜树才 |
8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深圳路证券营业部 |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1号楼2楼211、212室 | 2010.10.19 | 罗志勇 |
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大街证券营业部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86号财富大厦裙楼一层1-A3 | 2013.9.2 | 刘建辉 |
90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复兴中路证券营业部 | 保定市复兴中路3100号华科物业楼一层I号 | 2013.7.18 | 范滢 |
9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证券营业部 |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25号2层西三厅 | 2013.7.22 | 刘辉 |
9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南二环路证券营业部 | 合肥市蜀山区南二环路3818号合肥天鹅湖万达广场1-8幢2-办1006、1007室 | 2014.4.25 | 田小蓓 |
93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南路证券营业部 | 武昌区中南路7-9号26-B1、B2、B3、B4、B11号 | 2014.1.10 | 李钧 |
序号 | 分支机构全称 | 营业场所 | 成立日期 | 负责人 |
94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269号神农大酒店商务楼第6层ABMLK室 | 2010.10.20 | 黄安平 |
9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北路证券营业部 | 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176号陕西电子商务酒店3层 | 2014.1.28 | 边飞建 |
96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铜川红旗街证券营业部 | 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红旗街红旗小区6号楼00302第三层 | 2017.12.14 | 张莉 |
9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丽江路证券营业部 |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586号AB栋B区单元14层2、3号 | 2016.12.20 | 刘明洋 |
9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生态大街证券营业部 |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2099号伟峰东第11号楼2506室 | 2013.12.12 | 李志强 |
9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环城南路证券营业部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17层E单元 | 2013.8.6 | 罗靖淞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座6F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任成、陆玲莹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李伟、张鹏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26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六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孙泽夏、龙定坤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8月26至2020年12月31日,由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尚未完成使用,持续督导期延长至可转债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10,636,513,832.41 | 5,659,478,638.09 | 87.94 | 3,694,801,371.0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27,166,025.65 | 967,557,059.43 | 68.17 | 736,957,357.8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81,487,695.64 | 949,593,775.18 | 66.54 | 712,299,574.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593,026.88 | 406,222,689.05 | -324.41 | -1,827,851,564.32 |
其他综合收益 | -2,348,681.07 | 921,536.31 | -354.87 | -253,348,215.92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 | 91,090,425,248.57 | 67,404,021,579.67 | 35.14 | 56,974,966,370.73 |
负债总额 | 71,741,242,223.76 | 52,548,381,570.47 | 36.52 | 43,310,799,334.6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 19,349,183,024.81 | 14,855,640,009.20 | 30.25 | 13,664,167,036.07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9,349,183,024.81 | 14,855,640,009.20 | 30.25 | 13,664,167,036.07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29 | 62.07 | 0.2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29 | 62.07 | 0.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28 | 64.29 | 0.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78 | 6.75 | 增加3.03个百分点 | 5.4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51 | 6.63 | 增加2.88个百分点 | 5.24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净资本 | 18,315,126,297.54 | 12,511,338,071.20 |
净资产 | 17,230,528,033.26 | 13,089,410,490.15 |
净资本/净资产(%) | 106.29 | 95.58 |
净资本/负债(%) | 45.69 | 39.77 |
净资产/负债(%) | 42.98 | 41.60 |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 6.58 | 2.91 |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 | 125.06 | 157.24 |
风险覆盖率(%) | 323.40 | 289.86 |
资本杠杆率(%) | 21.50 | 20.77 |
流动性覆盖率(%) | 254.73 | 323.81 |
净稳定资金率(%) | 141.03 | 157.51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884,421,857.29 | 2,603,414,687.74 | 2,603,622,755.32 | 3,545,054,532.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9,193,627.46 | 335,401,041.06 | 372,700,329.60 | 599,871,027.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12,693,928.42 | 324,869,592.64 | 345,586,949.88 | 598,337,224.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35,022,379.31 | -1,564,025,472.66 | -5,791,276,139.64 | 1,608,686,206.11 |
十一、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0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053,109.49 | 2,464,543.40 | -318,157.6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676,784.27 | 15,226,165.84 | 13,706,548.7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604,626.74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174,546.25 | 6,260,336.43 | 18,884,027.0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15,226,110.00 | -5,987,761.42 | -8,219,261.23 | |
合计 | 45,678,330.01 | 17,963,284.25 | 24,657,783.68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251,377,605.05 | 29,401,217,000.21 | 7,149,839,395.16 | 1,573,746,247.30 |
衍生金融资产 | 6,250,414.22 | 525,629,403.71 | 519,378,989.49 | 781,157,658.7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21,883,484.82 | 2,910,724,867.58 | 2,588,841,382.76 | -257,263,848.79 |
衍生金融负债 | 5,564,598.98 | 497,426,839.27 | 491,862,240.29 | -614,620,756.51 |
合计 | 22,585,076,103.07 | 33,334,998,110.77 | 10,749,922,007.70 | 1,483,019,300.71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增减幅度 |
货币资金 | 23,162,793,220.05 | 19,316,611,734.88 | 19.91% |
结算备付金 | 4,365,544,306.21 | 3,593,175,115.88 | 21.50% |
融出资金 | 15,013,429,181.12 | 8,751,642,533.70 | 71.55% |
衍生金融资产 | 525,629,403.71 | 6,250,414.22 | 8,309.51% |
存出保证金 | 6,127,948,586.49 | 3,253,641,019.22 | 88.34% |
应收款项 | 269,275,363.47 | 109,336,569.46 | 146.28%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122,471,183.07 | 8,110,353,641.20 | -12.1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9,401,217,000.21 | 22,251,377,605.05 | 32.13% |
长期股权投资 | 101,628,493.32 | 99,508,843.55 | 2.13% |
固定资产 | 895,090,037.89 | 886,042,816.47 | 1.02% |
无形资产 | 123,895,001.45 | 99,412,086.77 | 24.63% |
商誉 | 19,845,342.58 | 19,845,342.58 | 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8,279,067.21 | 197,033,602.99 | 157.97% |
其他资产 | 3,453,379,061.79 | 709,790,253.70 | 386.54% |
短期借款 | 65,087,200.00 | 6,530,399.40 | 896.68%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6,306,715,735.33 | 6,532,989,726.02 | -3.46% |
拆入资金 | 400,000,000.00 | 270,000,000.00 | 48.1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910,724,867.58 | 321,883,484.82 | 804.28% |
衍生金融负债 | 497,426,839.27 | 5,564,598.98 | 8,839.1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1,525,087,188.23 | 9,017,680,244.37 | 27.81%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5,768,796,600.83 | 12,974,275,123.96 | 21.54% |
应付职工薪酬 | 964,822,747.17 | 759,288,543.46 | 27.07% |
应交税费 | 930,557,761.88 | 262,135,804.22 | 254.99% |
应付款项 | 109,020,239.68 | 45,576,626.48 | 139.20% |
合同负债 | 79,230,819.55 | 不适用 | |
应付债券 | 16,143,192,401.77 | 14,324,395,792.31 | 12.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6,624,859.81 | 78,034,685.24 | 87.90% |
其他负债 | 15,893,954,962.66 | 7,950,026,541.21 | 99.92%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14,044,514.00 | 3,333,346,474.00 | 8.42% |
其他权益工具 | 467,921,303.98 | -100.00% | |
资本公积 | 7,336,883,656.35 | 3,980,933,504.71 | 84.30% |
其他综合收益 | 1,099,094.60 | 3,447,775.67 | -68.12% |
盈余公积 | 684,324,972.97 | 557,085,785.76 | 22.84% |
一般风险准备 | 2,127,399,762.37 | 1,838,289,189.07 | 15.73% |
未分配利润 | 5,585,431,024.52 | 4,674,615,976.01 | 19.48%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增减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10,636,513,832.41 | 5,659,478,638.09 | 87.94%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3,154,129,710.83 | 1,661,417,868.15 | 89.85% |
利息净收入 | 599,684,117.99 | 306,909,030.49 | 95.39% |
投资收益 | 2,117,320,763.78 | 1,202,340,275.81 | 76.10% |
其他收益 | 37,937,278.96 | 27,203,151.07 | 39.4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30,263,475.26 | 142,051,074.92 | -543.69% |
汇兑收益 | -2,702,337.18 | 720,095.62 | -475.27% |
其他业务收入 | 5,330,514,860.81 | 2,315,723,473.15 | 130.19% |
资产处置收益 | 29,892,912.48 | 3,113,668.88 | 860.05% |
营业总支出 | 8,463,506,322.25 | 4,364,298,969.49 | 93.93% |
税金及附加 | 47,460,625.83 | 33,230,165.30 | 42.82% |
业务及管理费 | 2,836,069,471.17 | 2,077,134,220.27 | 36.54% |
信用减值损失 | 184,877,299.82 | -31,874,387.47 | 不适用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15,672,812.46 | 2,000,000.00 | 683.64% |
其他业务成本 | 5,379,426,112.97 | 2,283,808,971.39 | 135.55% |
营业利润 | 2,173,007,510.16 | 1,295,179,668.60 | 67.78% |
营业外收入 | 7,785,033.04 | 1,779,844.75 | 337.40% |
营业外支出 | 14,684,240.55 | 8,157,081.50 | 80.02% |
利润总额 | 2,166,108,302.65 | 1,288,802,431.85 | 68.07% |
所得税费用 | 538,942,277.00 | 321,245,372.42 | 67.77% |
净利润 | 1,627,166,025.65 | 967,557,059.43 | 68.17%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348,681.07 | 921,536.31 | -354.87% |
综合收益总额 | 1,624,817,344.58 | 968,478,595.74 | 67.77%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增减幅度 |
货币资金 | 15,827,982,893.54 | 13,647,732,149.21 | 15.98% |
结算备付金 | 3,797,782,335.67 | 3,214,072,387.84 | 18.16% |
融出资金 | 15,013,429,181.12 | 8,751,642,533.70 | 71.55% |
衍生金融资产 | 506,554,765.47 | 3,519,982.35 | 14,290.83% |
存出保证金 | 201,184,978.39 | 58,175,831.64 | 245.82% |
应收款项 | 114,487,300.07 | 26,632,496.47 | 329.88%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120,985,600.59 | 7,619,485,356.45 | -19.6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452,443,503.00 | 20,464,957,650.15 | 19.48% |
长期股权投资 | 2,561,140,570.01 | 2,445,355,958.46 | 4.73% |
固定资产 | 834,376,613.74 | 830,007,597.15 | 0.53% |
无形资产 | 105,842,646.53 | 79,712,249.55 | 32.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9,115,124.83 | 152,463,903.01 | 148.66% |
其他资产 | 3,174,022,739.48 | 233,542,306.08 | 1.259.08%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6,306,715,735.33 | 6,532,989,726.02 | -3.46% |
拆入资金 | 400,000,000.00 | 270,000,000.00 | 48.1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961,534.26 | 1,389,178.09 | 41.20% |
衍生金融负债 | 587,239,352.53 | 3,472,540.67 | 16,810.9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1,125,914,945.33 | 8,898,492,631.19 | 25.03%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5,769,507,932.49 | 12,974,723,178.26 | 21.54% |
应付职工薪酬 | 852,048,761.00 | 668,888,511.41 | 27.38% |
应交税费 | 761,544,838.02 | 205,245,284.87 | 271.04% |
应付款项 | 104,999,701.65 | 45,576,626.48 | 130.38% |
合同负债 | 34,191,273.61 | 不适用 | |
应付债券 | 16,143,192,401.77 | 14,324,395,792.31 | 12.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303,537.05 | -100.00% | |
其他负债 | 3,771,503,743.19 | 484,412,905.56 | 678.57%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14,044,514.00 | 3,333,346,474.00 | 8.42% |
其他权益工具 | 467,921,303.98 | -100.00% | |
资本公积 | 7,336,883,487.92 | 3,980,933,336.28 | 84.30% |
盈余公积 | 684,324,972.97 | 557,085,785.76 | 22.84% |
一般风险准备 | 1,849,413,899.69 | 1,594,935,525.27 | 15.96% |
未分配利润 | 3,745,861,158.68 | 3,155,188,064.86 | 18.72%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增减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4,078,855,099.44 | 2,792,987,644.13 | 46.04% |
利息净收入 | 404,973,452.34 | 152,093,803.37 | 166.27%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2,561,549,249.61 | 1,225,145,525.41 | 109.08% |
投资收益 | 1,391,830,083.50 | 1,278,859,580.84 | 8.83% |
其他收益 | 18,352,660.13 | 19,716,373.24 | -6.9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35,745,322.08 | 106,259,014.33 | -415.97% |
汇兑收益 | -2,643,671.42 | 720,095.62 | -467.13% |
其他业务收入 | 10,649,289.25 | 8,467,308.44 | 25.77% |
资产处置收益 | 29,889,358.11 | 1,725,942.88 | 1,631.77% |
营业总支出 | 2,374,420,995.60 | 1,527,434,978.63 | 55.45% |
税金及附加 | 42,039,623.52 | 30,255,072.82 | 38.95% |
业务及管理费 | 2,146,121,546.77 | 1,529,143,464.31 | 40.35% |
信用减值损失 | 185,655,752.69 | -32,228,952.23 | 不适用 |
其他业务成本 | 604,072.62 | 265,393.73 | 127.61% |
营业利润 | 1,704,434,103.84 | 1,265,552,665.50 | 34.68% |
营业外收入 | 2,284,656.03 | 1,261,099.13 | 81.16% |
营业外支出 | 14,232,134.41 | 7,177,496.71 | 98.29% |
利润总额 | 1,692,486,625.46 | 1,259,636,267.92 | 34.36% |
所得税费用 | 420,094,753.38 | 243,165,616.11 | 72.76% |
净利润 | 1,272,391,872.08 | 1,016,470,651.81 | 25.18% |
综合收益总额 | 1,272,391,872.08 | 1,016,470,651.81 | 25.18% |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自营业务、信用业务、财富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期货业务、私募基金管理及投资业务、证券研究业务。
1、经纪业务:主要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即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还包括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以及代理登记开户等服务。
2、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及场外市场业务。
3、证券自营业务:主要从事权益投资、固定收益投资和金融衍生品投资。
4、信用业务:主要从事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和约定式购回业务。
5、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从事基金服务、代销金融产品等业务。
6、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从事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等业务。
7、期货业务:主要从事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服务。
8、私募基金管理及投资业务:主要从事私募股权基金业务。
9、证券研究业务:公司研究所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情况说明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我国乃至世界经济金融体系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速快速下滑。欧美国家采取了史所罕见的货币刺激和财政刺激措施,以最大限度保障金融市场运行。我国政府迅速应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率先取得抗疫战争阶段性胜利,经济增速逐季恢复向好,全年GDP规模首次突破100万亿元,同比增长2.3%,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证券行业迎来了成立30周年,随着注册制全面推行,改革红利不断释放,交易活跃度显著提升,市场整体平稳向好,投融资保持总体平衡。
注册制带动一级市场大幅扩容。从股权市场看,受益于全面注册制的正式到来,2020年,共有396家企业获准IPO上市,过会率为95.43%;首发融资4,699.63亿元,同比增长85.57%。从债券市场看,2020年我国发行债券56.90万亿元,同比增长25.91%。截至2020年末,债券市场总存量余额为114.33万亿元,同比增长17.74%。市场投资者结构进一步多元化,各类主要券种持有者中,基金和保险机构持有量较上年末有所增加。全年债券市场利率呈现出先降后升的V型走势,十年
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波动区间为2.5%-3.3%。但经济转型叠加疫情冲击下,信用主体经营承压,债市违约持续暴露。2020年共有140只信用债发生违约,涉及债券本金金额1,803.09亿元,其中包括28家新增违约主体。
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显著提升。从股指行情来看,全年市场主要指数均获得累计正收益,上证综指累计上涨13.87%;创业板指表现突出,累计上涨64.96%。从市场交易情况来看,市场回暖带动交投活跃度提升。为应对疫情对经济造成的负面冲击,自年初以来流动性保持宽松充裕,虽然两市成交量波动幅度较大,但整体维持高位。全年日均股基成交额超9,000亿元,同比增幅达60%;2020年末两融余额超1.6万亿元,同比增长59%。从陆股通交易情况来看,除3、8、9月份资金净卖出外,其他月份均呈净买入状态,累计净买入金额达1.1万亿元。在国外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经济增长放缓情况下,国内经济复苏进度持续领先于其他经济体,随着基本面的逐步改善,A股成为外资配置的重要市场。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2020年,证券行业总资产8.90万亿元,同比上升22.50%;净资产
2.31万亿元,同比上升14.10%;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484.79亿元,同比上升24.41%;实现净利润1,575.34亿元,同比上升27.98%。
关于证券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行业格局和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要资产包含: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金融投资。报告期主要资产的变化情况,详见第四节二、(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其中:境外资产160,252,957.9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8%。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二次创业”,强化战略引领,加快改革创新,坚持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两手抓,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夯实迈向第一梯队的基础,实现了“十三五”圆满收官。
(一)扎实的业务布局
依托全牌照经营的优势,公司积极构建全方位综合化金融服务能力,加快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大力布局投资银行、研究所建设,强化资产管理、期权期货、证券投资等业务发展,上海自营分公司正式成立,公司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得以彰显。
经纪业务转型凸显成效,财富管理规模实现快速增长。公司积极进行产品引进、研究及产品组合构建,目前已基本建立完整的金融产品和营销服务体系,并积极申报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报告期内,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快速增长。
投行业务坚持投行股权、债权业务双轮驱动,稳步挺进第一梯队。报告期内投行业务协会排名快速上升,创历史最好成绩。股权业务方面,继续保持“百分百”过会率。债券业务方面,浙江省内公司债、企业债承销单数第1,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省内债券市场的领先地位。
投资板块稳步建设,取得良好投资收益。上海自营分公司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并顺利实现开业。公司FICC及金融衍生品业务,量化对冲精确把握市场,实现大类资产轮动。证券投资自营提升投研体系和主动管理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优化股票池分级体系,报告期末实际投资收益率同比提升超200%。浙商资本积极服务实体企业,报告期末已累计直接投资实体企业金额超过20亿元,间接投资超过300余家科技型创新型企业。上海自营分公司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并顺利实现开业。
资管业务方面,注重投研结合,产品收益率稳步提升。2020年受托客户资管业务净收入行业排名创近三年最好水平。公司致力于构建买方研究为载体的基础研究和投资部门投资类资产相互推动的买方研究体系,投研优势贡献卓有成效。此外,浙商资管还募集了全市场第一支公募股票型FOF“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FOF)”基金。
一流研究所建设战略稳步推进。2020年,研究所按照战略发展既定目标,加快专业研究队伍建设,研究能力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突破。截至2020年末,研究所研究人员数量达120余人,同比增长40%,实现20个行业覆盖,成为业内成长较快、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证券研究所。在大型公募基金的研究排名和影响力大幅提升,并中标保险类资产客户签约券商,实现历史性突破。
公司期货业务保持稳步增长,打造研究性衍生品综合服务商。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总成交额、总成交量均实现大幅度同比增长,场外业务有序发展,“保险+期货”业务模式在新品种上进一步扩展。
(二)务实的合规风控体系
2020年,公司高度重视疫情及外部市场巨幅波动对国内市场的冲击,组织公司重要业务条线及子公司专门人员成立疫情风险防控工作小组,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加强对重点业务资产的风险排查。在特殊时期强化每日盯市制度,形成风控日报机制,严防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类风险。通过压力测试等手段,针对疫情导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大幅波动情况,开展公司相关存量业务的风险排查、评估,制定风险应对预案。拟定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计划,细化风控工作内
容,持续落实对母公司及子公司风控体系建设自评估工作,督导各子公司做好重要业务制度的修订及建设工作,完成对子公司风控体系建设检查工作,同时指导、协助四家全资子公司完善风险管控工作机制,风控流程等,确保公司的总体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
公司始终坚持以构建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现代风险管理体系为目标,着力于全面风险管理建设,不断梳理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各类风险的管理责任分工和职责边界,不断加大对风险管理专业人员招聘和培养力度,完善公司事前审批、事中预警监控、事后分析报告等各类信息系统。同时严格落实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各项要求,通过警示教育、通讯设备登记检查等,进一步加强对员工执业行为进行约束管理。
(三)显著的区位优势
浙江省是全国经济最为发达、富裕的省份之一,民间资本活跃,是全国优质中小企业和高净值人群聚集地之一,为公司开展投融资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2019年末,浙江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78家,境内上市公司458家,数量居全国第2位;5家企业入围世界500强。2020年,浙江继续实施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的“凤凰行动”计划,全年浙江地区新上市公司数量为62家,排名全国第一;IPO首发募资净额354.47亿元,排名全国第五。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额实现倍增,全省上市公司和重点拟上市企业总数超1000家。
长三角地区是中国第一大经济区,是党中央确立的定位于面向全球、辐射亚太、引领全国的世界级城市群。公司总部地处长三角地区,在区域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金融交流的背景下,拥有优越的地缘条件。公司系浙江省首家省级国有控股的A股上市金融企业,先发优势明显,专业特色突出,发展经历优异,在“凤凰行动”及一系列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中担当重要使命。在深耕浙江战略指引下,公司依托在长三角地区厚植多年的资源禀赋,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夯实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耕长三角地区,发挥区位优势,提升专业能力,塑造浙商品牌,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四)坚定的战略引领
经过十余年发展和积累,公司业务规模显著提升,管理资产大幅增加,业务板块更加齐全,行业排名稳健前进,逐渐成长为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上市券商。上市以来,公司提出了“启动二次创业,再创十年辉煌”的战略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精准突破,激发公司经营活力,实现业务重点突破,致力于成为“深耕浙江、服务浙商、覆盖全国、走向世界”的特色证券金融服务商。
2020年初,公司提出强化战略统领力,加快实现突围,聚焦“集中力量实现战略突破、真正做
到以客户为中心、协同发展形成合力、精细化管理创造价值、坚守合规风控底线、用文化感动每一个人”六个方面重点发力。为进一步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坚实起步,公司出台2020年改革发展行动纲领,在坚持主动有为发展、全面对标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原则下,从加快资本运作步伐、加大资金运筹力度、加强大类资产配置、加快重点业务发展、服务集团深耕浙江、突破瓶颈增强动能、切实增强风险管理实效这七个方面,引领公司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受到不同程度冲击,市场资金面整体宽松。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好转,投资者风险偏好提升,叠加市场流动性充裕,A股市场表现亮眼,上证指数、深证成指、中小板指、创业板指分别上涨14%、39%、44%、65%。两市全年总成交额超200万亿元,日均成交额0.82万亿元,同比分别提升58.8%、57.7%。股票发行市场延续高速增长态势,全年有395家企业实现IPO上市,同比提升95.5%,融资规模4625亿元,同比提升77.6%;共发行各类债券56.9万亿元,同比增长25.9%。截至2020年末,证券行业总市值3.84万亿元,总资产8.90万亿元,同比上升22.48%;净资产2.31万亿元,同比上升14.05%;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484.71亿元,同比上升24.41%;实现净利润1,575.29亿元,同比上升27.97%。疫情以来,公司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统筹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全力攻坚,克服各种困难,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2020年度取得较好效益,主要指标增幅显著,沉淀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各类业务不断精进,经纪业务取得大幅增长,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发展势头良好,投资银行业务创出历史佳绩,资产管理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投资板块取得良好投资收益,期货业务稳步实现多元化发展,研究业务创佣能力大幅提升。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调整布局,继续加大传统业务转型步伐,深化业务模式改革,延续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一)经纪业务
1、市场环境
证券经纪业务与证券市场交易活跃度密切相关。报告期内,市场交易有所回暖,股票日均成交额增长明显。然而随着互联网拓客渠道发展以及各券商对于客户的争夺,交易佣金费率仍在下滑,给经纪业务业绩造成较大压力。因此券商纷纷提出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以优化收入结构,并通过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增加客户粘性,打造核心竞争力。
2、经营情况及业绩
2020年受益于行情回暖,以及公司加大产品客户引进及机构经纪推动,公司经纪业务实现较快复苏,全年新增开户数量12.4万户,同比提升32.9%;股票基金市占率10.5‰,与去年基本持平,日均股基交易量192.3亿元,同比提升61.8%,与行业增幅基本持平;实现代理买卖净收入
11.07亿元,同比提升39.07%。此外随着证券公司对金融科技持续深入运用,公司在经纪业务上不断加大科技投入与系统建设,公司2020年推出业务集中运营模式,提升了业务运营的质量与效率,降低了人力成本,并不断推动营业部向营销服务中心转变,提高分支机构生产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证券种类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交易额 | 市场份额 | 交易额 | 市场份额 | |
A股 | 44,018.41 | 1.06% | 27,978.83 | 1.11% |
B股 | 5.59 | 0.45% | 4.92 | 0.42% |
基金 | 1,884.60 | 0.43% | 423.51 | 0.15% |
权证 | - | - | - | - |
国债 | 4.20 | 0.06% | 3.36 | 0.10% |
企业债 | 54.58 | 0.06% | 16.39 | 0.03% |
其他债券 | 33,803.64 | 0.60% | 27,250.43 | 0.58% |
余额为148.52亿元,较2019年末增加61.95亿元,上涨71.56%,高于市场规模增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市场份额由0.85%提升至0.92%。期末有负债融资融券客户平均维持担保比例274.44%,融资融券业务整体风险可控。公司股票质押业务积极响应政策引导,以“优质公司、熟悉客户,擅长领域”为展业导向,严把新增项目入门关,积极调整存量项目结构,通过内部审核机制的优化调整,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质量审核工作。
截至2020年末,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从50.26亿元下降至39.63亿元。其中以本公司作为融出方股票质押结存规模36.69亿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347.97%;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为融出方的股票质押结存规模为2.94亿元。2020年末结存项目中仅仅“ST中新”项目(融资本金1.8亿)低于追保线,且为历史存量项目(具体详见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等信用交易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信用账户(户) | 44,243 | 40,604 |
证券经纪资金账户(户) | 1,294,068 | 1,396,948 |
信用账户占比 | 3.42% | 2.91% |
融资余额(万元) | 1,482,368.98 | 864,554.02 |
融券余额(市值)(万元) | 2,846.82 | 1,175.40 |
合计(万元): | 1,485,215.80 | 865,729.42 |
平均每户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 33.57 | 21.32 |
期末维持担保比例 | 274.44% | 280.76% |
1、市场环境
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引领了财富管理行业发展,市场容量巨大。随着国内居民可投资金融资产迅速增长,券商传统佣金收入下滑,传统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业务转型是目前的大趋势。2020年,公司加快财富管理转型的步伐,克服了年初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以精益求精的精神,深耕业务,从而实现公募私募业务齐头并进,财富管理创收大幅增长的局面。
2、经营情况及业绩
2020年全年新增产品销量348亿元,期末金融产品保有量达到336亿元,相较去年,同比增长63.9%;其中权益类产品保有规模增长149.9%。公募业务方面,继续拓展券商结算模式,同时阶段性推出各类优秀公募基金管理人的产品,丰富产品类型,满足客户需要。私募业务方面,鼓励产品线百花齐放,在引入新产品、头部私募公司的同时,继续加大存续产品的持续营销力度。从整体来看,财富管理产品结构趋于合理,权益产品销量和保有量均显著提升,财富管理转型收效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同比增长 |
金融产品销量(亿元) | 348 | 247 | 40.9% |
金融产品保有量(亿元) | 336 | 205 | 63.9% |
中公司债、企业债发行4,011只,融资规模37,674.64亿元,相比2019年的2,857只和29,133.02亿元分别增长40.39%和29.32%。债券业务的发展,给投行业务带来了进一步增长空间。(数据来源:万得资讯)
2、经营情况及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紧抓全面注册制的发展机遇,凝聚发展共识,全力做大业务规模,提升行业排名,打造人才队伍、做实项目储备,为投资银行业务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2020年实现投行收入超10亿元,相较去年增长2倍多。完成股权、债券融资项目共计161单,融资金额达到1290.38亿元(含分销)。
股权方面,完成17单股权承销项目,合计融资规模170.04亿元。其中7单IPO项目(不含精选层),承销金额40.93亿元,WIND数据显示,承销单数位列全国第20位,承销金额位列全国第22位;完成首批精选层项目1单—球冠电缆。此外,截至2020年末公司过审IPO项目达到12家,行业排名第17位,其中科创板项目6单,行业排名达到第10位。(数据来源:万得资讯)
债券方面,完成144单债券的主承销发行,合计承销金额962.58亿元。WIND数据显示,2020年公司债承销规模行业排名列第10位;在浙江省内,公司债、企业债承销金额及单数位列第1。此外,公司创新债券规模进一步扩大,累计发行创新债券16单,合计承销金额116.19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项目 | 承担角色 | 承销次数(次) | 承销金额(万元) | 承销收入(万元) |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IPO及精选层 | 主承销 | 8 | - | 445,733.36 | - | 31,267.17 | - |
副主承销 | - | - | - | - | - | - | |
分销 | - | - | - | - | - | - | |
增发 | 主承销 | 3 | 1 | 619,950.93 | 46,717.73 | 321.39 | 377.36 |
副主承销 | - | - | - | - | - | - | |
分销 | - | - | - | - | - | - | |
配股 | 主承销 | - | - | - | - | - | - |
副主承销 | - | - | - | - | - | - | |
分销 | - | - | - | - | - | - | |
可转债 | 主承销 | 6 | 1 | 634,760.00 | 63,400.00 | 4,751.42 | 1,011.32 |
副主承销 | - | - | - | - | - | - | |
分销 | 4 | 2 | - | - | 15.09 | 9.43 | |
合计 | 21 | 4 | 1,700,444.29 | 110,117.73 | 36,355.08 | 1,398.11 |
项目 | 承担角色 | 承销次数(次) | 承销金额(万元) | 承销收入(万元) |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债券 发行 | 主承销 | 144 | 72 | 9,625,831.50 | 4,759,840.56 | 51,094.36 | 21,527.89 |
分销 | 160 | 72 | 1,577,547.50 | 871,000.00 | 3,494.10 | 710.38 | |
合计 | 304 | 144 | 11,203,379.00 | 5,630,840.56 | 54,588.45 | 22,238.27 |
缩水。与此同时,证券行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国际资管巨头纷纷落户中国,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其他金融业态全面进军主动管理领域,“鲇鱼效应”得到充分发挥,加剧了差异化业态下人才、客户、资源全方位竞争。此外,2020年债券违约金额连续第三年破千亿,且风险资产处置难度较大,甚至个别大型国企也难逃流动性枯竭的危机,这些都导致了券商资管行业后续发展存在较大的竞争压力。
2、经营情况及业绩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商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内,资管公司内抓管理,强化投资业绩和投研团队建设,外拓渠道,优化产品布局并加快产品发行,整体上实现了较大发展。截至2020年末,存量资产管理规模1,315.46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主动管理规模达839.21亿,占公司总资产管理规模的63.8%,较年初提高10%,达近三年新高,进一步彰显了资管公司主动管理能力的提升。公募固收、公募权益和资产配置类产品管理规模迅速上升,实现翻倍乃至三倍增长。同时,适应资管新规和整改需要,通道中介类产品有序压缩规模,实现平稳过渡。全年新发产品62只,首发规模超190亿元,组织销售存续产品510亿元。资管业务以投研建设为核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部分产品业绩表现突出:公募权益类基金2020年平均收益率超过40%;私募固收类净值型产品超6成位于行业前20%,私募权益类2只产品进入到行业前15%,大部分处于前1/3;明星资产配置类产品“汇金1号”,近两年平均收益率超过40%,累计收益率100%,在同类型产品中名列前茅。此外,浙商资管积极布局产品创新。固收产品打造模式创新,周周购系列“份额锁定模式”,为行业首批锁定式固收产品;浙商资管成功募集全市场第一支公募股票型FOF“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FOF)”基金,产生了良好的品牌效应。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管理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平均受托管理资金 | 7,745,424.44 | 6,491,264.32 |
受托资金总体损益 | 407,134.68 | 333,420.53 |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单一资产管理业务 | 5,780,496.06 | 7,268,225.83 |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 5,528,882.80 | 5,632,284.20 |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 436,905.87 | 306,745.38 |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公募资产管理业务 | 1,408,352.18 | 750,147.26 |
合计 | 13,154,636.90 | 13,957,402.67 |
类型 | 权益 | 固收 | 资产支持证券 | 资产配置 | 汇总 | |
主动 融资 | 通道 中介 | |||||
2020年底 | 29.82 | 706.34 | 95.09 | 476.25 | 7.96 | 1315.46 |
2019年底 | 26.39 | 664.56 | 53.47 | 648.71 | 2.61 | 1395.74 |
涨幅(%) | 13.00 | 6.29 | 77.84 | -26.59 | 204.98 | -5.75 |
池建设,积极寻找定增等新的盈利模式。公司成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当前已实现3单科创板项目的战略配售跟投,投资规模7,509.92万元。2020年,浙商资本顺利完成3只基金和1个直投项目退出,已退出项目实现了良好的投资收益。浙商转型升级母基金持续加强科技型创新型产业布局,截至2020年末,直接或间接投资了300多家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投资范围涵盖医药健康、人工智能、光电芯片、交通物流、先进制造等行业。
3、2021年展望
2021年伴随经济的恢复,流动性预计相应收缩,但市场中景气度超预期的赛道及其中的优秀公司,以及受益于海外经济复苏且竞争格局较好的公司仍有投资机会,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将继续深化核心股票建设,加强股票基本面研究,注重实地调研,增加定增等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投资收益的多样性和稳定性,继续提升收益率。FICC投资业务在确保传统业务的平稳开展的前提下,业务模式的重心逐步过渡,不断开拓创新,转型升级,持续提升投研能力,推进新业务进展,打造多元化盈利增长点。金融衍生品业务将以提升业务盈利性、完善产业链为业务目标,努力提升部门基础建设,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型。随着科创板持续推进以及创业板注册制、新三板精选层等资本市场改革措施的实施,股权投资项目的退出渠道将更加丰富,浙商资本将在做好现有存量基金的投资管理、退出实施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积极储备优质项目,挖掘合适投资机会。
(七)期货业务
1、市场环境
2020年,大宗商品市场在新冠疫情冲击下剧烈波动,41商品期货品种(剔除新上市及无交易品种)实现上涨,占据市场品种数量的约七成,7品种涨幅超30%,铁矿石、焦炭期货领涨,黄金刷新历史新高之际,一些周期性商品则深陷危机泥潭,直到目前依然未能完全恢复。全年来看呈现显著的阶段性特征:一季度海内外疫情相继爆发,大宗商品全线经历两次暴跌、探底,纷纷创下近年乃至上市以来新低;二季度伴随国内疫情受控、经济重启,在沪铜带领下有色金属板块大举反攻;三季度在宏观经济政策加码,内需持续发力,基建、家电、机械产销快速反弹,以铁矿石为代表的黑色板块和油脂为代表的农产品板块接力有色同步大幅上涨;四季度海外经济修复力度加大,外需持续升温,焦煤、焦炭、铁矿石等黑色再度爆发成为全市场明星品种。2020年是中国期货市场建立30周年。栉风沐雨三十载,我国期货市场取得了长足发展,品种体系日益丰富,市场规模持续增长,运行质量稳步提升,功能发挥逐步增强,全年相继上市了LPG、低硫燃料油、短纤、国际铜等4个期货新品种,LLDPE、PP、PVC等32个期货期权做市品种。中国期货市场现
已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品市场,全市场上市运行中87个期货期权品种,其中有7个国际化品种,成为构建我国一级发行、二级流通和三级风险管理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经营情况及业绩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商期货开展期货业务。报告期内,浙商期货运营平稳,以打造研究型衍生品综合服务商为核心目标,依托传统期货经纪业务,结合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业务和做市商业务,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相关指标不断向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期末客户权益125.34亿元,同比增长69.92%。2020年末资产管理业务存续管理规模14.75亿元,同比增长32.97%。2020年产业研究所开展38个“保险+期货”项目,承保现货44.56万吨,覆盖面积达71.46万亩,涉及农户68,937人,保障金额达12.27亿元,已产生赔付3,544万元;2020年完成场外业务名义本金319亿元,同比增长6.3%,在全行业规模下滑44%的情况下,仍实现稳定增长。报告期内,浙商期货业务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成交金额(亿元) | 91,536.58 | 55,398.18 |
成交金额市场占有率 | 1.05% | 0.95% |
公司平均佣金率水平 | 0.030‰ | 0.031‰ |
日均客户权益(亿元) | 98.16 | 64.35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万元) | 52,351.00 | 38,805.75 |
公司研究业务通过不断充实研究团队力量,重点围绕“六大+三新”,大类资产配置、大金融、大消费、大健康、大装备、大周期+新经济(TMT)、新能源、新材料九个领域进行战略布局,打造“深耕浙江、拥抱银行和产业深度”三大标签稳步提升卖方研究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实现研究佣金收入大幅增长,是去年的6倍左右。全年新增服务公募机构19家,累计80家,新增保险机构客户5家、私募客户15家。在机构客户的研究排名稳步提升,主要公募客户的研究排名均已进入了前15名,部分客户已进入前10位,甚至前5位,研究影响力不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形成的研究成果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0年度报告数 | 2019年度报告数 |
市场 | 223 | 214 |
宏观策略 | 374 | 274 |
债券 | 62 | 30 |
基金 | 1 | 42 |
公司报告 | 831 | 518 |
行业报告 | 544 | 462 |
金融工程 | 29 | - |
其他 | - | 25 |
合计 | 2,064 | 1,565 |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636,513,832.41 | 5,659,478,638.09 | 87.94 |
营业成本 | 8,463,506,322.25 | 4,364,298,969.49 | 93.93 |
管理费用 | 2,836,069,471.17 | 2,077,134,220.27 | 36.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593,026.88 | 406,222,689.05 | -324.4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315,992.16 | -88,643,723.9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6,911,040.05 | 4,988,411,839.96 | -27.69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经纪业务 | 1,644,594,061.23 | 739,629,083.04 | 55.03 | 62.64 | -0.77 | 增加28.74个百分点 |
自营投 | 854,677,112.41 | 123,102,156.31 | 85.60 | 2.00 | 123.35 | 减少 |
资业务 | 7.82个百分点 | |||||
资产管理业务 | 485,047,787.28 | 431,477,270.10 | 11.04 | 26.60 | 36.35 | 减少6.37个百分点 |
投资银行业务 | 1,025,549,352.66 | 667,922,882.98 | 34.87 | 227.29 | 148.69 | 增加20.59个百分点 |
信用业务 | 1,339,403,643.77 | 204,571,029.27 | 84.73 | 22.37 | 1,248.88 | 减少13.88个百分点 |
直投业务 | 82,499,628.64 | 27,010,527.56 | 67.26 | 74.78 | 147.69 | 减少9.64个百分点 |
期货业务 | 6,017,155,310.12 | 5,753,143,892.20 | 4.39 | 120.91 | 126.15 | 减少2.2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浙江省内 | 1,225,357,730.65 | 437,037,285.95 | 64.33 | 43.07 | 24.23 | 增加5.41个百分点 |
浙江省外 | 213,854,131.89 | 206,289,629.31 | 3.54 | 39.65 | 32.18 | 增加5.45个百分点 |
总部及其他子公司 | 9,197,301,969.87 | 7,820,179,406.99 | 14.97 | 97.80 | 102.78 | 减少2.09个百分点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变化% |
税金及附加 | 47,460,625.83 | 33,230,165.30 | 42.82 |
业务及管理费 | 2,836,069,471.17 | 2,077,134,220.27 | 36.54 |
其他业务成本 | 5,379,426,112.97 | 2,283,808,971.39 | 135.55 |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1,203,772.9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21,203,772.9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20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5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项目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593,026.88 | 406,222,689.05 | -324.4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315,992.16 | -88,643,723.9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6,911,040.05 | 4,988,411,839.96 | -27.69 |
包括融出资金净增加额61.79亿元,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67.10亿,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41亿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9.04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3亿元,其中现金流入0.40亿元,现金流出为2.24亿元,包括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24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7亿元,其中现金流入351.22亿元,主要包括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50.18亿元;现金流出315.16亿元,主要包括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04.10亿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1.05亿元。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3,162,793,220.05 | 25.43 | 19,316,611,734.88 | 28.66 | 19.91 | 主要为客户资金增加 |
结算备付金 | 4,365,544,306.21 | 4.79 | 3,593,175,115.88 | 5.33 | 21.50 | 客户结算备付金增加 |
融出资金 | 15,013,429,181.12 | 16.48 | 8,751,642,533.70 | 12.98 | 71.55 | 融资业务增加 |
衍生金融资产 | 525,629,403.71 | 0.58 | 6,250,414.22 | 0.01 | 8,309.51 | 收益互换和场外期权业务规模增加 |
存出保证金 | 6,127,948,586.49 | 6.73 | 3,253,641,019.22 | 4.83 | 88.34 | 交易保证金增加 |
应收款项 | 269,275,363.47 | 0.30 | 109,336,569.46 | 0.16 | 146.28 | 应收清算款项增加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122,471,183.07 | 7.82 | 8,110,353,641.20 | 12.03 | -12.18 |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下降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9,401,217,000.21 | 32.28 | 22,251,377,605.05 | 33.01 | 32.13 | 自营投资规模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8,279,067.21 | 0.56 | 197,033,602.99 | 0.29 | 157.97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
其他资产 | 3,453,379,061.79 | 3.79 | 709,790,253.70 | 1.05 | 386.54 | 履约保证金增加 |
短期借款 | 65,087,200.00 | 0.07 | 6,530,399.40 | 0.01 | 896.68 | 子公司短期借款增加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6,306,715,735.33 | 6.92 | 6,532,989,726.02 | 9.69 | -3.46 | 短期债务余额减少 |
拆入资金 | 400,000,000.00 | 0.44 | 270,000,000.00 | 0.40 | 48.15 | 银行拆入款项增加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910,724,867.58 | 3.20 | 321,883,484.82 | 0.48 | 804.28 | 应付结构化主体其他投资者款项变动 |
衍生金融负债 | 497,426,839.27 | 0.55 | 5,564,598.98 | 0.01 | 8,839.13 | 收益互换和场外期权业务规模增加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1,525,087,188.23 | 12.65 | 9,017,680,244.37 | 13.38 | 27.81 | 债券回购业务规模增加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5,768,796,600.83 | 17.31 | 12,974,275,123.96 | 19.25 | 21.54 |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964,822,747.17 | 1.06 | 759,288,543.46 | 1.13 | 27.07 | 应付绩效工资增加 |
应交税费 | 930,557,761.88 | 1.02 | 262,135,804.22 | 0.39 | 254.99 | 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
应付款项 | 109,020,239.68 | 0.12 | 45,576,626.48 | 0.07 | 139.20 | 应付清算款增加 |
合同负债 | 79,230,819.55 | 0.09 | 不适用 | 实施新收入准则影响 | ||
应付债券 | 16,143,192,401.77 | 17.72 | 14,324,395,792.31 | 21.25 | 12.70 | 债券融资增加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6,624,859.81 | 0.16 | 78,034,685.24 | 0.12 | 87.90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
其他负债 | 15,893,954,962.66 | 17.45 | 7,950,026,541.21 | 11.79 | 99.92 | 履约保证金增加 |
115.25亿元,占自有负债的20.59%;应付职工薪酬9.65亿元,占自有负债的1.72%。公司负债结构合理,无到期未偿付债务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75所有权使用受到限制的资产”的相关内容。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第四节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长期股权投资10,162.85万元,比期初增加211.96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55,798,849.56 | 2,343,519.58 | 58,142,369.14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355,958.46 | -215,388.45 | 23,140,570.01 |
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7,383,339.58 | -4,506.88 | 17,378,832.70 |
浦江聚金丰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56,706.43 | -4,576.65 | 2,852,129.78 |
绍兴上虞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3,989.52 | 602.17 | 114,591.69 |
合计 | 99,508,843.55 | 2,119,649.77 | 101,628,493.32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第十一节之十二、公允价值的披露的相关内容。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浙商期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浙商证券持有其100%股权。2020年12月31日,浙商期货总资产1,600,808.39万元,净资产244,973.2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1,715.53万元,净利润19,887.41万元。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浙商证券持有其100%股权。2020年12月31日,浙商资管总资产438,623.16万元,净资产167,619.3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504.78万元,净利润8,090.31万元。
3、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浙商证券持有其100%股权。2020年12月31日,浙商资本总资产47,074.98万元,净资产35,968.4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49.96万元,净利润4,161.91万元。
4、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浙商证券持有其25%股权。2020年12月31日,浙商基金总资产27,630.71万元,净资产9,256.2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884.52万元,净利润-86.16万元。
5、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浙商证券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商投资总资产16,250.76万元,净资产14,651.0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37.35万元,净利润3,051.07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将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作为管理人且可变回报重大的结构化主体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综合评估本公司因持有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是否将使本公司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并据此判断本公司是否为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责任人。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包括:浙商期货景上源5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精选2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融畅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汇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添鑫1号19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瑞成1
号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添鑫1号2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添鑫1号29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瑞利2号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周周盈货币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周周盈货币增强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季季聚利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恒天季季聚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领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浙商期货幻方精选FOF3号资产管理计划因自持比例下降,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浙商期货喜世润励春6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双峰1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幻方精选F0F1号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幻方精选F0F2号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喜世润精选FOF1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锐天量化资产管理计划、浙商聚金宏观策略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在2020年已清算,按照清算处理。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在“百年大变局”“经济双循环”和“金融供给侧”等时代背景下,金融体系正深刻变化,资本市场作为链接双循环的新格局正在形成,提升直接融资比例成为主题,行业将会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各大券商必须洞察机遇并认清内外部各种挑战。
1. 行业迎来跨越发展机遇
(1)改革催生投行大时代。资本市场的改革,催生了投行大时代到来。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落地以来,券商投行业务利好逐步显现。2020年行业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同比增长近40%。资本市场开启全面注册制改革后,会有更多企业和产业得到资本市场的服务。传统产业也亟需通过并购重组或证券化的方式进行盘活,支持产业结构升级,券商将进一步深度参与资本市场扩容的过程,投行将迎来新一轮机遇期。
(2)发展带来财富大时代。长期的经济发展,积累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带来财富大时代。零售方面,国民可投资资金增加,在低利率时代下,财富管理需求大幅提高;机构方面,社保、年金、保险、战略配置等中长期资金稳步入市,财富管理行业面临非常广阔的蓝海。证券公司拥有专业的研究团队、广泛的业务范围及突出的资本市场投资能力,在产品设计、研发上将更加灵活,在大资管统一监管和净值化趋势下,比较优势将进一步凸显。
(3)转型促成创新大时代。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加速开放,将提供更加广阔的证券品种,促成创新大时代的到来。各类资产正在通过证券化进入资本市场,包括REITs、ABS等各类创新品种,交易品种将进一步得到丰富。金融市场的创新和互联互通,大范围的资产配置和交易投资
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QFII额度取消,陆港通、债券通依次放开,外资正加速汇集中国。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更多外资券商和资管机构将加速进入国内市场,为金融市场带来更多的交易对手,为买方业务提供了强大的舞台。
2. 行业面临整体重构式挑战
(1)经营环境整体不确定性增加。全球范围内动荡因素较多,当前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加之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国家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盛行等不利因素影响,行业将在一个更加不确定的世界中谋求发展。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实现高质量发展仍存在短板,加之受到疫情的冲击,企业债务违约将加大金融领域的困难和风险。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整体基调下,强监管整体态势仍将持续。随着综合经营的不断探索,交叉性金融风险日益突出,监管要在创新和规范中平衡,各大券商必须未雨绸缪,主动应对。
(2)行业格局和经营模式面临重塑。未来5年,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券商的经营模式,都面临重塑。行业集中度不断增加,马太效应越发凸显。2020年末,外资控股券商数量已达10家,并有超过15家合资券商正在排队申请设立,将进一步加剧证券行业竞争。中介业务佣金率不断降低,依靠传统证券经纪和投行业务的发展模式面临挑战。在经济转型、全面注册制和机构化时代下,对券商产品的丰富性和服务的综合性提出更高要求,依赖个人资源的经营模式也将被平台化、集团化的竞争替代。券商核心竞争力也将向投研、人才、科技和专业化管理能力转移。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在行业整合和分化的十字路口,公司坚持综合化布局、特色化发展,努力打造成为与浙江经济地位相匹配的全能投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构建更加有力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力争在关键弯道处把握住超车的机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中型券商突破发展的新标杆,进入中大型券商行列。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公司的具体任务将从五个方面展开:一是加强战略规划,加快出台“十四五”详细规划,完善公司战略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的战略执行力。二是统筹战略布局,加强资产配置整体布局,切实提升区域发展布局,有序推进金融生态布局。三是聚焦重点工程,全力推进资本运作工程,着力实施财富改革工程,创新推动战略客户工程。四是夯实合规风控,坚持合法合规底线不动摇,进一步健全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经营目标相匹配
的风险管理体系。五是推动内部改革,围绕“十四五”战略,加快制定改革方案,指引公司全年的改革发展工作,提升决策效率。面向未来,公司将坚持特色化发展道路,在服务居民、服务产业和服务国家战略中,不断推进公司稳步进入一流梯队,为客户、员工、股东和社会持续创造价值,实现公司内涵价值与品牌声誉的持续提升。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将紧密围绕“十四五”规划阶段性目标,更加坚定地以战略的确定性应对环境的不确定性,继续用卓越的表现感动自己,向建党100周年致敬,为“十四五”启航开道。具体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凝聚各方共识,坚定不移贯彻两大经营策略
(1)区域聚焦竞争策略:深耕浙江,布局全国重点区域和省份。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稳步挺进第一梯队,首先要制定符合战略发展的经营策略。在区域经营策略上要继续坚持“深耕浙江”,巩固浙江的市场份额和品牌优势,进一步挖掘浙江市场潜力,做好本土上市公司的资源整合和深度服务,整体提升服务能力;同时要有重点、分阶段有序向省外市场扩张。
(2)商业模式创新策略:建立“投行+商行”商业模式。根据当前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格局,公司在经营策略和打法上要快速作出调整,学会“借力”,进一步发挥自身长处,补强短处。“十四五”期间,公司要加强同业合作,主动拥抱银行,借助银行在客户端、资金端的天然优势,发挥证券机构在业务牌照、投研能力等方面的长处,探索紧密合作的新型商业模式,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快速做大业务规模,做出品牌影响。
2. 聚焦战略引领,全速推动三大战略业务实现规模化发展
(1)确定大财富改革作为2021年“头号工程”。2021年,公司要把大财富业务线改革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的“头号工程”加以推动。在组织架构、资源配备、考核机制方面进行全面改革,整体提升公司大财富体系竞争力,朝着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财富管理业务要以搭建高效的产品销售体系和丰富产品供应平台为核心。重点推动机构经纪业务发展,利用托管、外包等业务牌照和专业的附加服务,吸引更多私募机构客户资产,优化经纪业务客户结构。公司要进一步加大信用业务的资金投入,在扎实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着力做大信用业务规模,在做好个人客户的服务基础上,重点加大机构客户的服务,通过强化与基金、兄弟券商合作,稳步提升市场份额。
(2)推动投行业务实现规模和质量双提升。2021年,公司也将继续加大对投行的支持和资源倾斜,进一步扩大投行的团队规模,提高业务产能。在新发展阶段,公司要进一步巩固投行业务在浙江省内市场的优势,把IPO业务作为重中之重,加速项目开发和储备,在深耕浙江的同时,聚焦其他经济发达省市,深度挖掘和开发新经济、新基建等产业机会。公司投行要深化与分支机构、投资板块、研究板块的协同展业,做好客户的维护、开发,整体提升展业能力和服务能力。投行资本市场部要全面提高股、债发行能力,强化股权项目的定价能力,为公司巩固IPO、债券等业务排名提供坚实保障。
(3)推动研究业务进一步向头部序列迈进。研究所要进一步巩固当前的良好发展势头,要进一步做大卖方研究规模,持续提升头部大型公募基金客户的服务排名,同时集中力量加大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机构和大型私募机构的客群拓展。进一步强化自身品牌建设,强化宏观领域和重点细分行业的研究能力,要形成一定的研究风格,坚定“深耕浙江、借力银行、买方思维”的发展方向,努力为行业政策制订提供具有影响力的建议。
3. 坚持特色发展,全力巩固提升三项优势业务竞争能力
(1)全力提升资产管理精品化、特色化发展优势。浙商资管在“十四五”期间将紧随浙商证券整体战略,坚定走精品化、特色化、公募化发展之路。2021年将进一步完善投研力量,强化资管投研能力的提升,以差异化客群任务为切入点,进一步优化各类产品特色,形成品牌,打造覆盖机构、高净值客群和长尾市场为精品资产管理公司
使得独特策略成为资管公司的“金字招牌”。
(2)全力提升投资板块创利贡献。要进一步发挥自营分公司的专业化分工和集中化作用,加大对公司自营业务板块的资金投入。公司固收投资和金融衍生品投资要加快引进高端人才,加速专业化团队建设,进一步做大投资规模,取得稳定的投资回报。证券自营投资业务要深化与研究所的协同,深耕核心股票池,优化仓位结构,稳步提高投资收益率。浙商资本、浙商投资要强化与投行业务线的协同,在投行业务培育期协同内部股权投资、另类投资力量,推动“投资+保荐”业务落地。
(3)全力支持期货业务稳步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浙商期货在新的发展时期,要进一步发挥好业务全面布局的优势,以对每个业务单元进行专门的研究和安排,整体提升业务规模和创利水平。
4. 坚持赋能支持,全面强化提升五项核心保障功能
(1)强化资本运作。公司要实现战略任务的落地,做大资本驱动型业务发展,必须要强化资本金保障,快速通过多渠道融资,全面解决资金掣肘发展问题。以合理的杠杆运用优化负债,通过科学的资产配置提升投资能力和投资收益效益。
(2)强化人才和机制保障。继续坚定推进人力资源“八能工程”建设,加大力度引进行业顶尖人才、骨干人才,培育有强大战斗力的人才队伍,以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公司还要建立市场化的考核机制和与证券市场相匹配的薪酬激励机制,稳步提高员工收入水平,使员工有获得感、幸福感。
(3)强化合规风控保障。进一步立足长远,思考如何在“十四五”期间建设与一流券商相匹配的一流合规风控体系,要在专业化合规风控人才队伍建设、合规风控信息化上下功夫,提高风险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的能力,树立优良的合规风控文化。
(4)强化科技金融保障。围绕“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的战略路径,加快推进科技运用产生实效,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从纯成本中心向可内部模拟计价的利润中心转型,促进科技赋能。围绕零售客户、机构(对公)客户和全体员工,构建整体的科技运用架构,实现所有业务和日常管理全部数据化,力争智能化。
(5)强化文化引领保障。公司进入“十四五”,站在了全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更高远的发展目标任务,必须要加强文化引领。2021年,公司要重点对企业文化进行再定义、再深化,制订更加有号召力和凝聚力、更加有进取拼搏精神和追求卓越的精神、更加有奉献意识和合规意识的文化纲领,为公司开启新的发展征程提供精神文化保障。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以及合规风控、信息技术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可能面对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政策性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信息技术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洗钱风险等。
(1)政策性风险
政策性风险指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与证券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交易规则等的变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一方面,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对证券市场影响较大,宏观政策、利率、汇率的变动及调整力度与金融市场的走势密切相关,直接影响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证券行业是受高度监管的行业,监管部门出台的监管政策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营活动,若公
司在日常经营中未能及时适应政策法规的变化而违规,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
(2)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或公司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公司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风险。另一方面,证券行业是受高度监管的行业,监管部门出台的监管政策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营活动,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未能及时适应政策法规的变化而违规,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因素及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承销业务大额包销、交易对手延期支付或违约,投资业务期限过长、资管业务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以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声誉风险、操作风险等类别风险向流动性风险的传导等。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持仓金融资产头寸的市场价格变化或波动而引起未来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权益价格风险、商品价格风险等。权益价格风险是由于持有的股票、股票组合、股指期货等权益品种价格或波动率的变化而导致的;利率风险主要由固定收益类投资收益率曲线结构、利率波动性和信用利差等变动引起;商品价格风险由各类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汇率风险由非本国货币汇率波动引起。
(5)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因融资方、交易对手或发行人等违约导致损失的风险。公司目前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一是信用融资业务违约风险,即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客户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公司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二是债券投资交易的违约风险,即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三是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即互换、场外期权、远期、信用衍生品等业务交易的对手方违约风险,即交易对手方到期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支付义务的风险。四是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或其他涉及信用风险的自有资金出资业务,即所投资产无法按时偿付本金及利息,或自有资金不能按时安全退出,导致公司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6)信息技术风险
公司各项业务及中后台管理系统可能会面临信息技术系统软硬件故障、信息技术系统操作失误、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等不可预料事件带来的信息系统风险隐患,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服务质量,甚至会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7)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失效的内部程序、人员操作失误或不当行为和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司内部制度体系和控制机制未严格落实、操作流程存在设计缺陷以及操作执行过程发生疏漏;二是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同时由于未对关键岗位缺乏严密的有效制约机制,直接或间接导致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8)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证券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证券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
(9)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证券公司因经营管理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合约、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证券业务所涉合约或业务活动引致的法律责任风险。
(10)洗钱风险
洗钱风险管理是指防范在开展业务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被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而面临的洗钱风险。任何洗钱风险事件或案件的发生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并导致客户流失、业务损失和财务损失。
2、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持续建设、完善与自身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坚持稳健经营的发展理念,落实有效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范围内,保障公司业务发展的长期可持续。
(1)建立全面风控体系
公司聘任首席风险官负责推动公司全面风控体系建设,各类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测、评估、报告公司整体风险水平,并为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建议,协助、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
一是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体系。该架构体系由六个层次构成,分别为:董事会(以及下设合规与风控委员会)、监事会—首席风险官、公司经营管理层(以及下设风险控制
委员会和业务管理/决策委员会)—分管领导—业务风险审核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业务执行委员会、业务立项评审委员会、各业务部门—风控专员、合规专员。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审计稽核部门共同构成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实施事前、事中与事后的风险防范、监控与评价工作。
二是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控制度体系。明确各层级风险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体系分工,业务与风险类型全覆盖,制定了风险大类全覆盖、业务条线全覆盖以及重要配套风险管理工具的风险管理制度,并结合外部政策和内部业务发展等不定期优化完善。三是建立了多维度限额指标体系。公司自上而下贯彻公司风险偏好,基于风险偏好为各业务(包括创新业务)制定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每年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上一年的经营情况及各业务部门的业务规划,通过压力测试评估风险指标承受能力,制定科学合理的董事会风险限额指标和风险控制委员会限额指标,并将上述相关限额指标分解到各个业务部门,业务部门按照其业务特点制定各自业务风险限额并进行日常业务风险监控。四是建立了适当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公司持续不断完善建设全面风险管理平台,支持风控指标、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管理功能和业务综合监控;公司专门建立了舆情监控系统,发现风险指标异常和负面舆情等信息及时进行提醒和预警。五是深入践行“防微杜渐、未雨绸缪”、“人人都是风控官”的风险文化和理念,把底线思维、风险管理融入风控工作日常,通过工作细节进行理念引导,形成前中后台一致的风险敬畏之心。通过合规年度培训、新人培训以及专题风险培训,内部风险期刊等持续提升公司员工的风险意识。六是持续完善风险人才队伍建设。公司在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的带领下,强化了公司合规风控人才队伍建设,分支机构和总部相关部门建立了合规专员,重要业务部门建立了风控专员,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和专业化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了合规风控队伍的风险管控覆盖面和管控能力。
(2)各类风险应对措施
①政策性风险管理
公司持续密切关注各类政策变化,根据最新政策及时做出反应并进行相应调整,确保将政策性风险对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影响降至最低范围内。公司政策性风险措施包括:1)公司不定期获取外部政策文件或通知,通过内部流程要求相关部门学习、落实。2)对重大政策性法律法规或监管通知进行跟踪或关注,联合多部门讨论并形成相应的风险分析报告,并拟定风险应对策略,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②合规风险管理
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合规管理内控体系,在《章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中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各级管理人员、所有工作人员的合规管理责任,并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合规考核等方式予以压实。公司聘任合规总监,对公司及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公司设置了配备有符合监管要求人员的合规管理部门,在各分支机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按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标准,配备专职或兼职合规管理人员。合规总监、合规管理部门及所有合规管理人员通过合规宣传、合规咨询、合规审核、合规监测、合规检查等方式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对发现的合规风险隐患,及时开展调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公司每年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对发现的不足,制定措施进行完善。
③流动性风险管理
为控制和防范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定了如下几方面应对措施。一是,根据公司资本实力和净资本、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优化设定风险限额和风险偏好,合理配置各项业务规模,做到业务规模与公司资本实力相匹配。二是,加强融资负债管理,科学合理匹配资金用途。三是,丰富融资渠道,提升公司融资能力。四是,做好资本补足规划和安排。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评估测算未来可能的业务发展规模,对不同压力情景下所需的资本补充规模和补充途径事先做好规划和安排,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五是,夯实流动性储备强化现金流管理。建立充足的流动性储备,形成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安全垫。六是,加强银行合作,扩大公司授信。持续加强与主要银行的合作,保持授信规模稳定。七是,强化流动性监控。做好定期资金流入、流出监控以及现金流敞口预测分析和报告。
④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主要集中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相关具有市场风险暴露业务以及融资类业务标的证券市场风险。公司主要通过如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管控。一是定限额。市场风险管理相较其它风险类型来说,风险计量相对成熟,风险限额管理是市场风险最常用也是最重要的管理手段。适时调整交易限额、规模限额、集中度限额、止损限额等各类限额。二是重分析。定期对国内外宏观和市场情况进行分析回顾,公司通过久期分析、敞口分析、风险价值分析、敏感性分析等各类计量模型和分析方法,做好事前业务风险分析、事中价格监控,事后风险指标量化评估。三是强执行。公司要求严格按照投资纪律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克服人为主观情绪,严格按照指定各类风险限额,事先制定的各类投资策略,调整相关限额和投资策略须严格按照制度启动调整流程,公司合规风控等相关部门对投资主办和投资部门制衡监督。四是防传导。为避免融资类业务标的证券的市场
风险传导公司信用、流动性等其它风险。公司通过控制融资类业务总规模、逆周期调整机制,对标的证券设置折算率、保证金比例、集中度、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及标的证券范畴等风控指标,持续做好折算率管理,标的证券五级分类管理,降低标的证券市场风险传导到公司的风险。
⑤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公司融资类业务和信用品种投资业务等信用风险暴露业务以及投行债券业务信用风险。公司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管控。一是严准入。公司对授信客户、交易对手、信用品种进行准入管理,设定准入标准和选择原则,建立黑白名单。根据黑名单适用业务范围,严禁对黑名单中的客户、交易对手和信用品种进行授信、交易或投资。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对黑白名单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应调整公司级黑白名单。二是建内评。公司通过客户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客户持仓品种及交易情况、客户风险承担能力以及违约可能性对客户进行内部评估;通过交易对手的财务信息、交易规模、历史违约信息、重大负面新闻等风险要素,并参考投资信用品种的发行主体评级、担保人评级、基本面信息、品种信用评级等对交易对手、融资主体和信用品种进行内部评级。三是重跟踪。公司定期对客户、交易对手、信用品种的资信状况进行持续督导并动态分类管理与跟踪,制定对应风险措施,缓释风险。四是防传导。对于一些特别的信用风险,如投行业务的公司债券项目,造成公司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公司通过提高项目立项内核标准,加强全过程跟踪、及时监测评估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严格管控项目尽调和后续管理质量等措施,以降低投行债券项目信用风险传导至公司风险。
⑥信息技术风险管理
公司不断进行基础设施改造、设备更新及其它技术升级,加强信息技术安全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同城灾备和异地灾备系统建设。二是强化系统安全保障。持续完善各类系统应急预案、运维操作手册,强化应急保障队伍和应急演练,加强系统运行监控预警,定期做好信息系统运行评估和分类管理工作,提高信息系统运行和服务质量,全面支撑公司生产运行和经营管理工作。三是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加强网络安全日常监控,及时做好防病毒软件更新,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漏洞预警处置流程,定期做好网络信息系统漏洞扫描修复工作,切实保障网络安全。
⑦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所有业务均存在操作风险,公司主要通过如下几方面来进行管控:一是建制度。公司各项业务开展前均须制定业务和风险管控管理办法,明确业务环节的各项规程,收集行业发生的操作风险案例及时对照排查,防范未然,对公司已发生的操作风险,总结反思,对于制度疏漏的,及时建章立制,以防重复发生。二是理流程。公司对于新业务、重点业务及发生频率较高的工作
事项,要求必须梳理明晰业务操作流程。从潜在重大风险事件入手,开展风险辨识和成因分析工作,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的操作风险状况采用合理的方式,确定主要业务关键流程节点中的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和缓释措施,并要求定期进行更新。三是重制衡。除合规风控部门外,公司还对投行等重点业务线专门设置了独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部门,同时在业务部门内部还设立专门的合规专员,实行业务部门、业务风险管控部门、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多级风险防控体系。四是管执行。为确保公司各项制度、流程执行到位、有效,公司合规风控相关部门要求承担操作风险的各业务部门或员工对制度及落实情况的有效性进行自查或审核,发现问题须及时跟进整改措施。同时公司合规风控相关部门持续进行合规检查、风控检查、内部审计等检查监督工作,定期评估其执行有效性。五是明禁令。针对操作风险高频性,并与道德风险具有较高相关性。公司制定严厉的惩处机制,明确底线原则,对代客理财、私刻印章、巨额负债失联、参与股票配资等行为零容忍,发布并要求员工签署“经纪业务十大禁令”、“投行业务十大禁令”,严厉处罚已发生的风险事项,遏制可能存在的隐患。六是建系统。为应对业务规模不断发展所带来的非主观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公司加大了信息系统的建设力度,力求易错流程系统化控制、重要流程前端控制、复杂流程节点控制。七是抓考核。针对不同的业务,公司均设计了不同的考核目标,并将合规风控嵌入考核指标中。
⑧声誉风险管理
针对近年来,移动媒体日益发达,舆论环境复杂多变,公司加强了媒体关系维护,强化了声誉风险的管控与应对,持续维护合作媒体关系。一是持续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良好的媒体关系,从而有利于公司主动管理舆情。二是完善公司舆情监控体系。充分利用公司舆情监控系统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了一套内外兼备的舆情监控机制。针对重大负面舆情,建立了7*24小时密集舆情监测机制。三是强化品牌与声誉维护工作机制。通过公司内部培训,提升员工品牌宣传和声誉形象维护的工作意识与技能,深化完善了公司分支机构和总部品牌专员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抓起,发现负面舆情信息及时上报。四是举办各类活动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促进正面舆论传播。
⑨法律风险管理
一是审查法律文件,加强合同协议法律风险防范。法律文件审核是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环节,严把合同等法律文件审核关,及时研究新法中有关证券日常经营业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将其应用到日常合同审核过程中,为事先防范法律风险做出积极应对。二是完善法律纠纷案件处置工作机制,推动案件处置工作常态化。公司建立了法律纠纷案件处置专班工作机制,专班工作小组
人员主要由案件发生部门、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人员明确、责任到人,各部门在推进案件处置过程中形成合力,各司其职,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债务追讨和风险化解,根据既定目标逐步处置化解在手案件。三是借助外部律师力量,促进内外部资源形成合力。案件处置进程中,强化与外聘律师的沟通联系,持续监督案件处置的进程,促进内外部形成合力,共克难关。四是加强学习研究,组织法律宣传,贯彻落实新法新规要求。深入向投资者揭示市场骗局和违法风险,努力提升全体员工法律责任意识。
⑩洗钱风险管理公司不断加强洗钱风险管理措施,一是建立并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和内控制度,细化了各个业务条线的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产品/业务洗钱风险评估、培训宣传等方面内容,明晰了各部门、岗位的具体职责和操作规范。二是推动优化反洗钱系统,提高客户身份信息监测、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高风险客户跟踪、黑名单监测和回溯的有效性。三是不断开展受众广泛的宣传与培训,提升公司各个层级的员工的反洗钱工作意识。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客户身份重新识别工作,对不同洗钱风险等级和不同身份信息完善程度的客户分别设置不同的管控措施。五是努力提升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质量,定期和不定期优化监测指标,强化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分析工作要求。六是持续加强自主检查、审计和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上交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的有关要求规定,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关于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若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或审计机构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当年将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还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股利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前款所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系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或其他由于业务拓展的资金支出或投资预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或其他由于业务拓展的资金支出或投资预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的10%;
(3)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当期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对于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计划,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运用于充实净资本以作为未来持续发展的保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电话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比例不足15%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应当进行审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年度现金利润分配的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为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7、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根据行业监管政策,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同时,监事会应当进行审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0年6月11日实施完毕。该次分配的现金红利占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0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
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 | 0 | 0 | 0 | 1,627,166,025.65 | 0 |
2019年 | 0 | 0.90 | 0 | 300,001,216.63 | 967,557,059.43 | 31.01% |
2018年 | 0 | 0.70 | 0 | 233,333,338.00 | 736,957,357.88 | 31.66% |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目前公司正在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暂不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上三高速 |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上三高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三高速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 是 | 是 | -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 解决 | 上三高 | 在维持浙商证券的控制地位期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关的承诺 | 关联交易 | 速、浙江沪杭甬、浙江省交通集团 | 间,上三高速、沪杭甬、浙江省交通集团及其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将尽力避免及规范与浙商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浙商证券内部制度的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上三高速、浙江沪杭甬、浙江省交通集团 |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三高速、沪杭甬和浙江省交通集团及其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与浙商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不利用对浙商证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损害浙商证券、浙商证券子公司以及浙商证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上三高速 | 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上三高速所持的本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上三高速减持已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计划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 | 是 | 是 | - |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浙江省交通集团 | 2021年6月30日之前将持有的新世纪期货股权通过内部重组或第三方处置(含国资划转)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继续履行于浙商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2021年6月30日前 | 是 | 是 | -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上三高速、浙江省交通集团 | 关于虚假披露情形下回购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承诺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并已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对2020年年初数进行衔接调整。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确认为合同资产,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期初增加合同负债账面价值15,674,292.77元,减少其他负债账面价值15,674,292.77元。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0,000.00 | 771,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8年 | 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 | -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
(1)公司诉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江珍慧与陈德松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陆续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3笔,质押标的均为中新科技(代码603996),融资总额为1.8亿元。2019年5月,江珍慧与陈德松分别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5月,上述交易履保跌破150%,融资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采取追保履约保障措施,江珍慧与陈德松未能按照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遂分别向江干区法院和杭州中院提起诉讼,法院于5月立案,公司同时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轮候保全了三被告中新产业集团,担保人江珍慧、陈德松分别持有的中新科技股票,并首封查封担保人江珍慧与陈德松持有的宁波新世纪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及中新国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并轮候查封了融资人与担保人江珍慧持有的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2019年6月,浙江省高院指定案件由椒江区法院审理,2019年8月,该两案已经移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法院出具《调解书》:3月27日之前中新科技向公司支付购回交易款以及计算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人江珍慧、陈德松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对质押股票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0年5月,公司已向台州市椒江区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6月已收到法院执行立案通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了管理人。公司已根据法院及管理人要求申报债权,管理人已确认公司债权。
2020年12月,管理人对中新科技(代码603996)股票进行挂牌拍卖,无人竞买已暂停挂牌拍卖。
2、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
(1)浙商资管与李欣股票收益权合同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
浙商资管管理的产品发生融资方违约,浙商资管作为产品管理人向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融资方李欣所质押的27,813,840股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法院裁定质押股票归公司所有,用以抵偿276,675,224.6元债务。2018年9月22日,经浙商资管申请,杭州中院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责令银江股份协助办理标的股票解禁手续。银江股份就此提出异议,后杭州中院裁定异
议成立。浙商资管已就杭州中院上述裁定向浙江高院申请复议,后公司经查询裁判文书网,省高院已出具(2019)执异22号执行裁定,驳回公司复议请求,维持原裁定。
3、浙商资管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涉及的未决诉讼、仲裁
(1)浙商资管诉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违约纠纷
浙商资管管理的资管计划持有“16东旭光电MTN001A”中期票据合计面额1亿元。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兑付本息,构成实质违约。浙商资管于2019年11月19日提起了诉讼,杭州中院于同日受理了案件。杭州中院已依据浙商资管申请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104,448,000元财产实施了司法保全。
2020年4月,杭州中院裁定案件移送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目前,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2)浙商资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发生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
浙商资管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发生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浙商资管根据委托人指令于2019年4月4日对上海刚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徐建刚、福建刚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刚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刚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债务人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标的金额20,040万元,同时,提起了对所有被告的财产保全申请,杭州仲裁委员会已下达裁决书。公司已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执行财产,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7月27日,杭州中院出具(2020)浙01执恢56号《恢复执行通知书》,恢复执行,新增保全部分土地及在建工程,已完成评估。
(3)浙商资管诉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等7名被告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纠纷
浙商资管系浙商聚金浙银杭州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因资管计划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收益,触发了浙商资管与泰禾投资、泰禾集团、舟山裕和蓝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天熙裕和医院投资有限公司、黄其森、叶荔、宁波钱潮涌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关于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企业舟山裕和蓝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中约定的财产份额立即受让条款,但泰禾投资及泰禾集团未按照约定完成受让,相关担保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受让款项和违约金。
浙商资管根据委托人指令于2020年6月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泰禾投资及泰禾集团共同向浙商资管支付转让价款1,388,133,617.95元,及违约金、律师费,被告黄其森、叶荔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泰禾投资、舟山裕和蓝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天熙裕和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质押股依法变价以清偿债务,被告宁波钱潮涌鑫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舟山裕和蓝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还款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各被告承担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同时,已向杭州中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杭州中院已受理。
(4)浙商资管与杭州润辰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与应建仁保证合同纠纷案2019年5月17日,浙商资管代资管产品与杭州润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润辰”)签署了《债券购买协议》及《抵押合同》,由应建仁提供保证担保。后因触发了《债券购买协议》约定的提前购买条款,但杭州润辰未按照约定全额支付本金购买款人民币300,000,000.00元以及溢价购买款人民币20,160,000.00元,且应建仁未按照约定支付受让款项和违约金。
浙商资管遂代表资管计划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杭州润辰支付本金购买款及溢价款,并已申请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杭州中院已受理此案,尚未开庭。同时,浙商资管代表资管计划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并已申请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截至目前,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受理此案,尚未开庭。
4、债券受托管理产生的诉讼仲裁
(1)15洛娃01”公司债券纠纷案
公司为公司债券“15洛娃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15洛娃01”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代表“15洛娃01”部分持有人】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贸仲委”)提起仲裁,要求支付的公司债本金97,409.4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2019年2月,上海贸仲委受理该案。2019年5月开庭,未裁决。2019年6月,公司收到上海贸仲委通知,因北京朝阳区法院立案受理洛娃科技破产重整案,本仲裁案仲裁程序中止。恢复开庭后,9月上海贸仲委作出裁决:被申请人洛娃科技向公司支付本金97,409.4万元及相应利息以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019年11月,洛娃科技管理人起诉浙商证券,诉请确认抵押合同无效。2019年12月,破产管理人召开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管理人对本公司主承的“15洛娃01”公司债券的审查意见认为抵押无效。随后公司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请法院确认浙商证券代表持有人享有有抵押的担保债权。待该两起案件有诉讼结果并且生效之后,管理人再行确认债权性质。
(2)“16洛娃01”公司债券纠纷案
公司为公司债券“16洛娃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16洛娃01”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代表“16洛娃01”部分持有人】向上海贸仲委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公司债本金33,710.6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2019年2月,上海贸仲委受理该案。2019年5月开庭,未裁决。2019年6月,公司收到上海贸仲委通知,因北京朝阳区法院立案受理洛娃科技破产重整案,本仲裁案仲裁程序中止。恢复开庭后,9月上海贸仲委作出裁决:被申请人洛娃科技向公司支付本金33,710.6万元及相应利息以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019年11月,洛娃科技管理人起诉浙商证券,诉请确认抵押合同无效。2019年12月,破产管理人召开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管理人对本公司主承的“16洛娃01”公司债券的审查意见认为抵押无效。随后公司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请法院确认浙商证券代表持有人享有有抵押的担保债权。待该两起案件有诉讼结果并且生效之后,管理人再行确认债权性质。
(3)“16房信01”公司债券纠纷案
公司为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16房信01”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2020年8月24日,“16房信01”已实质性违约。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代表房信集团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被申请人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支付被申请人房信集团支付债券本金2亿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2020年11月,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主要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数 |
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水电费等 | 451.29 | 444.85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防疫物资采购 | 0.20 |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存货采购 | 2,312.57 | |
浙商中拓集团(浙江)弘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存货采购 | 146.90 | |
浙商中拓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存货采购 | 1,527.20 | |
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存货采购 | 4,219.04 | |
合计 | 8,657.20 | 444.85 |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数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收取期货交易手续费 | 19.42 | |
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收取期货交易手续费 | 0.02 |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现货销售 | 3,156.40 | |
绍兴上虞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收取的管理费 | 94.34 | |
浦江聚金丰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收取的管理费 | 24.64 | |
香港浙经有限公司 | 收取交易手续费 | 18.41 | |
浙江交投太平交通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收取的管理费 | 3.08 | |
合计 | 3,316.31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期数 | 上年数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协议价 | 99.06 |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协议价 | 61.32 |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协议价 | 22.64 | 22.64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协议价 | 37.74 | 9.43 |
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协议价 | 28.30 | 18.87 |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协议价 | 8.49 | |
合计 | 97.17 | 211.32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期数 | 上年数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协议价 | 25.94 | |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协议价 | 243.40 | |
合计 | 269.34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期数 | 上年数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协议价 | 0.16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期数 | 上年数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 协议价 | 44.70 | 26.86 |
关联方名称 | 项目 | 本期份额 | 上期份额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浙商证券控股子公司浙商资管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 226,898.75 | 56,871.09 |
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 | 浙商证券控股子公司浙商资管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0 | - |
公司董事、监事及关键管理人员及其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 浙商证券控股子公司浙商资管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 542.19 | 732.20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附注的相关内容。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收购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家证券营业部资产及相关权益
2020年12月,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证券营业部之资产、负债及劳动力转让合同》,本公司受让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家证券营业部资产及相关权益,营业部的备案程序尚在进行中。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为提升公司业务规模、资本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启动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股A股股票项目。2020年5月18日,董事会三届十二次会议对非公开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发行预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等事项进行审议。2020年6月2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2020年11月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2020年11月2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发行批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支持重点业务发展。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指导方针:
浙商证券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的要求,响应中国证券业协会“一司一县”结对帮扶行动号召,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崇高的政治责任。公司在现阶段扶贫攻坚的新形势下,深入分析自身资源和帮扶对象需求特征,加强实地调研,进一步明确了新目标和新任务,与江西省上饶县、安徽省岳西县、安徽省灵璧县、湖北省恩施市、四川仪陇县五个国家级贫困地区开展结对帮扶,将精准帮扶与区域特色开发相结合,通过产业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公益扶贫等多元化的方式推动贫困地区自身能力建设。
总体目标: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资源,集中力量,在贫困地区挖掘或培育适于当地的产业项目,或引进资源,或协助宣传,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战。
主要任务:
(1)充分发挥金融专业能力和优势,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助力贫困县发展。
(2)深入了解和掌握贫困地区企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完善企业发展规划,发挥专业优势,通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
(3)立足结对贫困县资源和产业基础,深化双方协作助力其发展特色产业,通过产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
(4)增加贫困地区教育扶贫投入,支持贫困地区中小学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学生的素质教育。
保障措施:
(1)与结对帮扶县签订精准扶贫战略合作协议,保障扶贫工作的落实。
(2)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公司与精准帮扶结对贫困县建立健全对接部门工作联系机制,做好日常沟通协调等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保障各扶贫项目的顺利开展。
(3)实施走访调研,深入结对县,对扶贫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为扶贫项目的推进提供一手资料。
(4)引进第三方扶贫机构及专业团队,将成熟的经验与机制辐射到结对的贫困县,促精准扶贫落地实施。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浙商证券遵循“巩固提升再发力”的思路,对安徽岳西县、江西上饶广信区和安徽灵璧县等已“摘帽”地区巩固扶贫成果,对湖北恩施市和四川仪陇县加大扶贫投入,力争带动帮扶地区早日脱贫奔小康。
2020年4月,湖北恩施宣布脱贫摘帽。至此,浙商证券帮扶的地区全部脱贫。2020年,浙商证券共投入扶贫资金(含物资折算)39.0175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和公益扶贫。
一、主要扶贫工作
(一)产业扶贫
1月20日,在浙商证券2020年年会上,浙商证券?杭恩东西部协作生态农场宣布开工,拉开了公司2020年精准扶贫工作的大幕。尽管受疫情影响,农场建设一度暂停。但进入疫情缓解后的4月份,生态农场的建设马上恢复。现茶叶精加工厂厂房已经建好,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已投产;生态农场民宿项目进入试运营阶段。
4月25日,在2019年投入20万元的基础上,浙商证券继续向四川仪陇县三河镇新桥村捐赠20万元。捐赠资金主要用于人畜饮水工程地灾受损整治(蓄水池1处)和李子产业园补苗扩园、品种改良、园区管护及发展园区林下养殖业。
(二)消费扶贫
3月,为支持湖北恩施疫区农产品销售,浙商证券食堂采购了富硒大米、富硒土豆、菜籽油、山茶油等土特产;6月,董事长吴承根行使恩施白果乡两河口村“名誉村长”职能,为恩施农产品直播带货。在董事长的感召下,扶贫大礼包被一抢而空。
(三)公益扶贫
6月,浙商证券党委书记李桦带队赴四川仪陇新桥村考察,并慰问贫困户35户,捐赠价值9,975元的棉被、洗衣粉等扶贫物资。10月,浙商证券董事长吴承根赴四川仪陇考察,计划进一步对新桥村投入,并筹划2021年帮扶工作。
(四)教育扶贫
9月,由浙商证券援建的上饶南峰小学新教学楼落成。鉴于教学楼办公设备缺乏,浙商证券一方面捐赠4.68万元扶贫款项,专项用于采购教师办公桌、值守用床等办公设备;一方面捐赠
10台办公电脑和1台大型电子显示屏,价值11.45万元。同时,浙商证券采购书包、笔记本等文具套装赠送给南峰小学全体学生,价值1.89万元。10月,南峰小学新教学楼落成典礼举行。为营造舒适的办公环境和优良的教学环境,公司计划添置部分教师宿舍电器,并全额支付在校学生和老师的餐费。
(五)金融扶贫
6月,浙商证券设计发起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债券项目由华金证券主承,浙商证券和华西证券分销的模式推进。目前项目前期尽调已经开始,主承券商及相关中介单位已经进场,项目总规模拟定9亿元,期限3年。
(六)协办第四届人民日报资本市场扶贫论坛
11月27日,由公司协办的第三届CSR先锋论坛暨第四届资本市场扶贫高峰论坛在人民日报社举行。此次论坛由人民日报社国际金融报主办,在延续往届企业社会责任主题的基础上,论坛围绕“‘益’路同行再出发”的主题,聚焦疫情防控、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议题,以创新与洞见为责任共识注入新内涵,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企业界杰出代表、行业资深专家、机构和政府人员近200人,共同探寻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新思路与新方向。论坛上颁发了各项CSR先锋奖项,旨在表彰并感恩具有卓越表现及杰出贡献的企业,感召更多有识之士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共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持续践行。
(七)监督检查
为展示扶贫效果,扶持恩施发展,浙商证券计划在恩施举办资本市场扶贫论坛。5月,浙商证券与恩施市政府、杭州市江干区政府达成共识。7月,浙商证券扶贫团队赴恩施考察扶贫项目并沟通论坛事宜。
着眼于高质量扶贫,浙商证券先后3次赴实地检查督导扶贫项目。6月,浙商证券扶贫团队赴仪陇检查;7月,浙商证券扶贫团队赴恩施检查生态农场建设进度并考察其他东西部协作帮扶项目;8月,浙商证券扶贫团队赴开化县考察浙江省革命老区基金会扶贫项目,团队实地查看了蜜源林种植和百亩绿茶项目。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 数量及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其中:1.资金 | 24.68 |
2.物资折款 | 14.3375 |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35 |
二、分项投入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其中:1.1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 □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
4.教育脱贫 | |
其中: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 1.89 |
4.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人) | 50 |
4.3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投入金额 | 16.13 |
5.健康扶贫 | |
8.社会扶贫 | |
其中:8.1东西部扶贫协作投入金额 | 20.00 |
8.2定点扶贫工作投入金额 | - |
8.3扶贫公益基金 | - |
9.其他项目 | |
其中:9.1项目个数(个) | - |
9.2投入金额 | 0.9975 |
9.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35 |
9.4其他项目说明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大众证券报2020中国A股上市公司创新指数百强榜“最佳社会责任奖”和“最佳主板上市公司奖”; 人民日报国际金融报“2020年度社会责任贡献企业”奖和“2020年度社会责任先锋案例”奖。 |
3、对四校基础设施进行改善,比如校园校舍修缮、办公和教学设备添置等。校舍修缮项目:学校校舍屋檐修葺、窗户修缮、地面和操场修缮;办公设备和教学设备添置:课桌、办公桌、办公电脑等;教师和学生宿舍设备添置:床具、被服、厨房设备、洗衣机等家电。
4、四校困难学生和教师无偿捐赠,每年的文具和衣服等。
二、产业扶贫
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投入:现初步确定为恩施浙商证券生态农庄后续投入,包括种养殖项目和周边环境整治等。生态农庄周边农户建房大多是按照当地风格修建的老旧房屋,有的已破损不堪,按照杭州民宿设计徽派风格,对农场周边农户房屋进行整体改造。
三、公益扶贫
落实对口帮扶四川仪陇,继续帮扶仪陇县三河镇指定的村,实现乡村振兴。计划投入村产业园建设和维护、部分公路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
四、其他扶贫
为配合证监会、各地证监局的扶贫行动,特安排50万元作为可调拨资金,机动使用。同时,该项资金也可作为消费扶贫等其他扶贫资金,采购仪陇县、恩施市、灵璧县等地的土特产等。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属于杭州市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重视节能环保,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提倡节约能源,尽可能地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网上审批、视频与电话会议,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公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5亿元的可转债,并于2019年3月28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转债简称“浙商转债”,转债代码113022。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浙商转债 | 3,499,837,000 | 3,472,335,000 | 27,502,000 | - | 0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浙商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3,472,335,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280,698,040 |
累计转股数(股) | 280,711,114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8.42 |
尚未转股额(元) | 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0.79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
2019年6月6日 | 12.46 | 2019年5月30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派发2018年年度股东红利,每股人民币0.07元 |
2020年6月11日 | 12.37 | 2020年6月4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派发2019年年度股东红利,每股人民币0.09元 |
截止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 |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24,825,159 | 63.74 | -2,124,825,159 | -2,124,825,159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124,825,159 | 63.74 | -2,124,825,159 | -2,124,825,159 | 0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08,521,315 | 36.26 | 2,405,523,199 | 2,405,523,199 | 3,614,044,514 | 100.00 | |||
1、人民 | 1,208,521,315 | 36.26 | 2,405,5 | 2,405, | 3,614,044,514 | 100.00 |
币普通股 | 23,199 | 523,19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3,333,346,474 | 100.00 | 280,698,040 | 280,698,040 | 3,614,044,514 | 100.00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124,825,159 | 2,124,825,159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合计 | 2,124,825,159 | 2,124,825,159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2020年4月20日 | 4.08% | 1,100,000,000 | 2020年4月24日 | 1,100,000,000 | 2025年4月20日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2020年4月20日 | 3.50% | 800,000,000 | 2020年4月24日 | 800,000,000 | 2023年4月20日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2020年8月31日 | 3.95% | 1,500,000,000 | 2020年9月4日 | 1,500,000,000 | 2022年8月31日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 | 2020年8月31日 | 4.10% | 500,000,000 | 2020年9月4日 | 500,000,000 | 2023年8月31日 |
券(第一期)(品种二)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 2020年9月25日 | 3.95% | 1,000,000,000 | 2020年10月12日 | 1,000,000,000 | 2022年9月25日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 2020年9月25日 | 4.15% | 1,000,000,000 | 2020年10月12日 | 1,000,000,000 | 2023年9月25日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三期) | 2020年11月17日 | 4.18% | 1,000,000,000 | 2020年11月24日 | 1,000,000,000 | 2023年11月17日 |
其他衍生证券 |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3,73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73,780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0 | 2,124,825,159 | 58.79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113,758,793 | 3.15 | 0 | 质押 | 56,000,000 | 国有法人 |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 -31,000,000 | 68,747,451 | 1.9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4,453,037 | 37,873,085 | 1.05 | 0 | 无 | 0 | 其他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3,871,574 | 35,653,414 | 0.99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790,824 | 21,342,017 | 0.59 | 0 | 无 | 0 | 其他 | |||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9,200,000 | 20,955,824 | 0.5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291,900 | 14,536,700 | 0.4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11,930,006 | 0.33 | 0 | 质押 | 5,43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兰集珍 | 10,000,600 | 10,000,600 | 0.2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124,825,159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4,825,159 | |||||||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3,758,79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758,793 | |||||||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 68,747,451 | 人民币普通股 | 68,747,45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7,873,0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7,873,085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5,653,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5,653,41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1,342,017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42,017 | |||||||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955,824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55,824 | |||||||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53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36,700 | |||||||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 11,930,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30,006 | |||||||
兰集珍 | 10,00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6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已知上三高速和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名称 |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骆鉴湖 |
成立日期 | 1998年1月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高等级公路的投资、建设、收费、养护、管理,高速公路配套项目的开发经营及服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俞志宏 |
成立日期 | 2001年12月29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报告期末,持有港交所上市公司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沪杭甬00576)66.99%的股份,持有上交所上市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 600704)17.64%股份,持有深交所上市公司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中拓 000906)38.02%股份、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科 002061)57.15%的股份。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吴承根 | 董事长 | 男 | 56 | 2019年1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323.8000 | 否 |
蒋照辉 | 副董事长 | 男 | 47 | 2020年10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0 | 是 |
骆鉴湖 | 董事 | 女 | 50 | 2019年1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0 | 是 |
王青山 | 董事、总裁 | 男 | 39 | 2019年1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323.8000 | 否 |
陈溪俊 | 董事 | 男 | 57 | 2019年1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4.9920 | 是 |
许长松 | 董事 | 男 | 46 | 2019年1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0 | 是 |
沈田丰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19年1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15.0000 | 是 |
王宝桐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19年1月 | 2021年1月 | 0 | 0 | 0 | - | 15.0000 | 是 |
熊建益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19年1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15.0000 | 是 |
王育兵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2 | 2019年1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0.0000 | 是 |
龚尚钟 | 监事 | 男 | 48 | 2019年1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4.9920 | 是 |
李向阳 | 职工监事 | 男 | 59 | 2019年1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132.6000 | 否 |
赵伟江 | 副总裁、首席信息官 | 男 | 56 | 2019年1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240.8333 | 否 |
高玮 | 副总裁、首席风险官 | 女 | 53 | 2019年1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243.0333 | 否 |
程景东 | 副总裁 | 男 | 51 | 2019年4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174.1000 | 否 |
盛建龙 | 财务总监 | 男 | 50 | 2019年1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256.2333 | 否 |
许向军 | 合规总监 | 男 | 48 | 2019年1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211.5333 | 否 |
张晖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2 | 2019年1月 | 2022年1月 | 0 | 0 | 0 | - | 210.4667 | 否 |
马国庆 | 原副董事长 | 男 | 53 | 2019年1月 | 2020年10月 | 0 | 0 | 0 | - | 0 | 是 |
合计 | / | / | / | / | / | / | 2,171.3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吴承根 | 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83年7月至2006年1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分局、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期货监管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工作;2006年2月至2006年6月任浙江省人民政府金信证券重组工作组常务副组长;2007年1月至今在浙商证券工作,现任浙商证券董事长。 |
蒋照辉 | 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级经济师。1997年7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1999年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2002年6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杭州金融监管办。2003年10月至2014年9月就职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历任科长、副处长、办事处主任。2014年9月至2018年12月就职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舟山监管分局,任党委书记、局长。2018年12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任金控平台筹备组风控副组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浙商证券副董事长。 |
骆鉴湖 | 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浙江省交通集团董事会秘书处秘书、主任助理,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任,投资发展部经理等职务,2012年6月起担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浙商证券董事。 |
王青山 | 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浙商证券党委书记,浙商证券监事会主席。现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浙商证券董事、总裁、党委委员,兼任浙商资管董事,浙商期货董事,浙商投资董事长,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陈溪俊 | 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1984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义乌市第二茶厂厂长;1995年9月至今任浙江雅尔兰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义乌市大陈镇大陈二村书记;2008年12月至今任裕中投资董事长。现任浙商证券董事。 |
许长松 | 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4年8月至2016年3月任中国银行温岭支行公司部总经理、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牧屿支行、泽国支行、松门支行行长。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任台州市金控租赁有限公司业务一部负责人。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台金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浙商证券董事。 |
沈田丰 | 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杭州市法律学校教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1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现兼任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商证券独立董事,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 |
王宝桐 | 195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司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期货处处长、政策研究室处长、重庆市证监局副局长,浙江证监局局长(2011年辞去公职),现任浙江九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商证券独立董事。 |
熊建益 | 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民建会员。曾任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起任中国证监会第四、五届重组委委员,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专业硕士校外导师。现任浙商证券独立董事。 |
王育兵 | 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自1991年7月至1993年5月任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审计处职员,1993年6月至1996年6月任杭州肯德基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1996年7月至1997年6月任浙江联通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1997年6月至今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专员、内审部业务主管、法务审计部副经理、纪检监察审计部经理、浙商证券监事会主席。 |
龚尚钟 | 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自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任职于浙江省农村经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2月至2001年10月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管理总部财务总办,2004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董事会秘书,2008年5月至今任义乌市联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商证券监事。 |
李向阳 | 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金华信托东阳证券营业部电脑部经理、义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金信证券永康营业部总经理、东阳营业部总经理。2006年9月至今,历任浙商证券东阳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行政总监兼基建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浙商证券职工监事、总裁助理。 |
赵伟江 | 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1986年7月至1997年7月为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教师,1997年10月至2006年6月为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人,2006年7月起任浙商证券技术总监、监事长。现任浙商证券副总裁、首席信息官,兼任浙商期货董事、浙商资管董事。 |
高玮 | 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1996年6月至2006年6月任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财政证券公司)电脑中心副经理、市场管理总部经理、稽核部经理、职工监事。2006年7月起在浙商证券工作。现任浙商证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兼任浙商期货副董事长、浙商资管董事。 |
程景东 | 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92年8月至1998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行司、人事司、非银行司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8年6月至2006年1月任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派出机构协调部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06年1月至2009年3月任渤海银行总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光大银行总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7年2月任建银国际(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9年4月任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顾问。现任浙商证券副总裁。 |
盛建龙 | 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2000年2月在杭州市民防局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00年3月至2006年6月历任沪杭甬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内审部副主任、主任;2006年7月起任浙商证券总裁助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9年1月起任浙商证券财务总监,2014年12月6日至2015年4月2日兼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总监。现任浙商证券财务总监,兼任浙商期货董事、浙商资管董事长。 |
许向军 | 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位。1998年至2000年在浙江联创软件有限公司任助理工程师;2000年至2002年在浙江省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2年至2010年在浙江省证监局任科员、科长、副处长;2010年起任浙商证券技术总监。现任浙商证券合规总监,兼任浙商资管监事。 |
张晖 | 1969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8月起曾在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泊尔集团、浙江大佳控股集团工作;2007年8月起曾任浙商证券投资银行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现任浙商证券董事会秘书。 |
马国庆 | 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专职委员、投资总监,香港上市公司新天绿色能源(股份代码:00956)副董事长,中国节能环保集团高康资本投资管理公司副总裁,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建信铁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投资筹备组副组长、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任浙商证券副董事长。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骆鉴湖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2018年5月 | - |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 2016年5月 | - | |
王育兵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法务内审部副经理 | 2011年5月 | - |
龚尚钟 | 义乌市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6月 | - |
许长松 |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 2018年11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蒋照辉 | 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2018年12月 | - |
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5月 | - | |
王青山 |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沈田丰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 合伙人 | 2001年1月 | - |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
王宝桐 | 浙江九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2年3月 | - |
熊建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2年 | - |
赵伟江 |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高玮 |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 -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
盛建龙 |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 | - | |
许向军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定董事、监事的薪酬;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研究、论证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结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依据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及证券公司相关薪酬管理规定进行制定。公司对各职级、岗位的薪酬标准制定、绩效考核、发放原则等进行了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薪酬架构主要由固定工资、绩效奖金、津贴及福利组成。根据证券行业特点,结合管理需求和风险控制等管理要求,公司的具体薪酬发放形式包括:固定薪酬由公司按月固定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决定,按照40%以上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人员绩效奖金经年度考核后,根据年度绩效方案进行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根据证监会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40%以上延期支付,期限3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171.38万元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马国庆 | 副董事长 | 离任 | 因工作变动辞去副董事长一职。 |
蒋照辉 | 副董事长 | 聘任 | 由股东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选举其为公司副董事长。 |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89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1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60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证券经纪业务人员 | 1,749 |
投资银行业务人员 | 380 |
资产管理业务人员 | 152 |
投资管理人员(含直接投资) | 82 |
期货业务人员 | 548 |
信息技术人员 | 120 |
财务人员 | 99 |
研究人员 | 113 |
合规、风控与稽核 | 146 |
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员 | 217 |
合计 | 3,60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27 |
硕士 | 950 |
本科 | 2,326 |
其他 | 303 |
合计 | 3,606 |
2021年的培训工作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重点,面对新形势、开拓新渠道、探索新方式,通过数字化与线下结合的混合式金融培训,汇聚金融智慧、打造有形无界的学习平台,建立学习型、创新型组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培训工作:
1、开展战略引领、金融研究、文化三大重点培训,高端大讲堂开创新局面。2021年进一步推动“十四五”战略培训,助推战略落地;持续开展“研究赋能 协同发展”金融研究培训,整体提升公司研究金融等综合实力和业务协同能力;深入开展公司 “三同”企业文化体系培训,通过多内容、多形式、生态化运营的“5D”企业文化培训项目,打造名师系列“文化大讲堂”,拔高文化位置,引领企业文化向纵深推进,有效激发浙商证券人进取拼搏、追求卓越的创业激情和创造精神。
2、以推进核心业务为主线,实现讲师、业务、人才一体化运作新发展。发挥培训助力业务作用,持续推进财富管理业务培训,建立浙商特色的财富管理培训体系,推广财富管理精英培养项目,提升绩优人员在高净值客户开发、产品销售和资产配置方面的能力;加强资本市场业务培训频率,培养一支高素质、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投行专业队伍,助力投行业务目标实现;以讲师为载体推进培训体系化运作,打造一支专业的讲师队伍,有效满足新形式下公司、社会、股东单位多方面培训需求;多形式、多渠道完善新员工、关键岗位、新晋干部和管理干部培训体系,培养企业战略发展需要的各类关键人才。
3、大力推动数字化应用,全面布局线上培训。通过网络学院平台运营,构建分级分层的课程培训体系,推动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培训;通过数字化方式持续推动公司与外部金融机构合作的高端金融培训,拓展前瞻性金融培训的形式和辐射面,借助直播培训手段快速传达资本市场的业务机会。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77,567.29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26,043,201.88元 |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裁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制定了《合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应配套的规章制度,为公司治理的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提供制度保证。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了权责和决策程序。
1、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对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公司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均作出有效决议。
2、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现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选聘、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重大事宜均作出有效决议。
公司董事会设有3名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规范化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现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报告期内,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
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状况、风险管理及控制、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重大事宜实施有效监督。
4、经营管理层
公司经营管理层人员由董事会聘任,落实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战略、经营方针,按照年度经营计划,诚信、谨慎、勤勉、合法合规地行使职权。
公司制定了《总裁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以总裁为代表的公司管理层的职责和权力。报告期末,公司有高级管理人员7名,分别为总裁王青山,副总裁、首席信息官赵伟江,副总裁、首席风险官高玮,副总裁程景东,财务总监盛建龙,合规总监许向军,董事会秘书张晖。高管人员均具有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按制度要求做好重大事项内幕消息的报告、传递和控制,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认真履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报备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认真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5月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2020年5月9日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6月2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2020年6月25日 |
2020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10月2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2020年10月24日 |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3、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10月23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在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十一楼会议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吴承根 | 否 | 10 | 10 | 9 | 0 | 0 | 否 | 3 |
蒋照辉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骆鉴湖 | 否 | 10 | 10 | 9 | 0 | 0 | 否 | 1 |
王青山 | 否 | 10 | 10 | 9 | 0 | 0 | 否 | 2 |
陈溪俊 | 否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0 |
许长松 | 否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2 |
沈田丰 | 是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0 |
王宝桐 | 是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0 |
熊建益 | 是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0 |
马国庆(报告期内离任)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0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不存在异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50个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议题 |
2020年1月2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
2020年3月1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 ||
2019年年度报告 | ||
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修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关于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19年度合规报告 | ||
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 ||
2019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 ||
关于浙商证券2019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的报告 | ||
2020年浙商证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及重大风险限额指标 | ||
关于2020年度金融投资规模控制上限的议案 | ||
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2020年分支机构规划的议案 | ||
信息技术工作报告 | ||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0年4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0年5月1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
措施的议案 |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020年6月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考核方案的议案 | ||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0年7月3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提前赎回“浙商转债”的议案 |
2020年8月2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0年半年度报告 |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关于独立设置法律事务部的议案 | ||
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020年9月1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修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提名蒋照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关于召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0年10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 ||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 ||
关于申请增加金融衍生品业务金融投资规模的议案 | ||
2020年12月2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方案(2020年) |
构工作,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工作程序、质量和结果;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指导、评估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强化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并监督公司的内控制度;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合规报告》、《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2019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关于浙商证券2019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的报告》、《2020年浙商证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及重大风险限额指标》、《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王宝桐先生担任主席,委员包括蒋照辉、许长松、王宝桐。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合规报告》、《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2019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关于浙商证券2019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的报告》、《2020年浙商证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及重大风险限额指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沈田丰先生担任主席,委员包括沈田丰、陈溪俊、王宝桐、骆鉴湖。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意见,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
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具体如下:
2020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考核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蒋照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方案(2020年)》,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战略发展委员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吴承根先生担任主席,委员包括吴承根、蒋照辉、骆鉴湖、王青山、王宝桐。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金融投资规模控制上限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与内部控制,监督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8次,共审议通过了32个议案;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行责任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一)监事参加监事会情况
监事姓名 | 应出席监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表决情况 |
王育兵 | 8 | 8 | 0 | 0 | 对所有议题表示同意 |
龚尚钟 | 8 | 8 | 0 | 0 | 对所有议题表示同意 |
李向阳 | 8 | 8 | 0 | 0 | 对所有议题表示同意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议题 |
2020年3月1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19年年度报告 |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关于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公司2019年度合规报告 | ||
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 ||
2019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 ||
关于浙商证券2019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的报告 | ||
2020年浙商证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及重大风险限额指标 | ||
关于2020年度金融投资规模控制上限的议案 | ||
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020年4月2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0年5月1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020年6月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考核方案的议案 | ||
2020年7月31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提前赎回“浙商转债”的议案 |
2020年8月2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0年半年度报告 |
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020年10月2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0年12月2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方案(2020年) |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于公司与本报告同期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1、内部控制责任声明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2、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具体认定标准。
3、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1)内控组织架构的建立健全
公司从公司层面、部门层面、子公司层面建立健全内控组织架构。在公司层面,公司在《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明确了股东大会、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职责。股东大会及其授权的董事会行使决策权,监事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形成较合理的决策机制;经理层负责具体的内部控制决策并组织实施;合规总监是公司的合规负责人,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首席风险官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部门层面,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合规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投资银行内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中后台具有内部控制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各类风险识别、评估、监控、报告等职责,同时要求各业务部门(含分支机构)承担内部控制的直接责任,公司还在各主要业务部门聘任合规、风控管理人员,在各分支机构聘任合规人员,负责所在部门、业务线或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相关事宜。子公司层面,公司各子公司建立相对完备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公司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部等内部控制相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
(2)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健全
公司构建了合理的授权体系,各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要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后实施。公司制定了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签报的格式、内容、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公司主要信息系统都有权限管理办法,增加或变更用户、用户权限修改都要履行相应的授权审批程序。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及审计部对公司授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已不适用的授权提出调整意见,对于越权行为及时发现并提出处理建议。
(二)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执行情况
2020年,证券监管部门最大限度实现风险控制前置,对违规行为“零容忍”,不断提升处罚追责力度,各地人行以反洗钱风险管理有效性为评价标准,对金融机构反洗钱职责履行情况实施强监管。在此背景下,公司合规管理以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层层压实各层级主体职责,从严、从速整改各类不规范行为,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有效性,在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评价中,公司再次获评A类A级。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2020年,公司修订或新制定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控经营安全“一票否决”实施办法》《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及标准化手册、合规手册,不断提高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化水平。
2020年,公司在组织各部门自查评估的基础上,聘请外部机构,开展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全面评估,对评估发现的缺陷或不足,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分析原因,明确改正或提升措施,目前相关措施已基本落实。2020年,公司按规开展分支机构负责人离任、强制离岗稽核审计,对发
现的问题,要求分支机构举一反三,深入整改。2020年,公司继续实施分支机构合规分级评价,对合规管理相对薄弱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绩效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管理。
今后,公司将以《证券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为纲领,加大合规风险前置研判,早布局、早落实,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持续规范发展。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16浙证债 | 136718 | 2016年9月23日 | 2021年9月23日 | 1,488,000,000 | 3.48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权本金与第3年利息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浙证01 | 162585 | 2019年11月25日 | 2024年11月25日 | 2,000,000,000 | 3.85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权本金与第3年利息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次级债券(第一期) | 18浙商C3 | 150782 | 2018年10月30日 | 2021年10月30日 | 3,600,000,000 | 5.28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期次级债券 | 16浙商02 | 145222 | 2016年11月30日 | 2021年11月30日 | 1,000,000,000 | 4.40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 | 19浙商C1 | 151458 | 2019年4月25日 | 2022年4月25日 | 1,000,000,000 | 4.60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年次级债券(第一期) | 期一次还本付息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20浙商C1 | 166608 | 2020年4月20日 | 2025年4月20日 | 1,100,000,000 | 4.08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20浙商C2 | 166609 | 2020年4月20日 | 2023年4月20日 | 800,000,000 | 3.50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20浙商C3 | 167567 | 2020年8月31日 | 2022年8月31日 | 1,500,000,000 | 3.95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20浙商C4 | 167568 | 2020年8月31日 | 2023年8月31日 | 500,000,000 | 4.10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 20浙商C5 | 167754 | 2020年9月25日 | 2022年9月25日 | 1,000,000,000 | 3.95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 20浙商C6 | 167755 | 2020年9月25日 | 2023年9月25日 | 1,000,000,000 | 4.15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三期) | 20浙商C7 | 177127 | 2020年11月17日 | 2023年11月17日 | 1,000,000,000 | 4.18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债券简称 | 付息兑付情况 |
16浙证债 | 已于2020年9月23日按期足额付息 |
19浙证01 | 已于2020年11月25日按期足额付息 |
16浙商02 | 已于2020年11月30日按期足额付息 |
18浙商C3 | 已于2020年10月30日按期足额付息 |
19浙商C1 | 已于2020年4月27日(因2020年4月25日为节假日而顺延)按期足额付息 |
20浙商C1 | 尚未到约定的付息日 |
20浙商C2 | 尚未到约定的付息日 |
20浙商C3 | 尚未到约定的付息日 |
20浙商C4 | 尚未到约定的付息日 |
20浙商C5 | 尚未到约定的付息日 |
20浙商C6 | 尚未到约定的付息日 |
20浙商C7 | 尚未到约定的付息日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6层 | |
联系人 | 王璟、袁浩 | |
联系电话 | 010-66555196 |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 |
联系人 | 杨卫东 | |
联系电话 | 010-85127689 |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 |
联系人 | 李骏涛 | |
联系电话 | 0512-62936104 |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 |
联系人 | 邵彬彬 | |
联系电话 | 021-38784580 |
资信评级机构 | 名称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2号1幢60101 |
债券简称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0年末募集资金本金余额(亿元) | 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形 |
16浙证债 | 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 0.00 | 是 | 未变更 |
19浙证01 |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 0.00 | 是 | 未变更 |
16浙商02 | 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 0.00 | 是 | 未变更 |
18浙商C3 |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 0.00 | 是 | 未变更 |
19浙商C1 |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 0.00 | 是 | 未变更 |
20浙商C1 |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 0.00 | 是 | 未变更 |
20浙商C2 |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 0.00 | 是 | 未变更 |
20浙商C3 |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 0.00 | 是 | 未变更 |
20浙商C4 |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 0.00 | 是 | 未变更 |
20浙商C5 |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 0.00 | 是 | 未变更 |
20浙商C6 |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 0.00 | 是 | 未变更 |
20浙商C7 |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 0.00 | 是 | 未变更 |
公司已分别为上述债券开立专项资金账户,并与受托管理人及开户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债券的募集资金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安排使用。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诚信国际”)取得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可。同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中诚信证评”)已不再具备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可。中诚信国际与全资子公司中诚信证评的业务整合工作已完成,公司已委托与中诚信证评开展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工作将由中诚信国际承继。
2020年3月16日,中诚信国际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次级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0632D号),经中诚信国际审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审定“20浙商C1”及“20浙商C2”债项信用等级为AA+。
2020年5月14日,中诚信国际对“16浙证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251号)。经中诚信国际审定,维持“16浙证债”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维持浙商证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2020年5月14日,中诚信国际对“19浙证0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252号)。经中诚信国际审定,维持“19浙证01”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维持浙商证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2020年5月14日,中诚信国际对“16浙商01”、“18浙商C3”、“19浙商C1”、“20浙商C1”及“20浙商C2”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250号),维持“16浙商01”、“18浙商C3”、“19浙商C1”、“20浙商C1”及“20浙商C2”债项信用等级为AA+,维持浙商证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2020年7月13日,中诚信国际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2450D号),经中诚信国际审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审定“20浙商C3”及“20浙商C4”债项信用等级为AA+。
2020年9月15日,中诚信国际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3596D号),经中诚信国际审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审定“20浙商C5”及“20浙商C6”债项信用等级为AA+。
2020年11月3日,中诚信国际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4339D号),经中诚信国际审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审定“20浙商C7”债项信用等级为AA+。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偿债计划:公司为保证债券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偿付工作小组,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债券按时还本付息的保障措施,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
2、增信机制:报告期内存续的公司债券“16浙证债”、“19浙证01”、“16浙商02”、“18浙商C3”、“19浙商C1”、“20浙商C1”、“20浙商C2”、“20浙商C3”、“20浙商C4”、“20浙商C5”、“20浙商C6”以及“20浙商C7”暂无增信安排。
3、专项偿债账户情况:公司已为所有存续债券均开立偿债资金专户,并与银行及受托管理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所有债券兑付兑息均通过偿债资金账户支付,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
六、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6浙证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已于2020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于2020年8月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16浙商02”、“18浙商C3”及“19浙商C1”受托管理人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已于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2019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3、“19浙证01”、“20浙商C1”及“20浙商C2”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
责。已于2020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
4、“20浙商C3”、“20浙商C4”、“20浙商C5”、“20浙商C6”以及“20浙商C7”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八、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349,015.17 | 264,304.92 | 32.05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
流动比率 | 2.96 | 3.04 | -2.67 | |
速动比率 | 2.33 | 2.54 | -8.43 | |
资产负债率(%) | 74.31 | 72.71 | 2.20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9 | 0.09 | 3.84 | |
利息保障倍数 | 2.82 | 2.04 | 38.41 | 主要系本年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0.49 | 1.44 | -74.07 | 主要系本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净支出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94 | 2.13 | 37.97 | 主要系本年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 |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1]0829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商证券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商证券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结构化主体合并事宜
1.事项描述
浙商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多个资产管理计划等结构化主体中担任管理人或投资人角色。浙商证券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需要考虑对结构化主体拥有的权力、享有的可变回报,以及通过运用该权力而影响其可变回报的能力,以判断是否将该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商证券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53.87亿元,对发起设立并持有权益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投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20亿元。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九及十。由于考虑是否存在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且合并结构化主体可能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该事项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确定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与结构化主体合并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
(2)抽样检查结构化主体相关合同等文件,从对结构化主体拥有的权力、享有的可变回报、通过运用权力影响可变回报的能力等方面,评价管理层就是否将该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判断是否恰当;
(3)检查与结构化主体合并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融资类信用业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
1.事项描述
浙商证券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管理层运用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融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5)、(11)分别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商证券公司融出资金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0.13亿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1.22亿元。该等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221.35亿元,占浙商证券公司期末总资产的24.30%。
由于上述信用减值损失的计量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且上述涉及信用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融资类信用业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融资类信用业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估管理层与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及所用的关键假设、参数的适当性,包括阶段划分、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
(3)重新计算融资类业务维保比例及逾期天数,检查管理层在确定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标准;
(4)选取样本重新计算,评价管理层对融资类信用业务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结果的合理性;
(5)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选取样本,检查管理层基于相关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财务信息以及抵押物的最新评估价值的预计未来现金流而计算的减值准备是否恰当。
(6)检查与融资类信用业务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浙商证券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浙商证券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浙商证券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浙商证券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浙商证券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浙商证券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浙商证券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浙商证券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任 成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陆玲莹
报告日期:2021年3月16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3,162,793,220.05 | 19,316,611,734.88 |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 19,323,422,350.30 | 14,542,435,305.97 | |
结算备付金 | 七、2 | 4,365,544,306.21 | 3,593,175,115.88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3,097,179,587.63 | 2,399,185,324.22 | |
贵金属 | |||
拆出资金 |
融出资金 | 七、5 | 15,013,429,181.12 | 8,751,642,533.70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6 | 525,629,403.71 | 6,250,414.22 |
存出保证金 | 七、7 | 6,127,948,586.49 | 3,253,641,019.22 |
应收款项 | 七、8 | 269,275,363.47 | 109,336,569.46 |
应收款项融资 | |||
合同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七、11 | 7,122,471,183.07 | 8,110,353,641.20 |
持有待售资产 | |||
金融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13 | 29,401,217,000.21 | 22,251,377,605.05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01,628,493.32 | 99,508,843.55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19 | 895,090,037.89 | 886,042,816.47 |
在建工程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2 | 123,895,001.45 | 99,412,086.77 |
商誉 | 七、23 | 19,845,342.58 | 19,845,342.5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4 | 508,279,067.21 | 197,033,602.99 |
其他资产 | 七、25 | 3,453,379,061.79 | 709,790,253.70 |
资产总计 | 91,090,425,248.57 | 67,404,021,579.67 |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29 | 65,087,200.00 | 6,530,399.40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七、30 | 6,306,715,735.33 | 6,532,989,726.02 |
拆入资金 | 七、31 | 400,000,000.00 | 27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2 | 2,910,724,867.58 | 321,883,484.82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6 | 497,426,839.27 | 5,564,598.9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七、33 | 11,525,087,188.23 | 9,017,680,244.37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七、34 | 15,768,796,600.83 | 12,974,275,123.96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6 | 964,822,747.17 | 759,288,543.46 |
应交税费 | 七、37 | 930,557,761.88 | 262,135,804.22 |
应付款项 | 七、38 | 109,020,239.68 | 45,576,626.48 |
合同负债 | 七、39 | 79,230,819.55 | |
持有待售负债 | |||
预计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七、43 | 16,143,192,401.77 | 14,324,395,792.31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4 | 146,624,859.81 | 78,034,685.24 |
其他负债 | 七、46 | 15,893,954,962.66 | 7,950,026,541.21 |
负债合计 | 71,741,242,223.76 | 52,548,381,570.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47 | 3,614,044,514.00 | 3,333,346,47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48 | 467,921,303.9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49 | 7,336,883,656.35 | 3,980,933,504.7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1 | 1,099,094.60 | 3,447,775.67 |
盈余公积 | 七、52 | 684,324,972.97 | 557,085,785.76 |
一般风险准备 | 七、53 | 2,127,399,762.37 | 1,838,289,189.07 |
未分配利润 | 七、54 | 5,585,431,024.52 | 4,674,615,976.0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349,183,024.81 | 14,855,640,009.2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349,183,024.81 | 14,855,640,009.2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1,090,425,248.57 | 67,404,021,579.67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827,982,893.54 | 13,647,732,149.21 | |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 13,435,480,659.62 | 10,935,675,911.74 | |
结算备付金 | 3,797,782,335.67 | 3,214,072,387.84 |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2,622,486,541.18 | 2,060,237,321.93 | |
贵金属 | |||
拆出资金 | |||
融出资金 | 15,013,429,181.12 | 8,751,642,533.70 | |
衍生金融资产 | 506,554,765.47 | 3,519,982.35 | |
存出保证金 | 201,184,978.39 | 58,175,831.64 | |
应收款项 | 114,487,300.07 | 26,632,496.4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合同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120,985,600.59 | 7,619,485,356.4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金融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452,443,503.00 | 20,464,957,650.15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1 | 2,561,140,570.01 | 2,445,355,958.46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34,376,613.74 | 830,007,597.15 | |
在建工程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5,842,646.53 | 79,712,249.55 | |
商誉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9,115,124.83 | 152,463,903.01 | |
其他资产 | 3,174,022,739.48 | 233,542,306.08 | |
资产总计 | 73,089,348,252.44 | 57,527,300,402.06 |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6,306,715,735.33 | 6,532,989,726.02 | |
拆入资金 | 400,000,000.00 | 27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961,534.26 | 1,389,178.09 | |
衍生金融负债 | 587,239,352.53 | 3,472,540.6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1,125,914,945.33 | 8,898,492,631.19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5,769,507,932.49 | 12,974,723,178.26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十九、2 | 852,048,761.00 | 668,888,511.41 |
应交税费 | 761,544,838.02 | 205,245,284.87 | |
应付款项 | 104,999,701.65 | 45,576,626.48 | |
合同负债 | 34,191,273.61 | ||
持有待售负债 | |||
预计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6,143,192,401.77 | 14,324,395,792.3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303,537.05 | ||
其他负债 | 3,771,503,743.19 | 484,412,905.56 | |
负债合计 | 55,858,820,219.18 | 44,437,889,911.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14,044,514.00 | 3,333,346,47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467,921,303.9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336,883,487.92 | 3,980,933,336.2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盈余公积 | 684,324,972.97 | 557,085,785.76 | |
一般风险准备 | 1,849,413,899.69 | 1,594,935,525.27 | |
未分配利润 | 3,745,861,158.68 | 3,155,188,064.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230,528,033.26 | 13,089,410,490.1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3,089,348,252.44 | 57,527,300,402.06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0,636,513,832.41 | 5,659,478,638.09 | |
利息净收入 | 七、55 | 599,684,117.99 | 306,909,030.49 |
其中:利息收入 | 1,841,606,003.79 | 1,591,689,690.28 | |
利息支出 | 1,241,921,885.80 | 1,284,780,659.79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七、56 | 3,154,129,710.83 | 1,661,417,868.15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468,887,009.17 | 898,253,561.47 |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025,549,352.66 | 313,341,169.70 |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338,953,149.20 | 266,290,148.6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57 | 2,117,320,763.78 | 1,202,340,275.8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119,649.77 | 999,476.5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他收益 | 七、59 | 37,937,278.96 | 27,203,151.0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0 | -630,263,475.26 | 142,051,074.92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02,337.18 | 720,095.62 | |
其他业务收入 | 七、61 | 5,330,514,860.81 | 2,315,723,473.1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2 | 29,892,912.48 | 3,113,668.88 |
二、营业总支出 | 8,463,506,322.25 | 4,364,298,969.49 | |
税金及附加 | 七、63 | 47,460,625.83 | 33,230,165.30 |
业务及管理费 | 七、64 | 2,836,069,471.17 | 2,077,134,220.27 |
信用减值损失 | 七、65 | 184,877,299.82 | -31,874,387.47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七、66 | 15,672,812.46 | 2,000,000.00 |
其他业务成本 | 七、67 | 5,379,426,112.97 | 2,283,808,971.3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73,007,510.16 | 1,295,179,668.6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68 | 7,785,033.04 | 1,779,844.7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69 | 14,684,240.55 | 8,157,081.5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66,108,302.65 | 1,288,802,431.8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0 | 538,942,277.00 | 321,245,372.4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27,166,025.65 | 967,557,059.4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27,166,025.65 | 967,557,059.4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 | 1,627,166,025.65 | 967,557,059.43 |
损以“-”号填列)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1 | -2,348,681.07 | 921,536.3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348,681.07 | 921,536.3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48,681.07 | 921,536.3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348,681.07 | 921,536.31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24,817,344.58 | 968,478,595.7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24,817,344.58 | 968,478,595.74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2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29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078,855,099.44 | 2,792,987,644.13 | |
利息净收入 | 十九、3 | 404,973,452.34 | 152,093,803.37 |
其中:利息收入 | 1,633,596,609.74 | 1,394,306,702.46 | |
利息支出 | 1,228,623,157.40 | 1,242,212,899.09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十九、4 | 2,561,549,249.61 | 1,225,145,525.41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514,722,308.46 | 899,112,677.94 |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025,549,352.66 | 313,341,169.70 |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391,830,083.50 | 1,278,859,580.8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15,388.45 | -4,601,137.2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他收益 | 18,352,660.13 | 19,716,373.24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6 | -335,745,322.08 | 106,259,014.33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43,671.42 | 720,095.62 | |
其他业务收入 | 10,649,289.25 | 8,467,308.4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889,358.11 | 1,725,942.88 | |
二、营业总支出 | 2,374,420,995.60 | 1,527,434,978.63 | |
税金及附加 | 42,039,623.52 | 30,255,072.82 | |
业务及管理费 | 十九、7 | 2,146,121,546.77 | 1,529,143,464.31 |
信用减值损失 | 185,655,752.69 | -32,228,952.23 |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其他业务成本 | 604,072.62 | 265,393.7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04,434,103.84 | 1,265,552,665.50 | |
加:营业外收入 | 2,284,656.03 | 1,261,099.1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232,134.41 | 7,177,496.7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92,486,625.46 | 1,259,636,267.92 | |
减:所得税费用 | 420,094,753.38 | 243,165,616.1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72,391,872.08 | 1,016,470,651.8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72,391,872.08 | 1,016,470,651.8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72,391,872.08 | 1,016,470,651.8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6,259,556,163.52 | 4,645,794,588.50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130,000,000.00 | ||
返售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796,795,398.66 | 125,274,805.26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2,504,452,977.68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794,521,476.87 | 3,559,565,819.1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2(1) | 14,318,109,640.36 | 5,119,456,626.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803,435,657.09 | 13,450,091,839.46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6,710,297,103.72 | 266,574,607.79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6,178,635,725.91 | 2,880,474,178.88 | |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130,000,000.00 | ||
返售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2,061,162,157.91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550,666,160.08 | 532,290,353.3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41,590,489.93 | 1,326,562,057.3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30,605,569.07 | 497,289,878.5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2(2) | 11,903,233,635.26 | 5,349,515,916.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715,028,683.97 | 13,043,869,150.4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593,026.88 | 406,222,689.0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233,487.0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8,358,057.23 | 5,294,985.3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358,057.23 | 17,528,472.3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3,674,049.39 | 106,172,196.33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3,674,049.39 | 106,172,196.3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315,992.16 | -88,643,723.9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4,700,000.00 | 10,779,811.08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35,017,791,800.00 | 22,309,81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122,491,800.00 | 22,320,589,811.0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410,122,000.00 | 16,237,619,811.0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05,458,759.95 | 1,092,515,544.4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2(6) | 2,042,615.6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515,580,759.95 | 17,332,177,971.1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6,911,040.05 | 4,988,411,839.9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48,681.07 | 921,536.3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09,653,339.94 | 5,306,912,341.3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856,130,279.66 | 14,549,217,938.2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365,783,619.60 | 19,856,130,279.66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5,388,817,130.99 | 3,662,295,804.95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130,000,000.00 | ||
返售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1,306,972,241.04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2,224,615,700.00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794,784,754.23 | 3,505,272,252.2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0,399,655.06 | 29,602,932.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65,589,481.32 | 7,197,170,989.80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3,669,344,679.42 | 421,087,914.94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130,000,000.00 |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6,178,635,725.91 | 2,880,474,178.88 | |
返售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1,098,163,098.26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749,684,800.00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539,096,579.93 | 485,867,888.1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38,974,158.15 | 1,096,000,047.8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8,416,673.41 | 252,993,115.2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0,451,029.99 | 257,616,357.7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864,918,846.81 | 7,371,887,401.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9,329,365.49 | -174,716,411.2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8,349,318.00 | 1,725,942.8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28,097.6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349,318.00 | 306,454,040.5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6,000,000.00 | 500,0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6,436,343.34 | 82,329,334.2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2,436,343.34 | 582,329,334.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087,025.34 | -275,875,293.6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35,017,791,800.00 | 22,309,81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017,791,800.00 | 22,309,81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363,902,000.00 | 16,233,36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16,531,868.87 | 1,046,254,516.5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42,615.6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380,433,868.87 | 17,281,657,132.1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37,357,931.13 | 5,028,152,867.8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63,941,540.30 | 4,577,561,162.9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860,521,088.61 | 12,282,959,925.6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624,462,628.91 | 16,860,521,088.61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333,346,474.00 | 467,921,303.98 | 3,980,933,504.71 | 3,447,775.67 | 557,085,785.76 | 1,838,289,189.07 | 4,674,615,976.01 | 14,855,640,009.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3,333,346,474.00 | 467,921,303.98 | 3,980,933,504.71 | 3,447,775.67 | 557,085,785.76 | 1,838,289,189.07 | 4,674,615,976.01 | 14,855,640,009.20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0,698,040.00 | -467,921,303.98 | 3,355,950,151.64 | -2,348,681.07 | 127,239,187.21 | 289,110,573.30 | 910,815,048.51 | 4,493,543,015.6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48,681.07 | 1,627,166,025.65 | 1,624,817,344.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0,698,040.00 | -467,921,303.98 | 3,355,950,151.64 | 3,168,726,887.6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80,698,040.00 | -467,921,303.98 | 3,355,950,151.64 | 3,168,726,887.66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7,239,187.21 | 289,110,573.30 | -716,350,977.14 | -300,001,216.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7,239,187.21 | -127,239,187.2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289,110,573.30 | -289,110,573.3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0,001,216.63 | -300,001,216.6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3,614,044,514.00 | 7,336,883,656.35 | 1,099,094.60 | 684,324,972.97 | 2,127,399,762.37 | 5,585,431,024.52 | 19,349,183,024.81 |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333,333,400.00 | 3,980,780,902.05 | 21,045,244.88 | 455,438,720.58 | 1,613,656,652.27 | 4,259,912,116.29 | 13,664,167,036.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8,519,005.52 | 6,759,740.27 | -11,759,265.2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3,333,333,400.00 | 3,980,780,902.05 | 2,526,239.36 | 455,438,720.58 | 1,613,656,652.27 | 4,266,671,856.56 | 13,652,407,770.82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074.00 | 467,921,303.98 | 152,602.66 | 921,536.31 | 101,647,065.18 | 224,632,536.80 | 407,944,119.45 | 1,203,232,238.3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21,536.31 | 967,557,059.43 | 968,478,595.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074.00 | 467,921,303.98 | 152,602.66 | 468,086,980.6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3,074.00 | 467,921,303.98 | 152,602.66 | 468,086,980.6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1,647,065.18 | 224,632,536.80 | -559,612,939.98 | -233,333,33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1,647,065.18 | -101,647,065.1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224,632,536.80 | -224,632,536.8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3,333,338.00 | -233,333,338.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3,333,346,474.00 | 467,921,303.98 | 3,980,933,504.71 | 3,447,775.67 | 557,085,785.76 | 1,838,289,189.07 | 4,674,615,976.01 | 14,855,640,009.20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333,346,474.00 | 467,921,303.98 | 3,980,933,336.28 | 557,085,785.76 | 1,594,935,525.27 | 3,155,188,064.86 | 13,089,410,490.1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3,333,346,474.00 | 467,921,303.98 | 3,980,933,336.28 | 557,085,785.76 | 1,594,935,525.27 | 3,155,188,064.86 | 13,089,410,490.15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0,698,040.00 | -467,921,303.98 | 3,355,950,151.64 | 127,239,187.21 | 254,478,374.42 | 590,673,093.82 | 4,141,117,543.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72,391,872.08 | 1,272,391,872.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0,698,040.00 | -467,921,303.98 | 3,355,950,151.64 | 3,168,726,887.6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80,698,040.00 | -467,921,303.98 | 3,355,950,151.64 | 3,168,726,887.66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7,239,187.21 | 254,478,374.42 | -681,718,778.26 | -300,001,216.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7,239,187.21 | -127,239,187.2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254,478,374.42 | -254,478,374.42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0,001,216.63 | -300,001,216.6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3,614,044,514.00 | 7,336,883,487.92 | 684,324,972.97 | 1,849,413,899.69 | 3,745,861,158.68 | 17,230,528,033.26 |
项目 | 2019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333,333,400.00 | 3,980,780,733.62 | -3,639,437.96 | 455,438,720.58 | 1,391,641,394.91 | 2,692,390,649.80 | 11,849,945,460.9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639,437.96 | -15,398,703.21 | -11,759,265.2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3,333,333,400.00 | 3,980,780,733.62 | 455,438,720.58 | 1,391,641,394.91 | 2,676,991,946.59 | 11,838,186,195.70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 13,074.00 | 467,921,303.98 | 152,602.66 | 101,647,065.18 | 203,294,130.36 | 478,196,118.27 | 1,251,224,294.45 |
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16,470,651.81 | 1,016,470,651.8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074.00 | 467,921,303.98 | 152,602.66 | 468,086,980.6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3,074.00 | 467,921,303.98 | 152,602.66 | 468,086,980.6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1,647,065.18 | 203,294,130.36 | -538,274,533.54 | -233,333,33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1,647,065.18 | -101,647,065.1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203,294,130.36 | -203,294,130.36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3,333,338.00 | -233,333,338.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3,333,346,474.00 | 467,921,303.98 | 3,980,933,336.28 | 557,085,785.76 | 1,594,935,525.27 | 3,155,188,064.86 | 13,089,410,490.15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由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设立,于2012年9月12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38442972K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法定代表人:吴承根。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14,044,514.00元,总股本为361,404.4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61,404.45万股。公司股票于2017 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公司属证券行业。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拥有9家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2家分公司(以取得营业执照为披露口径)、99家证券营业部(以取得营业执照为披露口径);拥有员工2896人(母公司口径),其中高级管理人员7人。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1年3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9家,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8)“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8)“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0. 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预期信用损失确认与计量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五(35)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五(35)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五(43)。5.金融工具的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五(10)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
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融出资金 | 履约保障比例和账户是否逾期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 股票质押合约规定的具体最低及预警履约保障比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资产——其他应收款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风险阶段划分 | 风险等级 | 划分标准 |
阶段一 | 正常 | 履约保障比例≥150% |
阶段二 | 预警 | 130%≤履约保障比例<150% |
阶段三 | 违约 | 履约保障比例<130%或账户逾期 |
风险阶段划分 | 风险等级 | 划分标准 |
阶段一 | 正常 | 履约保障比例≥预警履约保障比例+35% |
阶段二 | 预警 | 最低履约保障比例≤履约保障比例<预警履约保障比例+35% |
阶段三 | 违约 | 履约保障比例<最低履约保障比例或账户逾期 |
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针对质押股份性质实行差异化管理,原则上流通股的预警履约保障比例不低于160%、最低履约保障比例不低于140%;限售股的预警履约保障比例不低于170%、最低履约保障比例不低于150%。具体每笔业务视项目综合风险评估情况,在业务合同中约定履约保障措施。
2) 融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方法
① 第一二阶段减值计提方法
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方法:第一二阶段使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不同风险水平的资产或资产组合的违约风险敞口(EAD)、历史实际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及前瞻性因子等参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减值计提,其中计提减值的违约风险敞口为在不同履约保障比例下的本金与应收利息之和,历史实际违约概率(PD)基于迁徙率或滚动率转换得到或通过外部评级的内部主标尺映射并经前瞻性调整得到,违约损失率(LGD)基于历史违约损失率或外部违约损失率并经调整后得到。
② 第三阶段减值计提方法
公司综合评估每笔信用业务的可收回金额,评估时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定性指标如融资人信用状况及还款能力、其他担保资产价值情况、第三方提供连带担保等其他增信措施等,和定量指标如担保物的相关情况,并结合项目的担保物总估值、履约保障比等指标,对项目进行减值测算,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款项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 龄 |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0.5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年以上 | 50.00 |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贵金属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6.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8.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
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9.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3.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0 | 5 | 4.75-1.9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4-5 | 19.20-19.0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1.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2.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3.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使用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交易席位费 | 预计受益期限 | 10 |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5.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收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6.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7. 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适用 √不适用
2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9.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或者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或者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1.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公司依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34. 回购本公司股份
□适用 √不适用
35.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
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利息收入
对于所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中计息的金融工具,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公司在确定实际利率时,需要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包括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并列报为“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是指将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的利率。在确定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时,公司需要在考虑金融资产的所有合同条款(例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以及初始预期信用损失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
(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在交易日确认收入。
2)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收入
证券承销业务收入,按承销方式分别确认收入:①采用全额包销方式的,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时,按发行价格抵减承购价确认收入;②采用余额包销、代销方式的,代发行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在发行期结束后,与发行人结算发行价款时确认。保荐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在完成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3)资产管理和基金管理业务手续费收入
对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在资产管理合同到期或基金到期或者定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收益或损失时,按合同规定收益分成方式和比例计算的应该享有的收益或承担的损失,确认为受托投资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4)投资咨询业务收入
投资咨询业务在完成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5)代兑付债券业务收入
公司接受委托对委托方发行的债券到期进行兑付时,在代兑付债券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6)期货经纪业务收入
期货经纪业务在与客户办理期货合约款项清算时确认收入。
(3)投资收益
公司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红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收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时,取得的价款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的和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4)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反映公司从事除证券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等实现的收入、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以及商品销售收入。租赁收入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五(40),商品销售收入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 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7. 利润分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当年实现的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2.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按净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6.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一般风险准备金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的,可不再提取。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法定公积金、交易风险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附注中单独披露。
38.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但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本公司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且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与资产负债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0.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出租人:公司出租资产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这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承租人: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1. 融资融券业务
√适用 □不适用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公司发生的融资融券业务,分为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两类。
融资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融出的资金,确认应收债权,并确认相应利息收入。
融券业务,融出的证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有关规定,不终止确认该证券,并确认相应利息收入。
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并代客户买卖证券时,作为证券经纪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借出资金及违约概率情况,合理预计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充分反映应承担的借出资金及证券的履约风险情况。
42. 资产证券化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2) 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款项
买入返售交易是指按照合同或协议以一定的价格向交易对手买入相关资产(包括债券、股票及票据),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返售相同之金融产品。买入返售按买入返售相关资产时实际支付的款项入账,在资产负债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目列示。
卖出回购交易是指按照合同或协议以一定的价格将相关的资产(包括债券和票据)出售给交易对手,到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回购相同之金融产品。卖出回购按卖出回购相关资产时实际收到的款项入账,在资产负债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目列示。卖出的金融产品仍按原分类列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内,并按照相关的会计政策核算。
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的利息收支,在返售或回购期间内以实际利率确认。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收支。
(3)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本公司收到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放在存管银行的专门账户上,与自有资金分开管理,为代理客户证券交易而进行资金清算与交收的款项存入交易所指定的清算代理机构,在结算备付金中
核算。公司在收到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款的同时确认为资产及负债;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款项在与清算代理机构清算时,按规定交纳的经手费、证管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等相关费用确认为手续费支出;按规定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在与客户办理买卖证券款项清算时确认为手续费收入。
(4) 证券承销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证券承销的方式包括余额包销和代销。在余额包销方式下,对发行期结束后未售出的证券按约定的发行价格转为金融资产,根据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分类。
本公司将在发行项目立项之前的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项目立项之后,将可单独辨认的发行费用记入待转承销费用科目,待项目成功发行后,结转损益。所有已确认不能成功发行的项目费用记入当期损益。
(5)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分为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资产管理计划以每个产品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不同资产管理计划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对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产品的会计核算,比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进行,并于每个估值日对集合资产计划按公允价值进行会计估值。
除了如附注十所示按规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资产管理业务外,其他资产管理业务形成的资产和负债不在公司资产负债表内反映,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列示,详见本附注之五(43)7。
(6) 转融通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融入资金或证券的,对融入的资金确认为一项资产,同时确认一项对借出方的负债,转融通业务产生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融入的证券,由于其主要收益或风险不由公司享有或承担,不将其计入资产负债表。
(7) 发起设立或发行产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分级产品,并以自有资金认购次级部分,依据管理层持有意图,通过相关金融资产科目核算自有资金认购部分,并根据承担风险的程度,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
向客户发行的各类产品(非资产管理产品),通过产品销售合同等文件或交易模式等方法,承诺或保证本金安全的,判断该项业务的实质,如属于融资业务的,纳入资产负债表核算。
(8) 存货
1)存货系为期货交易而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个别计价法。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9) 期货客户保证金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客户缴存的保证金全额存入公司指定的结算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管理,按每一客户开设保证金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对客户委托的交易,控制在客户存入保证金所允许的风险范围内,并根据当日结算的浮动盈亏,调整客户保证金存款账户余额。
(10) 期货质押品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接受客户因追加保证金而缴入的质押品,其中上市流通的国债按市值折价的比率不低于10%折价。在客户发生损失而客户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时,公司按协议规定强制平仓,并依法处置质押品,其处置质押品所得收入,用以弥补损失后,多余部分返还客户。
(11) 期货实物交割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在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各期货交易所制订的规则和程序进行实物交割,分别按照买入交割和卖出交割的实际发生额核算。
(12) 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
本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分别计提一般风险准备和交易风险准备金。
(13) 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当存在相似经济特征的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1.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相同或相似;2.生产过程的性质相同或相似;3.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相同或相似;4.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相同或相似;5.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相同或相似。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部会计政策与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一致。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14)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说明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
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3.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
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7.所得税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8.预计负债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9.设定受益计划负债
本公司已对公司原有离退休人员、因公已故员工遗属及内退和下岗人员的福利计划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靠各种假设条件计算支付。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福利增长率和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鉴于该等计划的长期性,上述估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10.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本附注之五(43)“公允价值”披露。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 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注1] |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未引起本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的实质性变化,仅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中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上述收入确认相关政策变更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调整情况详见本附注五(44)之说明。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316,611,734.88 | 19,316,611,734.88 | |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 14,542,435,305.97 | 14,542,435,305.97 | |
结算备付金 | 3,593,175,115.88 | 3,593,175,115.88 |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2,399,185,324.22 | 2,399,185,324.22 | |
贵金属 | |||
拆出资金 | |||
融出资金 | 8,751,642,533.70 | 8,751,642,533.70 | |
衍生金融资产 | 6,250,414.22 | 6,250,414.22 | |
存出保证金 | 3,253,641,019.22 | 3,253,641,019.22 | |
应收款项 | 109,336,569.46 | 109,336,569.4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合同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8,110,353,641.20 | 8,110,353,641.2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金融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251,377,605.05 | 22,251,377,605.05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长期股权投资 | 99,508,843.55 | 99,508,843.55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86,042,816.47 | 886,042,816.47 | |
在建工程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9,412,086.77 | 99,412,086.77 | |
商誉 | 19,845,342.58 | 19,845,342.5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7,033,602.99 | 197,033,602.99 | |
其他资产 | 709,790,253.70 | 709,790,253.70 | |
资产总计 | 67,404,021,579.67 | 67,404,021,579.67 |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6,530,399.40 | 6,530,399.40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6,532,989,726.02 | 6,532,989,726.02 | |
拆入资金 | 270,000,000.00 | 27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21,883,484.82 | 321,883,484.82 | |
衍生金融负债 | 5,564,598.98 | 5,564,598.9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9,017,680,244.37 | 9,017,680,244.37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2,974,275,123.96 | 12,974,275,123.96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59,288,543.46 | 759,288,543.46 | |
应交税费 | 262,135,804.22 | 262,135,804.22 | |
应付款项 | 45,576,626.48 | 45,576,626.48 | |
合同负债 | 15,674,292.77 | 15,674,292.77 | |
持有待售负债 | |||
预计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4,324,395,792.31 | 14,324,395,792.3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8,034,685.24 | 78,034,685.24 | |
其他负债 | 7,950,026,541.21 | 7,934,352,248.44 | -15,674,292.77 |
负债合计 | 52,548,381,570.47 | 52,548,381,570.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333,346,474.00 | 3,333,346,47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467,921,303.98 | 467,921,303.9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80,933,504.71 | 3,980,933,504.7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447,775.67 | 3,447,775.67 | |
盈余公积 | 557,085,785.76 | 557,085,785.76 | |
一般风险准备 | 1,838,289,189.07 | 1,838,289,189.07 | |
未分配利润 | 4,674,615,976.01 | 4,674,615,976.0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4,855,640,009.20 | 14,855,640,009.20 |
(或股东权益)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855,640,009.20 | 14,855,640,009.2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7,404,021,579.67 | 67,404,021,579.67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647,732,149.21 | 13,647,732,149.21 | |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 10,935,675,911.74 | 10,935,675,911.74 | |
结算备付金 | 3,214,072,387.84 | 3,214,072,387.84 |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2,060,237,321.93 | 2,060,237,321.93 | |
贵金属 | |||
拆出资金 | |||
融出资金 | 8,751,642,533.70 | 8,751,642,533.70 | |
衍生金融资产 | 3,519,982.35 | 3,519,982.35 | |
存出保证金 | 58,175,831.64 | 58,175,831.64 | |
应收款项 | 26,632,496.47 | 26,632,496.4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合同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619,485,356.45 | 7,619,485,356.4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金融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464,957,650.15 | 20,464,957,650.15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45,355,958.46 | 2,445,355,958.46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830,007,597.15 | 830,007,597.15 | |
在建工程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9,712,249.55 | 79,712,249.55 | |
商誉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2,463,903.01 | 152,463,903.01 | |
其他资产 | 233,542,306.08 | 233,542,306.08 | |
资产总计 | 57,527,300,402.06 | 57,527,300,402.06 |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6,532,989,726.02 | 6,532,989,726.02 | |
拆入资金 | 270,000,000.00 | 27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389,178.09 | 1,389,178.09 | |
衍生金融负债 | 3,472,540.67 | 3,472,540.6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8,898,492,631.19 | 8,898,492,631.19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2,974,723,178.26 | 12,974,723,178.26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668,888,511.41 | 668,888,511.41 | |
应交税费 | 205,245,284.87 | 205,245,284.87 | |
应付款项 | 45,576,626.48 | 45,576,626.48 | |
合同负债 | |||
持有待售负债 | |||
预计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4,324,395,792.31 | 14,324,395,792.3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303,537.05 | 28,303,537.05 | |
其他负债 | 484,412,905.56 | 484,412,905.56 | |
负债合计 | 44,437,889,911.91 | 44,437,889,911.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333,346,474.00 | 3,333,346,47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467,921,303.98 | 467,921,303.9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80,933,336.28 | 3,980,933,336.2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盈余公积 | 557,085,785.76 | 557,085,785.76 | |
一般风险准备 | 1,594,935,525.27 | 1,594,935,525.27 |
未分配利润 | 3,155,188,064.86 | 3,155,188,064.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089,410,490.15 | 13,089,410,490.1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7,527,300,402.06 | 57,527,300,402.06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6.5%、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或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16.5% |
宁波东方聚金嘉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杭州聚金嘉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 金额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 金额 | |
现金: | / | / | 2,162.16 | / | / | 6,304.81 |
人民币 | / | / | 1,320.56 | / | / | 5,409.01 |
港元 | 1,000.00 | 0.8416 | 841.60 | 1,000.00 | 0.8958 | 895.80 |
银行存款: | / | / | 23,129,235,647.24 | / | / | 19,298,799,248.23 |
其中:自有资金 | / | / | 3,805,813,296.94 | / | / | 4,756,363,942.26 |
人民币 | / | / | 3,741,943,711.56 | / | / | 4,680,156,207.03 |
美元 | 5,983,409.68 | 6.5249 | 39,041,149.71 | 6,939,587.37 | 6.9762 | 48,411,949.41 |
港元 | 29,260,991.10 | 0.8416 | 24,626,870.82 | 29,376,552.60 | 0.8958 | 26,315,515.82 |
日元 | 1,552,810.74 | 0.0632 | 98,193.54 | 1,847,033.23 | 0.0641 | 118,394.83 |
欧元 | 8,577.25 | 8.0250 | 68,832.42 | 170,943.28 | 7.8155 | 1,336,007.20 |
英镑 | 3,885.01 | 8.8903 | 34,538.89 | 2,827.07 | 9.1501 | 25,867.97 |
客户资金 | / | / | 19,323,422,350.30 | / | / | 14,542,435,305.97 |
人民币 | / | / | 19,209,789,411.41 | / | / | 14,461,878,940.27 |
美元 | 8,857,957.83 | 6.5249 | 57,797,289.12 | 8,574,375.51 | 6.9762 | 59,816,558.42 |
港元 | 64,876,864.99 | 0.8416 | 54,602,375.99 | 21,531,979.03 | 0.8958 | 19,288,346.81 |
日元 | 7,272,971.73 | 0.0632 | 459,913.64 | 12,451,256.47 | 0.0641 | 798,125.54 |
欧元 | 20,839.50 | 8.0250 | 167,237.02 | 30,615.40 | 7.8155 | 239,274.66 |
英镑 | 68,178.03 | 8.8903 | 606,123.12 | 45,251.99 | 9.1501 | 414,060.27 |
应收利息: | / | / | 33,555,410.65 | / | / | 17,806,181.84 |
人民币 | / | / | 33,543,808.56 | / | / | 17,747,993.07 |
港元 | 13,785.10 | 0.8416 | 11,602.09 | 64,958.77 | 0.8958 | 58,188.77 |
合计 | / | / | 23,162,793,220.05 | / | / | 19,316,611,734.88 |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 金额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 金额 | |
自有信用资金 | / | / | 169,892,786.09 | / | / | 31,059,411.95 |
人民币 | / | / | 169,892,786.09 | / | / | 31,059,411.95 |
客户信用资金 | / | / | 1,742,208,618.38 | / | / | 862,634,732.08 |
人民币 | / | / | 1,742,208,618.38 | / | / | 862,634,732.08 |
合计 | / | / | 1,912,101,404.47 | / | / | 893,694,144.03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金额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金额 | |
公司自有备付金: | / | / | 1,077,985,036.81 | / | / | 905,035,361.48 |
人民币 | / | / | 1,077,985,036.81 | / | / | 905,035,361.48 |
公司信用备付金: | / | / | 180,774,204.17 | / | / | 251,724,459.24 |
人民币 | / | / | 180,774,204.17 | / | / | 251,724,459.24 |
公司股票期权备付金: | / | / | 9,605,477.60 | / | / | 37,229,970.94 |
人民币 | / | / | 9,605,477.60 | / | / | 37,229,970.94 |
客户普 | / | / | 2,642,213,006.74 | / | / | 2,165,046,998.17 |
通备付金: | ||||||
人民币 | / | / | 2,569,274,514.97 | / | / | 2,077,490,249.07 |
美元 | 9,534,984.54 | 6.5249 | 62,214,820.63 | 9,277,751.47 | 6.9762 | 64,723,449.81 |
港元 | 11,211,802.65 | 0.8416 | 9,436,059.62 | 14,658,416.95 | 0.8958 | 13,131,009.90 |
日元 | 7,288,250.05 | 0.0632 | 460,879.78 | 115,435,377.69 | 0.0641 | 7,399,407.71 |
欧元 | 102,154.74 | 8.0250 | 819,791.79 | 13,784.94 | 7.8155 | 107,736.20 |
英镑 | 780.62 | 8.8903 | 6,939.95 | 205,340.36 | 9.1501 | 1,878,884.83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537,200.45 | 0.5887 | 316,260.65 | |||
客户信用备付金: | / | / | 370,902,002.43 | / | / | 167,453,969.51 |
人民币 | / | / | 370,902,002.43 | / | / | 167,453,969.51 |
客户股票期权备付金: | / | / | 84,064,578.46 | / | / | 66,684,356.54 |
人民币 | / | / | 84,064,578.46 | / | / | 66,684,356.54 |
合计 | / | / | 4,365,544,306.21 | / | / | 3,593,175,115.88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境内 | 15,013,472,542.99 | 8,752,658,460.84 |
其中:个人 | 14,046,292,957.38 | 8,685,231,563.30 |
机构 | 967,179,585.61 | 67,426,897.54 |
减:减值准备 | 43,361.87 | 1,015,927.14 |
账面价值小计 | 15,013,429,181.12 | 8,751,642,533.70 |
境外 | ||
其中:个人 |
机构 | ||
减:减值准备 | ||
账面价值小计 | ||
账面价值合计 | 15,013,429,181.12 | 8,751,642,533.70 |
担保物类别 | 期末公允价值 | 期初公允价值 |
资金 | 1,920,073,199.27 | 1,030,088,701.59 |
债券 | 77,179,175.42 | 9,950,152.81 |
股票 | 42,342,069,141.43 | 27,111,380,650.69 |
基金 | 602,883,684.19 | 125,044,697.90 |
合计 | 44,942,205,200.31 | 28,276,464,202.99 |
类别 | 期末 | 期初 | ||||
非套期工具 | 非套期工具 | |||||
名义金额 | 公允价值 | 名义金额 | 公允价值 | |||
资产 | 负债 | 资产 | 负债 | |||
利率衍生工具 | 891,194,250.00 | |||||
国债期货合约 | 891,194,250.00 |
权益衍生工具 | 2,978,738,414.42 | 22,122,176.30 | 20,558,893.21 | 108,090,160.00 | ||
股指期货合约 | 1,201,391,001.60 | 108,090,160.00 | ||||
权益期权合约 | 1,777,347,412.82 | 22,122,176.30 | 20,558,893.21 | |||
其他衍生工具 | 46,083,795,697.49 | 503,507,227.41 | 476,867,946.06 | 5,205,493,610.00 | 6,250,414.22 | 5,564,598.98 |
权益互换 | 9,068,830,195.87 | 419,849,096.48 | 389,054,753.05 | 155,000,620.00 | 3,480,255.74 | 3,472,540.67 |
利率互换 | 3,200,000,000.00 | 552,073.74 | 50,000,000.00 | 39,726.61 | ||
其他期权合约 | 27,043,262,174.25 | 83,106,057.19 | 87,813,193.01 | 310,998,200.00 | 2,730,431.87 | 2,092,058.31 |
商品期货合约 | 6,771,703,327.37 | 4,689,494,790.00 | ||||
合计 | 49,953,728,361.91 | 525,629,403.71 | 497,426,839.27 | 5,313,583,770.00 | 6,250,414.22 | 5,564,598.98 |
项目 | 抵销前总额 | 抵销金额 | 抵销后净额 |
期货合约 | 25,128,155.00 | 25,128,155.00 | |
合计 | 25,128,155.00 | 25,128,155.00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金额 | 外币金额 | 折算率 | 折人民币金额 |
交易保证金 | / | / | 6,064,170,967.91 | / | / | 3,205,022,768.25 |
其中:人民币 | / | / | 6,039,632,710.04 | / | / | 3,147,235,449.28 |
美元 | 2,381,954.99 | 6.5249 | 15,573,690.11 | 8,009,534.08 | 6.9762 | 55,876,111.65 |
日元 | 2,436,000.06 | 0.0632 | 154,042.90 | 5,555,022.93 | 0.0641 | 356,076.97 |
英镑 | 47,759.98 | 9.1501 | 437,008.59 | |||
港元 | 5,992,674.01 | 0.8416 | 5,043,674.15 | 821,203.38 | 0.8958 | 735,633.99 |
欧元 | 28,174.00 | 8.0250 | 226,096.35 | 47,001.52 | 7.8155 | 367,340.38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2,189,353.82 | 1.6173 | 3,540,754.36 | 25,729.36 | 0.5887 | 15,147.39 |
信用保证金 | / | / | 57,684,777.38 | / | / | 47,607,016.35 |
其中:人民币 | / | / | 57,684,777.38 | / | / | 47,607,016.35 |
转融通保证金 | / | / | 6,092,841.20 | / | / | 1,011,234.62 |
其中:人民币 | / | / | 6,092,841.20 | / | / | 1,011,234.62 |
合计 | / | / | 6,127,948,586.49 | / | / | 3,253,641,019.2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清算款 | 66,471,199.84 | 1,059,522.01 |
应收资产管理费 | 102,357,743.15 | 82,482,843.67 |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 | 105,450,218.67 | 29,247,740.55 |
合计 | 274,279,161.66 | 112,790,106.23 |
减:坏账准备(按简化模型计提) | 5,003,798.19 | 3,453,536.77 |
减:坏账准备(按一般模型计提) | ||
应收款项账面价值 | 269,275,363.47 | 109,336,569.46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62,478,198.79 | 95.70 | 99,643,720.17 | 88.34 |
1-2年 | 2,561,020.62 | 0.93 | 7,267,420.88 | 6.44 |
2-3年 | 3,948,890.17 | 1.44 | 2,369,688.39 | 2.10 |
3年以上 | 5,291,052.08 | 1.93 | 3,509,276.79 | 3.12 |
合计 | 274,279,161.66 | 100.00 | 112,790,106.23 | 100.00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占账面余额合 计比例(%) | 金额 | 坏账准备计 提比例(%) | 金额 | 占账面余额合 计比例(%) | 金额 | 坏账准备计 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单项计小计 |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262,478,198.79 | 95.70 | 1,312,392.05 | 0.50 | 99,643,720.17 | 88.34 | 498,218.60 | 0.50 |
1-2年 | 2,561,020.62 | 0.93 | 256,102.06 | 10.00 | 7,267,420.88 | 6.44 | 726,742.09 | 10.00 |
2-3年 | 3,948,890.17 | 1.44 | 789,778.03 | 20.00 | 2,369,688.39 | 2.10 | 473,937.68 | 20.00 |
3-4年 | 2,337,863.91 | 0.85 | 1,168,931.96 | 50.00 | 3,458,943.89 | 3.07 | 1,729,471.95 | 50.00 |
4-5年 | 2,902,855.27 | 1.06 | 1,451,427.64 | 50.00 | ||||
5年以上 | 50,332.90 | 0.02 | 25,166.45 | 50.00 | 50,332.90 | 0.04 | 25,166.45 | 50.00 |
组合小计 | 274,279,161.66 | 100.00 | 5,003,798.19 | 1.82 | 112,790,106.23 | 100.00 | 3,453,536.77 | 3.06 |
合计 | 274,279,161.66 | 100.00 | 5,003,798.19 | 1.82 | 112,790,106.23 | 100.00 | 3,453,536.77 | 3.06 |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9、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0、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 按业务类别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股票质押式回购 | 3,675,974,364.97 | 4,914,829,108.72 |
债券质押式回购 | 3,538,155,582.48 | 3,215,868,284.75 |
债券买断式回购 | 100,000,000.00 | |
减:减值准备 | 191,658,764.38 | 20,343,752.27 |
账面价值合计 | 7,122,471,183.07 | 8,110,353,641.2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股票 | 3,675,974,364.97 | 4,914,829,108.72 |
债券 | 3,638,155,582.48 | 3,215,868,284.75 |
减:减值准备 | 191,658,764.38 | 20,343,752.27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 7,122,471,183.07 | 8,110,353,641.20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担保物 | 16,555,493,751.56 | 21,567,163,437.77 |
其中:可出售或可再次向外抵押的担保物 | 100,025,770.00 | |
其中:已出售或已再次向外抵押的担保物 | 100,025,770.00 |
期限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已逾期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一个月内 | 3,689,831,947.45 | 3,668,557,798.48 |
一个月至三个月内 | 308,800,000.00 | 458,899,117.23 |
三个月至一年内 | 2,915,498,000.00 | 3,483,731,369.42 |
一年以上 | 120,000,000.00 | 339,509,108.34 |
合计 | 7,214,129,947.45 | 8,130,697,393.47 |
剩余期限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已逾期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1个月内 | 151,676,364.97 | 452,689,513.73 |
1个月至3个月内 | 308,800,000.00 | 458,899,117.23 |
3个月至1年内 | 2,915,498,000.00 | 3,483,731,369.42 |
1年以上 | 120,000,000.00 | 339,509,108.34 |
小 计 | 3,675,974,364.97 | 4,914,829,108.72 |
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续存项目期限结构如下
剩余期限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个月内 | 3,538,155,582.48 | 3,215,868,284.75 |
小 计 | 3,538,155,582.48 | 3,215,868,284.75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小 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0,580,316.08 | 763,436.19 | 9,000,000.00 | 20,343,752.27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31,790.08 | 131,790.08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124,398.90 | -124,398.90 | ||
本期计提 | 7,483,180.16 | 344,915.38 | 171,000,000.00 | 178,828,095.54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6,874,046.15 | 639,037.28 | 7,513,083.43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1,182,058.91 | 476,705.47 | 180,000,000.00 | 191,658,764.38 |
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并轮候查封了融资人与担保人江珍慧持有的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2019年6月,浙江省高院指定案件由椒江区法院审理,2019年8月,该两案已经移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2020年2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法院出具《调解书》:3月27日之前中新科技向公司支付购回交易款以及计算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人江珍慧、陈德松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对质押股票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2020年5月,公司已向台州市椒江区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6月已收到法院执行立案通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了管理人。公司已根据法院及管理人要求申报债权,管理人已确认公司债权。2020年12月,管理人对*ST中新股票进行挂牌拍卖,无人竞买已暂停挂牌拍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中新产业集团债权本金1.8亿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买入返售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3、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 ||||||
类别 | 公允价值 | 初始成本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合计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初始成本合计 | |
债券 | 21,651,429,602.06 | 21,651,429,602.06 | 21,282,776,323.78 | 21,282,776,323.78 | ||
公募基金 | 1,324,377,463.00 | 1,324,377,463.00 | 1,281,832,218.77 | 1,281,832,218.77 | ||
股票 | 1,781,274,389.01 | 1,781,274,389.01 | 1,510,609,999.53 | 1,510,609,999.53 | ||
券商资管产品 | 1,258,995,066.97 | 1,258,995,066.97 | 1,181,847,886.70 | 1,181,847,886.70 | ||
信托计划 | 356,417,129.57 | 356,417,129.57 | 356,417,129.57 | 356,417,129.57 | ||
银行理财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产品 | ||||||
其他 | 2,868,723,349.60 | 2,868,723,349.60 | 3,067,183,740.27 | 3,067,183,740.27 | ||
合计 | 29,401,217,000.21 | 29,401,217,000.21 | 28,840,667,298.62 | 28,840,667,298.62 | ||
期初余额 | ||||||
类别 | 公允价值 | 初始成本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合计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初始成本合计 | |
债券 | 17,389,486,250.09 | 17,389,486,250.09 | 16,984,709,454.17 | 16,984,709,454.17 | ||
公募基金 | 769,823,400.31 | 769,823,400.31 | 765,188,911.01 | 765,188,911.01 | ||
股票 | 832,743,891.47 | 832,743,891.47 | 643,259,273.93 | 643,259,273.93 | ||
券商资管产品 | 957,304,277.77 | 957,304,277.77 | 876,524,830.58 | 876,524,830.58 | ||
信托计划 | 702,971,240.23 | 702,971,240.23 | 715,335,834.13 | 715,335,834.13 | ||
其他 | 1,599,048,545.18 | 1,599,048,545.18 | 1,549,006,418.92 | 1,549,006,418.92 | ||
合计 | 22,251,377,605.05 | 22,251,377,605.05 | 21,534,024,722.74 | 21,534,024,722.74 |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55,798,849.56 | 4,343,519.58 | 2,000,000.00 | 58,142,369.14 |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355,958.46 | -215,388.45 | 23,140,570.01 | ||||||||
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7,383,339.58 | -4,506.88 | 17,378,832.70 | ||||||||
杭州兴源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浦江聚金丰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56,706.43 | -4,576.65 | 2,852,129.78 | ||||||||
绍兴上虞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3,989.52 | 602.17 | 114,591.69 | ||||||||
小计 | 99,508,843.55 | 4,119,649.77 | 2,000,000.00 | 101,628,493.32 | |||||||
合计 | 99,508,843.55 | 4,119,649.77 | 2,000,000.00 | 101,628,493.32 |
19、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79,753,477.63 | 306,388,139.45 | 14,715,989.23 | 27,671,032.90 | 33,704,822.36 | 1,462,233,461.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89,940.47 | 96,922,153.04 | 654,772.89 | 3,224,752.83 | 1,327,906.46 | 100,039,644.75 |
(1)购置 | 128,332.74 | 96,922,153.04 | 654,772.89 | 3,224,752.83 | 1,327,906.46 | 102,257,917.96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2,218,273.21 | -2,218,273.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098,775.98 | 111,633,660.29 | 1,194,764.82 | 2,675,928.53 | 8,681,490.64 | 140,284,620.26 |
(1)处置或报废 | 16,098,775.98 | 111,633,660.29 | 1,194,764.82 | 2,675,928.53 | 8,681,490.64 | 140,284,620.26 |
4.期末余额 | 1,061,564,761.18 | 291,676,632.20 | 14,175,997.30 | 28,219,857.20 | 26,351,238.18 | 1,421,988,486.0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71,113,548.23 | 248,184,003.00 | 11,910,860.87 | 17,282,849.46 | 27,699,383.54 | 576,190,645.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642,404.44 | 43,403,230.11 | 186,070.87 | 3,287,475.73 | 2,161,022.38 | 78,680,203.53 |
(1)计提 | 31,860,677.65 | 43,403,230.11 | 186,070.87 | 3,287,475.73 | 2,161,022.38 | 80,898,476.74 |
(2)其他 | -2,218,273.21 | -2,218,273.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880,685.66 | 106,324,354.15 | 1,135,026.58 | 2,381,938.71 | 8,250,395.36 | 127,972,400.46 |
(1)处置或报废 | 9,880,685.66 | 106,324,354.15 | 1,135,026.58 | 2,381,938.71 | 8,250,395.36 | 127,972,400.46 |
4.期末余额 | 290,875,267.01 | 185,262,878.96 | 10,961,905.16 | 18,188,386.48 | 21,610,010.56 | 526,898,448.1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70,689,494.17 | 106,413,753.24 | 3,214,092.14 | 10,031,470.72 | 4,741,227.62 | 895,090,037.89 |
2.期初账面价值 | 808,639,929.40 | 58,204,136.45 | 2,805,128.36 | 10,388,183.44 | 6,005,438.82 | 886,042,816.47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47,813,256.12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北京和平里小黄庄房产 | 31,941.00 | 土地系农村集体土地,无法取得产权证 |
重庆分公司营业用房 | 5,046,861.80 | 所有权人为公司前身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办妥更名手续 |
本公司位于杭州黄龙世纪广场的办公用房,因所在地块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系由本公司以租赁形式取得其使用权,租期自2002年起共45年。本公司已支付全部45年房租共49,274,000.00元。
20、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2、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使用权 | 交易席位费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1,115,690.92 | 26,340,000.00 | 297,455,690.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791,973.62 | 63,791,973.62 | |
(1)购置 | 63,791,973.62 | 63,791,973.6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34,907,664.54 | 26,340,000.00 | 361,247,664.5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1,703,604.15 | 26,340,000.00 | 198,043,604.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309,058.94 | 39,309,058.94 | |
(1)计提 | 39,309,058.94 | 39,309,058.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11,012,663.09 | 26,340,000.00 | 237,352,663.0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3,895,001.45 | 123,895,001.4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9,412,086.77 | 99,412,086.77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 19,845,342.58 | 19,845,342.58 | ||||
合计 | 19,845,342.58 | 19,845,342.58 |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及预计的未来现金流计算,折现率主要根据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权益资本成本作适当调整后确定。其他假设涉及基于过往表现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预期的预算收入及各项业务费率等。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测试,期末该商誉不存在减值。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34,445,117.64 | 58,611,279.42 | 32,820,099.20 | 8,205,024.8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529,424,305.61 | 132,356,076.41 | 41,609,628.60 | 10,402,407.15 |
可抵扣亏损 | 15,851,214.33 | 3,963,109.39 | ||
应付未付款 | 1,247,610,248.51 | 311,902,562.13 | 708,121,185.84 | 177,030,296.46 |
期货风险准备金 | 5,268,141.07 | 1,317,035.27 | 5,268,141.08 | 1,317,035.27 |
应付期货投资者风险保障基金 | 516,018.37 | 129,004.59 | 315,357.24 | 78,839.31 |
合计 | 2,033,115,045.53 | 508,279,067.21 | 788,134,411.96 | 197,033,602.9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513,048,081.19 | 128,262,020.30 | 283,701,413.88 | 70,925,353.47 |
并表结构化主体产生的利润 | 73,451,358.05 | 18,362,839.51 | 28,437,327.07 | 7,109,331.77 |
合计 | 586,499,439.24 | 146,624,859.81 | 312,138,740.95 | 78,034,685.24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初账面价值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834,974.09 | 2,004,687.88 |
其他应收款 | 2,686,760,414.55 | 206,607,764.33 |
存货 | 368,020,116.10 | 329,704,328.52 |
预付账款 | 272,150,648.97 | 64,733,306.94 |
长期待摊费用 | 58,042,113.48 | 44,796,445.50 |
待摊费用 | 26,665,478.63 | 26,452,968.81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886,038.40 | |
待抵扣增值税 | 16,602,767.73 | 32,747,081.72 |
期货会员资格 | 2,750,832.20 | 2,743,670.00 |
其他 | 18,665,677.64 | |
合计 | 3,453,379,061.79 | 709,790,253.70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及权利金 | 2,642,516,928.23 | 176,296,496.21 |
应收暂付款 | 335,106.71 | 419,885.68 |
股票认购款 | 5,559,620.27 | |
代垫款 | 31,123,159.34 | 31,287,309.33 |
其他 | 27,429,861.30 | 5,823,742.85 |
减值准备 | -20,204,261.30 | -7,219,669.74 |
合计 | 2,686,760,414.55 | 206,607,764.33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小 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5,875,798.74 | 1,343,871.00 | 7,219,669.74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984,591.56 | 13,984,591.56 |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9,860,390.30 | 343,871.00 | 20,204,261.30 |
账 龄 | 期末数 |
1年以内 | 2,677,783,855.55 |
1-2年 | 9,627,766.28 |
2-3年 | 11,984,086.57 |
3年以上 | 7,568,967.45 |
账面余额小计 | 2,706,964,675.85 |
减:坏账准备 | 20,204,261.30 |
账面价值小计 | 2,686,760,414.55 |
2.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种 类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43,871.00 | 1,000,000.00 | 343,87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75,798.74 | 13,984,591.56 | 19,860,390.30 | ||
小 计 | 7,219,669.74 | 13,984,591.56 | 1,000,000.00 | 20,204,261.3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或内容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431,357,770.47 | 一年以内 | 15.94 | 2,156,788.85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423,976,180.90 | 一年以内 | 15.66 | 2,119,880.9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370,599,000.82 | 一年以内 | 13.69 | 1,852,995.0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350,415,773.96 | 一年以内 | 12.94 | 1,752,078.87 |
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212,706,630.00 | 一年以内 | 7.86 | 1,063,533.15 |
小 计 | 1,789,055,356.15 | 66.09 | 8,945,276.77 |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期末数 | 其他减少原因 |
装修费 | 40,947,510.54 | 25,848,586.51 | 15,038,402.82 | 51,757,694.23 | ||
其他 | 3,848,934.96 | 4,783,668.97 | 2,348,184.68 | 6,284,419.25 | ||
合 计 | 44,796,445.50 | 30,632,255.48 | 17,386,587.50 | 58,042,113.48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期初公允价值 |
融出证券 | 28,468,261.40 | 11,754,025.8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363,653.40 | 11,754,025.80 |
-转融通融入证券 | 1,104,608.00 | |
转融通融入证券总额 | 1,145,300.00 |
融券业务违约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无融券业务违约情况。
融券业务的说明:
客户因融资融券业务向公司提供的担保物公允价值情况
担保物类别 | 期末公允价值 | 期初公允价值 |
资金 | 1,920,073,199.27 | 1,030,088,701.59 |
债券 | 77,179,175.42 | 9,950,152.81 |
股票 | 42,342,069,141.43 | 27,111,380,650.69 |
基金 | 602,883,684.19 | 125,044,697.90 |
小 计 | 44,942,205,200.31 | 28,276,464,202.99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转回 | 转/核销 | ||||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 1,015,927.14 | 972,565.27 | 43,361.87 |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 3,453,536.77 | 1,550,261.42 | 5,003,798.19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20,343,752.27 | 178,828,095.54 | 7,513,083.43 | 191,658,764.38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7,219,669.74 | 13,984,591.56 | 1,000,000.00 | 20,204,261.30 | |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信用减值准备小计 | 32,032,885.92 | 194,362,948.52 | 9,485,648.70 | 216,910,185.74 | |
存货跌价准备 | 2,000,000.00 | 15,672,812.46 | 17,672,812.46 | ||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小计 | 2,000,000.00 | 15,672,812.46 | 17,672,812.46 | ||
合计 | 34,032,885.92 | 210,035,760.98 | 9,485,648.70 | 234,582,998.20 |
金融工具类别 | 期末余额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 33,071.61 | 10,290.26 | 43,361.87 |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简化模型) | 5,003,798.19 | 5,003,798.19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11,182,058.91 | 476,705.47 | 180,000,000.00 | 191,658,764.38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9,860,390.30 | 343,871.00 | 20,204,261.30 | |
合计 | 31,075,520.82 | 5,490,793.92 | 180,343,871.00 | 216,910,185.74 |
金融工具类别 | 期初余额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 9,551.73 | 102.77 | 1,006,272.64 | 1,015,927.14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简化模型) | 3,453,536.77 | 3,453,536.77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10,580,316.08 | 763,436.19 | 9,000,000.00 | 20,343,752.27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875,798.74 | 1,343,871.00 | 7,219,669.74 | |
合计 | 10,589,867.81 | 10,092,874.47 | 11,350,143.64 | 32,032,885.9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65,087,200.00 | 6,530,399.40 |
合计 | 65,087,200.00 | 6,530,399.40 |
30、应付短期融资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面值 | 起息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票面利率(%)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 | 2,000,000,000.00 | 2019/10/11 | 91天 | 2,000,000,000.00 | 3.03 | 2,013,614,246.58 | 1,452,966.53 | 2,015,067,213.11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 | 1,500,000,000.00 | 2019/10/17 | 91天 | 1,500,000,000.00 | 2.99 | 1,509,338,630.13 | 1,812,599.38 | 1,511,151,229.51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六期短期融资券 | 1,500,000,000.00 | 2019/11/13 | 91天 | 1,500,000,000.00 | 3.19 | 1,506,423,698.63 | 5,473,432.52 | 1,511,897,131.15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 | 1,500,000,000.00 | 2019/12/4 | 91天 | 1,500,000,000.00 | 3.14 | 1,503,613,150.68 | 8,097,505.06 | 1,511,710,655.74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 1,500,000,000.00 | 2020/2/21 | 91天 | 1,500,000,000.00 | 2.55 | 1,509,510,245.90 | 1,509,510,245.90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 2,000,000,000.00 | 2020/2/28 | 91天 | 2,000,000,000.00 | 2.49 | 2,012,381,967.21 | 2,012,381,967.21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 | 1,800,000,000.00 | 2020/3/11 | 91天 | 1,800,000,000.00 | 2.25 | 1,810,097,260.27 | 1,810,097,260.27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 | 1,600,000,000.00 | 2020/4/17 | 91天 | 1,600,000,000.00 | 1.58 | 1,606,302,684.93 | 1,606,302,684.93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 | 1,500,000,000.00 | 2020/5/29 | 91天 | 1,500,000,000.00 | 1.77 | 1,506,619,315.07 | 1,506,619,315.07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六期短期融资券 | 2,000,000,000.00 | 2020/6/5 | 91天 | 2,000,000,000.00 | 2.20 | 2,010,969,863.01 | 2,010,969,863.01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 | 800,000,000.00 | 2020/7/3 | 89天 | 800,000,000.00 | 2.10 | 804,096,438.36 | 804,096,438.36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 | 1,000,000,000.00 | 2020/7/15 | 91天 | 1,000,000,000.00 | 2.59 | 1,006,457,260.27 | 1,006,457,260.27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九期短期融资券 | 1,500,000,000.00 | 2020/9/25 | 91天 | 1,500,000,000.00 | 2.79 | 1,510,433,835.62 | 1,510,433,835.62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十期短期融资券 | 1,500,000,000.00 | 2020/10/21 | 91天 | 1,500,000,000.00 | 3.07 | 1,509,083,835.61 | 1,509,083,835.61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十一期短期融资券 | 1,500,000,000.00 | 2020/11/11 | 90天 | 1,500,000,000.00 | 3.18 | 1,506,664,931.50 | 1,506,664,931.50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十二期短期融资券 | 1,500,000,000.00 | 2020/12/10 | 91天 | 1,500,000,000.00 | 3.01 | 1,502,721,369.86 | 1,502,721,369.86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12号浮动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0/7/2 | 188天 | 50,000,000.00 | 3.13 | 51,541,712.34 | 51,541,712.34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13 | 70,000,000.00 | 2020/7/13 | 185天 | 70,000,000.00 | 3.13 | 71,039,068.49 | 71,039,068.49 |
号浮动收益凭证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17号浮动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8/11 | 301天 | 100,000,000.00 | 4.00 | 101,567,123.29 | 101,567,123.29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18号浮动收益凭证 | 200,000,000.00 | 2020/8/17 | 294天 | 200,000,000.00 | 3.00 | 202,252,054.80 | 202,252,054.80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31号浮动收益凭证 | 6,990,000.00 | 2020/12/4 | 33天 | 6,990,000.00 | 4.97 | 7,043,621.92 | 7,043,621.92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32号浮动收益凭证 | 2,500,000.00 | 2020/12/11 | 59天 | 2,500,000.00 | 7.80 | 2,511,219.18 | 2,511,219.18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33号浮动收益凭证 | 2,370,000.00 | 2020/12/18 | 32天 | 2,370,000.00 | 8.35 | 2,380,726.68 | 2,380,726.68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34号浮动收益凭证 | 9,660,000.00 | 2020/12/25 | 32天 | 9,660,000.00 | 10.65 | 9,681,860.71 | 9,681,860.71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35号浮动收益凭证 | 100,000.00 | 2020/12/31 | 60天 | 100,000.00 | 7.00 | 100,019.18 | 100,019.18 | ||
浙商证券汇银272号固定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0/7/14 | 181天 | 50,000,000.00 | 2.98 | 50,698,054.79 | 50,698,054.79 | ||
浙商证券汇银273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7/17 | 185天 | 100,000,000.00 | 2.95 | 101,311,780.82 | 101,311,780.82 | ||
浙商证券汇银274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7/22 | 187天 | 100,000,000.00 | 2.90 | 101,295,068.49 | 101,295,068.49 | ||
浙商证券汇银275号固定收益凭证 | 200,000,000.00 | 2020/7/24 | 180天 | 200,000,000.00 | 2.95 | 202,602,465.76 | 202,602,465.76 | ||
浙商证券汇银279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8/6 | 172天 | 100,000,000.00 | 3.35 | 101,358,356.16 | 101,358,356.16 | ||
浙商证券汇银286号固定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0/8/28 | 153天 | 50,000,000.00 | 3.20 | 50,552,328.77 | 50,552,328.77 | ||
浙商证券汇银288号固定收益凭证 | 30,000,000.00 | 2020/9/23 | 105天 | 30,000,000.00 | 3.20 | 30,189,041.09 | 30,189,041.09 | ||
浙商证券汇银290号固定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0/10/22 | 109天 | 50,000,000.00 | 3.40 | 50,330,684.93 | 50,330,684.93 | ||
浙商证券汇银292号固定收益凭证 | 200,000,000.00 | 2020/10/21 | 140天 | 200,000,000.00 | 3.45 | 201,361,095.89 | 201,361,095.89 | ||
浙商证券汇银293号固定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0/11/27 | 101天 | 50,000,000.00 | 3.40 | 50,163,013.70 | 50,163,013.70 | ||
浙商证券汇银294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12/18 | 69天 | 100,000,000.00 | 3.35 | 100,128,493.15 | 100,128,493.15 | ||
浙商证券汇银295号固定收益凭证 | 200,000,000.00 | 2020/12/25 | 90天 | 200,000,000.00 | 3.35 | 200,128,493.15 | 200,128,493.15 | ||
浙商证券汇银296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12/31 | 172天 | 100,000,000.00 | 3.40 | 100,009,315.07 | 100,009,315.07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2号浮动收益凭证 | 2,220,000.00 | 2020/4/3 | 90天 | 2,220,000.00 | 3.84 | 2,241,043.73 | 2,241,043.73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3号浮动收益凭证 | 2,120,000.00 | 2020/4/17 | 32天 | 2,120,000.00 | 4.17 | 2,127,745.18 | 2,127,745.18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4号浮动收益凭证 | 1,110,000.00 | 2020/4/24 | 32天 | 1,110,000.00 | 3.39 | 1,113,298.59 | 1,113,298.59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5号浮动收益凭证 | 1,020,000.00 | 2020/4/30 | 33天 | 1,020,000.00 | 2.38 | 1,022,198.41 | 1,022,198.41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6号浮动收益凭证 | 2,700,000.00 | 2020/5/22 | 31天 | 2,700,000.00 | 6.49 | 2,714,877.50 | 2,714,877.50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7号浮动收益凭证 | 4,350,000.00 | 2020/5/29 | 34天 | 4,350,000.00 | 4.01 | 4,366,254.90 | 4,366,254.90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8号浮动收益凭证 | 1,790,000.00 | 2020/6/5 | 31天 | 1,790,000.00 | 4.03 | 1,796,129.25 | 1,796,129.25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10号浮动收益凭证 | 1,250,000.00 | 2020/6/19 | 31天 | 1,250,000.00 | 1.98 | 1,252,098.03 | 1,252,098.03 | ||
浙商享银16号浮动收益凭证 | 4,310,000.00 | 2020/3/6 | 90天 | 4,310,000.00 | 2.13 | 4,332,634.43 | 4,332,634.43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16号浮动收益凭证 | 200,000,000.00 | 2020/7/29 | 118天 | 200,000,000.00 | 3.70 | 202,392,328.77 | 202,392,328.77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19号浮动收益凭证 | 20,000,000.00 | 2020/8/20 | 84天 | 20,000,000.00 | 3.44 | 20,158,356.16 | 20,158,356.16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20号浮动收益凭证 | 3,550,000.00 | 2020/9/11 | 32天 | 3,550,000.00 | 9.38 | 3,579,200.41 | 3,579,200.41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21号浮动收益凭证 | 1,380,000.00 | 2020/9/18 | 31天 | 1,380,000.00 | 3.70 | 1,384,336.31 | 1,384,336.31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22号浮动收益凭证 | 2,390,000.00 | 2020/9/25 | 63天 | 2,390,000.00 | 2.06 | 2,398,508.59 | 2,398,508.59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23号浮动收益凭证 | 11,620,000.00 | 2020/10/16 | 32天 | 11,620,000.00 | 0.50 | 11,625,125.77 | 11,625,125.77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24号浮动收益凭证 | 2,740,000.00 | 2020/10/23 | 34天 | 2,740,000.00 | 2.72 | 2,746,942.89 | 2,746,942.89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25号浮动收益凭证 | 1,860,000.00 | 2020/10/30 | 34天 | 1,860,000.00 | 5.80 | 1,870,048.01 | 1,870,048.01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26号浮动收益凭证 | 4,750,000.00 | 2020/11/6 | 32天 | 4,750,000.00 | 4.77 | 4,769,868.55 | 4,769,868.55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27号浮动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0/11/13 | 33天 | 50,000,000.00 | 2.99 | 50,135,164.38 | 50,135,164.38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29号浮动收益凭证 | 4,420,000.00 | 2020/11/20 | 32天 | 4,420,000.00 | 2.43 | 4,429,406.93 | 4,429,406.93 | ||
浙商证券享银金旗(单鲨)30号浮动收益凭证 | 630,000.00 | 2020/11/27 | 32天 | 630,000.00 | 4.49 | 632,479.26 | 632,479.26 | ||
浙商证券享银聚宝(双鲨)1号浮动收益凭证 | 10,940,000.00 | 2020/7/3 | 88天 | 10,940,000.00 | 1.01 | 10,966,542.55 | 10,966,542.55 | ||
浙商证券享银聚宝(双鲨)2号浮动收益凭证 | 2,040,000.00 | 2020/11/13 | 39天 | 2,040,000.00 | 2.26 | 2,044,923.05 | 2,044,923.05 |
浙商证券享银高升(价差)1号浮动收益凭证 | 7,860,000.00 | 2020/7/17 | 31天 | 7,860,000.00 | 4.29 | 7,888,665.26 | 7,888,665.26 | ||
浙商证券享银高升(价差)2号浮动收益凭证 | 2,960,000.00 | 2020/7/24 | 32天 | 2,960,000.00 | 6.75 | 2,977,518.01 | 2,977,518.01 | ||
浙商证券享银高升(价差)3号浮动收益凭证 | 1,210,000.00 | 2020/7/31 | 31天 | 1,210,000.00 | 0.21 | 1,210,220.08 | 1,210,220.08 | ||
浙商证券享银高升(价差)4号浮动收益凭证 | 3,850,000.00 | 2020/8/21 | 32天 | 3,850,000.00 | 0.21 | 3,850,716.07 | 3,850,716.07 | ||
浙商证券享银高升(价差)5号浮动收益凭证 | 5,530,000.00 | 2020/8/28 | 31天 | 5,530,000.00 | 0.42 | 5,531,955.48 | 5,531,955.48 | ||
浙商证券享银高升(价差)6号浮动收益凭证 | 25,710,000.00 | 2020/9/4 | 38天 | 25,710,000.00 | 0.42 | 25,721,193.39 | 25,721,193.39 | ||
浙商证券享银节节高(阶梯)2号浮动收益凭证 | 2,090,000.00 | 2020/4/10 | 31天 | 2,090,000.00 | 6.20 | 2,101,002.64 | 2,101,002.64 | ||
浙商证券汇银257号固定收益凭证 | 700,000,000.00 | 2020/2/27 | 29天 | 700,000,000.00 | 3.10 | 701,724,109.59 | 701,724,109.59 | ||
浙商证券汇银258号固定收益凭证 | 500,000,000.00 | 2020/3/6 | 90天 | 500,000,000.00 | 3.35 | 504,130,136.99 | 504,130,136.99 | ||
浙商证券汇银259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5/21 | 98天 | 100,000,000.00 | 2.30 | 100,617,534.25 | 100,617,534.25 | ||
浙商证券汇银260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5/20 | 92天 | 100,000,000.00 | 2.30 | 100,579,726.03 | 100,579,726.03 | ||
浙商证券汇银261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5/21 | 92天 | 100,000,000.00 | 2.30 | 100,579,726.03 | 100,579,726.03 | ||
浙商证券汇银262号固定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0/5/19 | 92天 | 50,000,000.00 | 2.25 | 50,283,561.64 | 50,283,561.64 | ||
浙商证券汇银263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5/19 | 91天 | 100,000,000.00 | 2.30 | 100,573,424.66 | 100,573,424.66 | ||
浙商证券汇银264号固定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0/5/19 | 92天 | 50,000,000.00 | 2.30 | 50,289,863.01 | 50,289,863.01 | ||
浙商证券汇银265号固定收益凭证 | 400,000,000.00 | 2020/5/22 | 31天 | 400,000,000.00 | 1.90 | 400,645,479.45 | 400,645,479.45 | ||
浙商证券汇银266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5/21 | 92天 | 100,000,000.00 | 2.25 | 100,567,123.29 | 100,567,123.29 | ||
浙商证券汇银268号固定收益凭证 | 500,000,000.00 | 2020/6/29 | 91天 | 500,000,000.00 | 3.00 | 503,739,726.03 | 503,739,726.03 | ||
浙商证券汇银269号固定收益凭证 | 500,000,000.00 | 2020/7/2 | 99天 | 500,000,000.00 | 3.00 | 504,068,493.15 | 504,068,493.15 | ||
浙商证券汇银270号固定收益凭证 | 500,000,000.00 | 2020/7/14 | 168天 | 500,000,000.00 | 3.00 | 506,904,109.59 | 506,904,109.59 | ||
浙商证券汇银276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0 | 2020/7/29 | 93天 | 1,000,000,000.00 | 3.66 | 1,009,325,479.45 | 1,009,325,479.45 | ||
浙商证券汇银277号固定收益 | 1,000,000,000.00 | 2020/7/29 | 121天 | 1,000,000,000.00 | 3.66 | 1,012,133,150.68 | 1,012,133,150.68 |
凭证 | |||||||||
浙商证券汇银278号固定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0/7/29 | 92天 | 50,000,000.00 | 3.15 | 50,396,986.30 | 50,396,986.30 | ||
浙商证券汇银280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0 | 2020/8/14 | 95天 | 1,000,000,000.00 | 3.35 | 1,008,719,178.08 | 1,008,719,178.08 | ||
浙商证券汇银281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8/19 | 125天 | 100,000,000.00 | 3.20 | 101,095,890.41 | 101,095,890.41 | ||
浙商证券汇银282号固定收益凭证 | 350,000,000.00 | 2020/8/25 | 121天 | 350,000,000.00 | 3.30 | 353,828,904.11 | 353,828,904.11 | ||
浙商证券汇银283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8/26 | 61天 | 100,000,000.00 | 3.15 | 100,526,438.36 | 100,526,438.36 | ||
浙商证券汇银284号固定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0/8/27 | 92天 | 50,000,000.00 | 3.20 | 50,403,287.67 | 50,403,287.67 | ||
浙商证券汇银285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8/27 | 123天 | 100,000,000.00 | 3.25 | 101,095,205.48 | 101,095,205.48 | ||
浙商证券汇银287号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8/28 | 118天 | 100,000,000.00 | 3.25 | 101,050,684.93 | 101,050,684.93 | ||
浙商证券汇银289号固定收益凭证 | 200,000,000.00 | 2020/9/29 | 90天 | 200,000,000.00 | 3.35 | 201,652,054.79 | 201,652,054.79 | ||
合计 | 34,608,020,000.00 | / | / | 34,608,020,000.00 | / | 6,532,989,726.02 | 28,304,732,166.01 | 28,531,006,156.70 | 6,306,715,735.33 |
31、拆入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银行拆入资金 | 400,000,000.00 | 270,000,000.00 |
合计 | 400,000,000.00 | 270,000,000.00 |
期末公允价值 | 期初公允价值 | |||||
类别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合计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合计 |
债券 | 1,961,534.26 | 1,961,534.26 | 1,389,178.09 | 1,389,178.09 | ||
权益工具 | 390,611,679.45 | 390,611,679.45 | ||||
有限合伙人享有的份额 | 54,372,265.66 | 54,372,265.66 | 205,176,362.03 | 205,176,362.03 | ||
结构化主体其他投资者享有的份额 | 2,463,779,388.21 | 2,463,779,388.21 | 115,317,944.70 | 115,317,944.70 | ||
合计 | 392,573,213.71 | 2,518,151,653.87 | 2,910,724,867.58 | 1,389,178.09 | 320,494,306.73 | 321,883,484.82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质押式卖出回购 | 9,875,051,569.42 | 8,197,475,550.86 |
质押式报价回购 | 1,650,035,618.81 | 820,204,693.51 |
合计 | 11,525,087,188.23 | 9,017,680,244.37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债券 | 11,525,087,188.23 | 9,017,680,244.37 |
合计 | 11,525,087,188.23 | 9,017,680,244.37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债券 | 13,692,637,965.42 | 10,539,601,143.90 |
合计 | 13,692,637,965.42 | 10,539,601,143.90 |
期限 | 期末账面余额 | 利率区间 | 期初账面余额 | 利率区间 |
一个月内 | 1,650,035,618.81 | 2.00%-7.00% | 739,072,419.54 | 2.00%-7.00% |
一个月至三个月内 | ||||
三个月至一年内 | 81,132,273.97 | |||
一年以上 | ||||
合计 | 1,650,035,618.81 | 820,204,693.51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普通经纪业务 | ||
其中:个人 | 12,131,240,301.20 | 10,803,197,430.53 |
机构 | 1,618,956,748.03 | 1,032,864,630.49 |
小计 | 13,750,197,049.23 | 11,836,062,061.02 |
信用业务 | ||
其中:个人 | 1,774,470,237.96 | 1,023,558,091.07 |
机构 | 145,602,961.31 | 6,530,610.52 |
小计 | 1,920,073,199.27 | 1,030,088,701.59 |
股票期权业务 | ||
其中:个人 | 65,457,295.65 | 42,986,630.54 |
机构 | 33,069,056.68 | 65,137,730.81 |
小计 | 98,526,352.33 | 108,124,361.35 |
合计 | 15,768,796,600.83 | 12,974,275,123.9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36,849,228.38 | 1,870,560,849.77 | 1,700,355,358.15 | 907,054,720.0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2,439,315.08 | 68,501,777.24 | 33,173,065.15 | 57,768,027.17 |
合计 | 759,288,543.46 | 1,939,062,627.01 | 1,733,528,423.30 | 964,822,747.1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87,015,872.27 | 1,608,780,000.00 | 1,527,411,519.62 | 368,384,352.65 |
二、职工福利费 | 41,788,486.81 | 41,788,486.81 | ||
三、社会保险费 | 237,409,136.71 | 79,575,566.07 | 48,004,772.24 | 268,979,930.5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37,409,136.71 | 78,340,041.26 | 46,769,247.43 | 268,979,930.54 |
工伤保险费 | 188,178.49 | 188,178.49 | ||
生育保险费 | 1,047,346.32 | 1,047,346.32 | ||
四、住房公积金 | 13,016.00 | 71,830,472.18 | 71,843,488.18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12,411,203.40 | 68,586,324.71 | 11,307,091.30 | 269,690,436.8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合计 | 736,849,228.38 | 1,870,560,849.77 | 1,700,355,358.15 | 907,054,720.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2,917.06 | 10,846,928.51 | 10,853,654.10 | 26,191.47 |
2、失业保险费 | 0.04 | 283,605.64 | 283,605.64 | 0.04 |
3、补充养老保险 | 22,406,397.98 | 57,371,243.09 | 22,035,805.41 | 57,741,835.66 |
合计 | 22,439,315.08 | 68,501,777.24 | 33,173,065.15 | 57,768,027.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0,138,103.87 | 24,100,795.64 |
企业所得税 | 610,182,088.78 | 156,149,730.24 |
个人所得税 | 169,787,632.29 | 62,801,231.3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768,209.61 | 1,818,919.72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4,838,860.93 | 752,488.84 |
资管产品增值税 | 40,927,014.15 | 9,792,118.20 |
房产税 | 6,818,963.03 | 6,078,777.24 |
印花税 | 894,510.40 | 430,569.76 |
利息税 | 110,172.66 | 106,634.20 |
残疾人保障金 | 4,846.22 | 54,825.84 |
土地使用税 | 82,157.29 | 46,337.50 |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 1,363.08 | 1,419.31 |
其他地方性税费 | 3,839.57 | 1,956.36 |
合计 | 930,557,761.88 | 262,135,804.2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清算款 | 109,020,239.68 | 45,576,626.48 |
合计 | 109,020,239.68 | 45,576,626.48 |
39、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款项 | 79,230,819.55 | 15,674,292.77 |
合计 | 79,230,819.55 | 15,674,292.77 |
债券类型 | 面值 | 起息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票面利率(%)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100.00 | 2016/9/23 | 5年 | 1,900,000,000.00 | 3.48 | 1,502,186,958.84 | 51,924,269.58 | 51,782,400.00 | 1,502,328,828.4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00.00 | 2019/11/25 | 5年 | 2,000,000,000.00 | 3.85 | 2,007,805,479.45 | 77,210,958.91 | 77,000,000.00 | 2,008,016,438.36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期次级债券 | 100.00 | 2016/11/30 | 5年 | 1,000,000,000.00 | 4.40 | 954,264,773.98 | 52,602,497.95 | 44,000,000.00 | 962,867,271.93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第一次次级债券(第二期) | 100.00 | 2018/4/23 | 2年 | 2,000,000,000.00 | 5.30 | 2,073,473,972.67 | 32,526,027.33 | 2,106,000,000.00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次级债券(第一期) | 100.00 | 2018/10/30 | 3年 | 3,600,000,000.00 | 5.28 | 3,632,808,328.76 | 190,600,767.12 | 190,080,000.00 | 3,633,329,095.8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次级债券(第一期) | 100.00 | 2019/4/25 | 3年 | 1,000,000,000.00 | 4.60 | 1,031,632,876.73 | 46,126,027.45 | 46,000,000.00 | 1,031,758,904.1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 | 100.00 | 2020/4/20 | 5年 | 1,100,000,000.00 | 4.08 | 1,131,477,479.46 | 1,131,477,479.46 |
一期)(品种一)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100.00 | 2020/4/20 | 3年 | 800,000,000.00 | 3.50 | 819,638,356.16 | 819,638,356.16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100.00 | 2020/8/31 | 2年 | 1,500,000,000.00 | 3.95 | 1,519,966,438.35 | 1,519,966,438.35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100.00 | 2020/8/31 | 3年 | 500,000,000.00 | 4.10 | 506,908,219.18 | 506,908,219.18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 100.00 | 2020/9/25 | 2年 | 1,000,000,000.00 | 3.95 | 1,010,605,479.45 | 1,010,605,479.45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 100.00 | 2020/9/25 | 3年 | 1,000,000,000.00 | 4.15 | 1,011,142,465.74 | 1,011,142,465.74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第二次次级债券(第三期) | 100.00 | 2020/11/17 | 3年 | 1,000,000,000.00 | 4.18 | 1,005,153,424.66 | 1,005,153,424.66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 100.00 | 2019/3/12 | 6年 | 3,500,000,000.00 | 3,122,223,401.88 | 81,067,581.33 | 3,203,290,983.21 | ||
- | 21,900,000,000.00 | 14,324,395,792.31 | 7,536,949,992.67 | 5,718,153,383.21 | 16,143,192,401.77 |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614,044,514股,注册资本由3,333,346,474元增加至3,614,044,514元。期末可转债债券转股部分股份已办妥工商变更手续。
44、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5、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其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4,483,421,133.87 | 772,342,245.94 |
应付货币保证金 | 10,996,530,968.72 | 6,948,215,034.74 |
代理质押保证金 | 288,724,176.00 | 101,865,728.00 |
期货风险准备金 | 124,717,053.83 | 111,552,615.68 |
期货投资者保证金 | 516,018.37 | 315,357.24 |
其他 | 45,611.87 | 61,266.84 |
合计 | 15,893,954,962.66 | 7,934,352,248.4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经纪人佣金 | 12,173,655.94 | 10,708,948.80 |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 11,958,454.79 | 7,176,049.34 |
代销费用 | 112,349,761.20 | 94,224,606.97 |
期货质押保证金 | 119,613,652.00 | 94,612,224.00 |
房屋租金 | 12,729,497.87 | 3,533,459.27 |
保证金、押金 | 8,703,941.64 | 26,897,336.08 |
股权转让款 | 165,600,000.00 | 165,600,000.00 |
债券持续跟踪督导费 | 96,933,333.33 | 51,950,000.00 |
收益互换履约保障金 | 1,646,239,866.91 | 77,500,310.00 |
场外期权履约保证金及权利金 | 2,116,985,237.53 | 122,200,224.82 |
保险期货业务服务费 | 15,902,573.25 | |
其他 | 164,231,159.41 | 117,939,086.66 |
合计 | 4,483,421,133.87 | 772,342,245.94 |
其他负债的说明:
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项 目 | 期末数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股权转让款 | 165,600,000.00 | 出让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收到的对价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333,346,474 | 280,698,040.00 | 280,698,040.00 | 3,614,044,514.00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债 | 34,998,370 | 467,921,303.98 | 34,998,370 | 467,921,303.98 | ||||
合计 | 34,998,370 | 467,921,303.98 | 34,998,370 | 467,921,303.98 |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详见七(4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9、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980,933,504.71 | 3,355,950,151.64 | 7,336,883,656.35 | |
合计 | 3,980,933,504.71 | 3,355,950,151.64 | 7,336,883,656.35 |
51、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所得税费用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合计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47,775.67 | -2,348,681.07 | -2,348,681.07 | -2,348,681.07 | 1,099,094.60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447,775.67 | -2,348,681.07 | -2,348,681.07 | -2,348,681.07 | 1,099,094.6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447,775.67 | -2,348,681.07 | -2,348,681.07 | -2,348,681.07 | 1,099,094.6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所得税费用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合计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26,239.36 | 921,536.31 | 921,536.31 | 921,536.31 | 3,447,775.67 | ||||
其中:权益法下可 |
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526,239.36 | 921,536.31 | 921,536.31 | 921,536.31 | 3,447,775.6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526,239.36 | 921,536.31 | 921,536.31 | 921,536.31 | 3,447,775.67 |
52、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57,085,785.76 | 127,239,187.21 | 684,324,972.97 | |
合计 | 557,085,785.76 | 127,239,187.21 | 684,324,972.9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计提比例(%)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般风险准备 | 967,242,764.94 | 153,510,991.91 | 10 | 1,120,753,756.85 | |
交易风险准备 | 871,046,424.13 | 135,599,581.39 | 10 | 1,006,646,005.52 | |
合计 | 1,838,289,189.07 | 289,110,573.30 | 2,127,399,762.37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674,615,976.01 | 4,259,912,116.2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6,759,740.27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674,615,976.01 | 4,266,671,856.5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27,166,025.65 | 967,557,059.4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7,239,187.21 | 101,647,065.18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289,110,573.30 | 224,632,536.8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00,001,216.63 | 233,333,338.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585,431,024.52 | 4,674,615,976.01 |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5、利息净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841,606,003.79 | 1,591,689,690.28 |
其中: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621,341,515.86 | 524,474,949.03 |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 ||
融出资金利息收入 | 830,521,858.50 | 568,900,336.48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 387,274,943.52 | 496,719,641.67 |
其中:约定购回利息收入 | ||
股权质押回购利息收入 | 279,698,113.31 | 371,495,069.82 |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 ||
其他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 ||
其他 | 2,467,685.91 | 1,594,763.10 |
利息支出 | 1,241,921,885.80 | 1,284,780,659.79 |
其中: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 1,581,796.21 | |
应付短期融资款利息支出 | 196,712,166.01 | 107,658,629.86 |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 40,188,024.70 | 49,873,088.40 |
其中:转融通利息支出 | 192,545.21 | 11,146,111.1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 | 291,000,144.76 | 328,174,958.94 |
其中:报价回购利息支出 | 40,926,737.90 | 16,799,826.82 |
代理买卖证券款利息支出 | 54,445,361.08 | 42,693,750.83 |
长期借款利息支出 | ||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 627,035,920.00 | 737,572,765.35 |
其中:次级债券利息支出 | 416,833,110.18 | 570,761,485.70 |
其他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利息支出 | ||
其他 | 30,958,473.04 | 18,807,466.41 |
利息净收入 | 599,684,117.99 | 306,909,030.49 |
56、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 | 1,468,887,009.17 | 898,253,561.47 |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 1,600,899,171.56 | 978,152,214.35 |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 1,239,238,575.08 | 876,052,345.09 |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 130,244,106.59 | 35,207,184.22 |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231,416,489.89 | 66,892,685.04 |
证券经纪业务支出 | 132,012,162.39 | 79,898,652.88 |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 132,012,162.39 | 79,898,652.88 |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 ||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
2.期货经纪业务净收入 | 299,507,588.45 | 170,442,253.99 |
期货经纪业务收入 | 299,507,588.45 | 170,442,253.99 |
期货经纪业务支出 | ||
3.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 1,025,549,352.66 | 313,341,169.70 |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 1,032,602,376.26 | 315,313,598.53 |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 905,419,615.04 | 236,363,848.67 |
证券保荐业务 | 17,519,811.35 | 23,075,367.64 |
财务顾问业务 | 109,662,949.87 | 55,874,382.22 |
投资银行业务支出 | 7,053,023.60 | 1,972,428.83 |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 5,711,042.46 | 1,972,428.83 |
证券保荐业务 | ||
财务顾问业务 | 1,341,981.14 | |
4.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 338,953,149.20 | 266,290,148.62 |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338,953,149.20 | 266,290,148.62 |
资产管理业务支出 | ||
5.基金管理业务净收入 | ||
基金管理业务收入 | ||
基金管理业务支出 | ||
6.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 | 15,268,013.15 | 9,309,147.16 |
投资咨询业务收入 | 15,268,013.15 | 9,309,147.16 |
投资咨询业务支出 | ||
7.其他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5,964,598.20 | 3,781,587.21 |
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5,964,598.20 | 3,781,587.21 |
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合计 | 3,154,129,710.83 | 1,661,417,868.15 |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3,293,194,896.82 | 1,743,288,949.86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139,065,185.99 | 81,871,081.7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境内上市公司 | 15,896,226.41 | 13,584,905.65 |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其他 | ||
其他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 | 92,424,742.32 | 42,289,476.57 |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本期 | 上期 | ||
销售总金额 | 销售总收入 | 销售总金额 | 销售总收入 | |
基金 | 63,990,885,008.11 | 220,722,898.05 | 11,815,454,854.44 | 54,514,096.21 |
资管计划 | 512,653,500.00 | 10,693,591.84 | 12,378,588.83 | |
合计 | 64,503,538,508.11 | 231,416,489.89 | 11,815,454,854.44 | 66,892,685.04 |
项目 |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
期末产品数量 | 255 | 66 | 5 | 18 |
期末客户数量 | 86,026.00 | 66 | 27 | 26,003.00 |
其中:个人客户 | 85,717.00 | 5 | 25,911.00 | |
机构客户 | 309 | 61 | 27 | 92 |
期初受托资金 | 56,587,606,651.30 | 70,935,974,226.53 | 3,059,245,800.00 | 7,340,741,155.67 |
其中:自有资金投入 | 847,354,994.37 | 2,850,000,000.00 | 25,345,453.51 | |
个人客户 | 52,076,186,080.85 | 38,789,584.93 | 5,865,812,444.92 | |
机构客户 | 3,664,065,576.08 | 68,047,184,641.60 | 3,059,245,800.00 | 1,449,583,257.24 |
期末受托资金 | 55,542,351,495.56 | 57,621,530,511.28 | 3,779,012,000.00 | 13,223,197,302.25 |
其中:自有资金投入 | 726,331,557.60 | 2,415,000,000.00 | 33,504,025.32 | |
个人客户 | 49,996,416,126.36 | 10,000,000.00 | 1,630,293,051.79 | |
机构客户 | 4,819,603,811.60 | 55,196,530,511.28 | 3,779,012,000.00 | 11,559,400,225.14 |
期末主要受托资产初始成本 | 60,673,954,993.78 | 57,540,312,345.28 | 4,246,232,000.00 | 17,146,101,263.37 |
其中:股票 | 1,312,955,871.75 | 397,100,103.44 | 1,162,344,941.94 | |
国债 | 5,655,904.70 | 9,984,670.00 | 19,693,750.00 | |
其他债券 | 53,601,571,100.59 | 5,338,969,610.84 | 15,734,838,211.35 | |
基金 | 629,153,572.76 | 79,821,611.55 | 135,043,695.16 | |
其他投资 | 5,124,618,543.98 | 51,714,436,349.45 | 4,246,232,000.00 | 94,180,664.92 |
当期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 246,298,267.23 | 50,348,461.12 | 506,776.93 | 41,799,643.92 |
57、投资收益
(1) 投资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119,649.77 | 999,476.5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1,661.96 | -76,304.57 |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 2,113,282,775.97 | 1,201,417,103.82 |
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 | 1,062,677,125.24 | 848,878,247.71 |
-交易性金融工具 | 1,062,677,125.24 | 848,878,247.71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 | 1,050,605,650.73 | 352,538,856.11 |
-交易性金融工具 | 936,597,982.63 | 342,246,793.25 |
-衍生金融工具 | 114,007,668.10 | 10,292,062.86 |
其他 | ||
合计 | 2,117,320,763.78 | 1,202,340,275.81 |
交易性金融工具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持有期间收益 | 1,062,677,125.24 | 848,878,247.71 |
处置取得收益 | 878,469,093.13 | 337,417,475.57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持有期间收益 | ||
处置取得收益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有期间收益 | ||
处置取得收益 | 58,128,889.50 | 4,829,317.68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有期间收益 | ||
处置取得收益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6,676,784.27 | 15,226,165.84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1,217,289.08 | 2,993,922.83 |
增值税减免 | 43,205.61 | |
代扣印花税手续费返还 | 8,983,062.40 | |
合计 | 37,937,278.96 | 27,203,151.0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7,399,971.07 | 185,923,657.09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15,392,738.29 | -40,608,258.13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242,570,636.79 | |
衍生金融工具 | 52,529,234.10 | -3,264,324.04 |
其他 | ||
合计 | -630,263,475.26 | 142,051,074.92 |
类别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货物销售收入 | 5,292,847,647.84 | 2,289,986,460.31 |
租赁收入 | 10,336,858.99 | 7,962,963.82 |
保险加期货业务收入 | 20,261,488.39 | 11,699,962.73 |
交易所服务奖励款 | 4,449,640.42 | 3,241,462.46 |
其他 | 2,619,225.17 | 2,832,623.83 |
合计 | 5,330,514,860.81 | 2,315,723,473.1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9,892,912.48 | 3,113,668.88 |
合计 | 29,892,912.48 | 3,113,668.88 |
63、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缴标准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526,543.45 | 12,638,123.27 | 5%、7% |
教育费附加 | 9,319,786.45 | 5,477,649.16 | 3% |
房产税 | 8,173,916.11 | 9,034,166.32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105,970.94 | 169,313.92 | 按规定缴纳 |
印花税 | 1,511,952.51 | 2,264,098.44 | 按规定缴纳 |
地方教育附加 | 6,210,567.13 | 3,638,346.66 | 2% |
土地增值税 | 599,678.70 | 按规定缴纳 | |
其他 | 12,210.54 | 8,467.53 | 按规定缴纳 |
合计 | 47,460,625.83 | 33,230,165.30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费用 | 1,939,212,620.10 | 1,407,416,881.57 |
代销费用 | 183,114,359.06 | 152,544,291.28 |
租赁费 | 107,327,760.90 | 88,091,551.55 |
折旧费 | 79,568,782.72 | 65,421,291.81 |
无形资产摊销 | 39,309,058.94 | 31,670,792.24 |
交易所设施使用费 | 37,970,743.69 | 19,255,096.37 |
广告费 | 30,244,289.76 | 29,773,938.71 |
差旅费 | 25,312,211.47 | 26,686,601.69 |
邮电通讯费 | 22,900,568.11 | 18,753,850.34 |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 21,845,028.73 | 14,964,232.11 |
业务招待费 | 18,413,952.22 | 18,667,566.12 |
咨询费 | 15,577,100.64 | 14,781,749.75 |
其他 | 315,272,994.83 | 189,106,376.73 |
合计 | 2,836,069,471.17 | 2,077,134,220.27 |
类别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14,534,852.98 | 2,704,544.56 |
融出资金减值损失 | -972,565.27 | -3,176,746.1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171,315,012.11 | -31,402,185.87 |
合计 | 184,877,299.82 | -31,874,387.47 |
其他说明:
无
66、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5,672,812.46 | 2,000,000.00 |
合计 | 15,672,812.46 | 2,000,000.00 |
类别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货物销售成本 | 5,356,277,881.09 | 2,283,543,577.66 |
保险加期货成本 | 21,205,118.62 | |
交易所服务成本 | 1,339,040.64 | |
租赁支出 | 604,072.62 | 265,393.73 |
合计 | 5,379,426,112.97 | 2,283,808,971.3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5,286.77 | 142,425.03 | 15,286.7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5,286.77 | 142,425.03 | 15,286.77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4,780,400.00 | 4,780,400.00 | |
其他 | 2,989,346.27 | 1,637,419.72 | 2,989,346.27 |
合计 | 7,785,033.04 | 1,779,844.75 | 7,785,033.04 |
69、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855,089.76 | 791,550.51 | 4,855,089.7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855,089.76 | 791,550.51 | 4,855,089.76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对外捐赠 | 9,804,020.23 | 7,213,892.85 | 9,804,020.23 |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 16,661.69 | 11,462.47 | |
赔偿金、违约金 | 4,000.00 | 4,000.00 | |
其他 | 4,468.87 | 140,175.67 | 4,468.87 |
合计 | 14,684,240.55 | 8,157,081.50 | 14,667,578.8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81,597,566.65 | 298,749,607.8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42,655,289.65 | 22,495,764.61 |
合计 | 538,942,277.00 | 321,245,372.4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166,108,302.6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41,527,075.6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67,281.5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235,318.6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168,760.6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435,647.6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16,351.48 |
所得税费用 | 538,942,277.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1、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
72、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代垫产品款 | 63,567,800.00 | 7,732,632.36 |
应付货币保证金净增加 | 4,048,315,933.98 | 2,030,953,082.89 |
销售收到的现金 | 6,146,020,219.09 | 2,490,476,288.83 |
收到的保证金 | 1,278,571,277.98 | |
其他 | 2,781,634,409.31 | 590,294,622.50 |
合计 | 14,318,109,640.36 | 5,119,456,626.5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出保证金净增加 | 67,662,922.33 | 1,359,052,410.14 |
采购支付的现金 | 6,524,861,119.42 | 2,792,208,027.18 |
现金支付的业务及管理费 | 837,059,249.73 | 548,670,970.04 |
代垫产品款 | 64,373,230.15 | 431,060.00 |
定期存款增加 | 2,085,012,500.00 | 500,000,000.00 |
其他 | 2,324,264,613.63 | 149,153,449.27 |
合计 | 11,903,233,635.26 | 5,349,515,916.63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可转债发行费用 | 2,042,615.64 | |
合计 | 2,042,615.64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627,166,025.65 | 967,557,059.4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5,672,812.46 | 2,000,000.00 |
信用减值损失 | 184,877,299.82 | -31,874,387.4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0,898,476.74 | 65,421,291.8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39,309,058.94 | 31,670,792.2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7,386,587.50 | 15,067,748.1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892,912.48 | -3,113,668.8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39,802.99 | 649,125.4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30,263,475.26 | -142,051,074.92 |
利息支出 | 825,472,154.88 | 847,347,172.3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49,935.98 | -170,037,247.7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1,245,464.22 | -4,231,043.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8,590,174.57 | 26,726,807.6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014,602,496.91 | -5,272,922,401.3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124,410,270.00 | 108,706,666.4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079,032,183.90 | 3,965,305,848.9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593,026.88 | 406,222,689.0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2,365,783,619.60 | 19,856,130,279.6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9,856,130,279.66 | 14,549,217,938.2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09,653,339.94 | 5,306,912,341.3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2,365,783,619.60 | 19,856,130,279.66 |
其中:库存现金 | 2,162.16 | 6,304.8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8,000,237,151.23 | 16,262,948,858.9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结算备付金 | 4,365,544,306.21 | 3,593,175,115.88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365,783,619.60 | 19,856,130,279.6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128,998,496.01 | 3,035,850,389.26 |
7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7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105,012,500.00 | 定期存款 |
货币资金 | 22,683,395.71 | 公募基金风险准备金 |
货币资金 | 1,302,600.30 | 净额清算业务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551,641,285.42 | 卖出回购业务担保物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363,653.40 | 融出证券业务 |
存货 | 131,946,630.35 | 仓单质押 |
合计 | 15,839,950,065.18 |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4,841,367.51 | 6.5249 | 96,838,438.83 |
港币 | 94,138,856.09 | 0.8416 | 79,230,088.41 |
日元 | 8,825,782.47 | 0.0632 | 558,107.18 |
欧元 | 29,416.75 | 8.025 | 236,069.44 |
英镑 | 72,063.04 | 8.8903 | 640,662.01 |
应收利息 | |||
其中:港币 | 13,785.10 | 0.8416 | 11,602.09 |
结算备付金 | |||
其中:美元 | 9,534,984.54 | 6.5249 | 62,214,820.63 |
港币 | 11,211,802.65 | 0.8416 | 9,436,059.62 |
日元 | 7,288,250.05 | 0.0632 | 460,879.78 |
欧元 | 102,154.74 | 8.0250 | 819,791.79 |
英镑 | 780.62 | 8.8903 | 6,939.95 |
存出保证金 | |||
其中:美元 | 2,381,954.99 | 6.5249 | 15,573,690.11 |
港币 | 5,992,674.01 | 0.8416 | 5,043,674.15 |
日元 | 2,436,000.06 | 0.0632 | 154,042.90 |
欧元 | 28,174.00 | 8.0250 | 226,096.35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2,189,353.82 | 1.6173 | 3,540,754.36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其中:美元 | 10,472,576.27 | 6.5249 | 68,332,512.88 |
港币 | 21,266,133.14 | 0.8416 | 17,897,577.71 |
应付货币保证金 | |||
其中:美元 | 9,397,200.05 | 6.5249 | 61,318,937.91 |
港币 | 31,344,686.67 | 0.8416 | 26,380,942.09 |
日元 | 17,060,125.00 | 0.0632 | 1,069,563.44 |
欧元 | 151,237.09 | 8.025 | 1,209,743.77 |
英镑 | 68,654.32 | 8.8903 | 613,093.64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2,189,353.82 | 1.6173 | 3,569,208.69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天水街道线管产业政策扶持金 | 12,661,500.00 | 其他收益 | 12,661,500.00 |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2,480,000.00 | 其他收益 | 2,480,000.00 |
湖南省完善金融体系奖励资金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 |
梅山保税港区财政局财政扶持款 | 1,920,000.00 | 其他收益 | 1,920,000.00 |
落户陆家嘴相关专项财政扶持 | 1,50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0 |
2020年上城区第五批金融服务业发展项目资助资金 | 1,400,000.00 | 其他收益 | 1,400,000.00 |
稳岗补贴 | 1,118,616.29 | 其他收益 | 1,118,616.29 |
2019年度财政奖励资金 | 784,000.00 | 其他收益 | 784,000.00 |
财政局房租补贴 | 337,400.00 | 其他收益 | 337,400.00 |
四川省企业债券奖补资金 | 240,0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00 |
资本市场奖励资金 | 188,679.25 | 其他收益 | 188,679.25 |
天水街道重点企业贡 | 8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 |
献奖励 | |||
其他 | 1,966,588.73 | 其他收益 | 1,966,588.73 |
合 计 | 26,676,784.27 | 26,676,784.27 |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非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将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作为管理人且可变回报重大的结构化主体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综合评估本公司因持有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是否将使本公司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并据此判断本公司是否为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责任人。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包括:浙商期货景上源5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精选2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融畅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汇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添鑫1号19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瑞成1号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添鑫1号2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添鑫1号29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瑞利2号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周周盈货币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周周盈货币增强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季季聚利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恒天季季聚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领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浙商期货幻方精选FOF3号资产管理计划因自持比例下降,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浙商期货喜世润励春6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双峰1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幻方精选F0F1号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幻方精选F0F2号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喜世润精选FOF1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锐天量化资产管理计划、浙商聚金宏观策略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在2020年已清算,按照清算处理。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金融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金融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金融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投资管理 | 1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金融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浙商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金融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宁波东方聚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余姚市 | 余姚市 | 投资管理 | 100 | 投资设立 | |
宁波东方聚金嘉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1] | 宁波市 | 宁波市 | 投资管理 | 31.39 | 投资设立 | |
杭州聚金嘉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投资管理 | 45.03 | 投资设立 | |
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指本公司同时作为管理人及投资者的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综合评估本公司因持有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是否将使本公司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并据此判断本公司是否为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责任人。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为代理人。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其他说明:
纳入合并的结构化主体
本公司本期将下列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浙商证券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浙商证券3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浙商聚金惠利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浙商聚金同创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浙商聚金瑞鑫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浙商聚银1号银江股份股票收益权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浙商聚银1号银江股份股票收益权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浙商聚银1号银江股份股票收益权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汇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添鑫1号19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瑞成1号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添鑫1号2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添鑫1号29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瑞利2号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周周盈货币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周周盈货币增强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季季聚利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恒天季季聚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金惠领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融畅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景上源5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期货精选2号资产管理计划。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总资产为5,386,935,074.87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宁波东方聚金嘉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68.61% | 1,842,668.49 | 1,903,093.88 | 898.51 |
杭州聚金嘉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97% | 48,075,131.61 | 85,518,802.59 | 54,371,367.1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见上述 1.(1)中注 1、注 2 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宁波东方聚金嘉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13 | 0.13 | 8.94 | 8.94 | ||||||||
杭州聚金嘉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890.65 | 9,890.65 | 37,313.89 | 37,313.89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宁波东方聚金嘉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91.02 | 191.02 | 191.02 | 367.48 | 367.48 | -89.44 | ||
杭州聚金嘉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247.11 | 12,247.11 | 20.74 | 7,846.89 | 7,846.89 | 5.34 |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杭州市 | 基金管理 | 25 | 权益法核算 | |
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投资管理 | 40 | 权益法核算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59,136,816.41 | 153,594,542.80 | 226,609,189.15 | 147,404,469.84 |
非流动资产 | 17,170,319.30 | 738,464.63 | 42,937,848.38 | 728,445.24 |
资产合计 | 276,307,135.71 | 154,333,007.43 | 269,547,037.53 | 148,132,915.08 |
流动负债 | 57,414,861.36 | 8,977,084.58 | 50,927,093.55 | 8,635,791.18 |
非流动负债 | 126,329,994.31 | 125,196,110.15 | ||
负债合计 | 183,744,855.67 | 8,977,084.58 | 176,123,203.70 | 8,635,791.18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 92,562,280.04 | 145,355,922.85 | 93,423,833.83 | 139,497,123.90 |
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3,140,570.01 | 58,142,369.14 | 23,355,958.46 | 55,798,849.56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3,140,570.01 | 58,142,369.14 | 23,355,958.46 | 55,798,849.56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48,845,223.55 | 20,413,476.29 | 85,309,043.55 | 22,647,169.75 |
净利润 | -861,553.80 | 10,740,729.13 | -18,191,431.38 | 13,209,069.38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61,553.80 | 10,740,729.13 | -18,191,431.38 | 13,209,069.38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2,000,000.00 | 2,000,000.00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0,345,554.17 | 20,354,035.5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8,481.36 | 166,873.1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481.36 | 166,873.12 |
其他说明:
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31日,与本公司相关联、但未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从事证券、期货等投资业务。这类结构化主体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40,055,702,665.30元。
2. 与权益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最大损失敞口
项 目 | 财务报表 列报项目 | 账面价值 | 最大损失敞口 |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公募基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450,076.25 | 23,153,819.95 | 26,450,076.25 | 23,153,819.95 |
券商资管计划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3,566,816.33 | 902,235,537.69 | 593,566,816.33 | 902,235,537.69 |
合 计 | 620,016,892.58 | 925,389,357.64 | 620,016,892.58 | 925,389,357.64 |
参见附注十七、风险管理。
十二、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638,883,498.44 | 9,669,510,797.77 | 92,822,704.00 | 29,401,217,000.21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638,883,498.44 | 9,669,510,797.77 | 92,822,704.00 | 29,401,217,000.21 |
(1)债务工具投资 | 16,723,084,903.43 | 4,914,844,698.63 | 13,500,000.00 | 21,651,429,602.06 |
(2)权益工具投资 | 1,431,421,132.01 | 349,853,257.00 | 79,322,704.00 | 1,860,597,093.01 |
(3)其他 | 1,484,377,463.00 | 4,404,812,842.14 | 5,889,190,305.14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二)衍生金融资产 | 525,629,403.71 | 525,629,403.7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9,638,883,498.44 | 10,195,140,201.48 | 92,822,704.00 | 29,926,846,403.92 |
(三)交易性金融负债 | 392,573,213.71 | 2,518,151,653.87 | 2,910,724,867.5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392,573,213.71 | 392,573,213.71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392,573,213.71 | 392,573,213.71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2,518,151,653.87 | 2,518,151,653.87 |
的金融负债 | ||||
其中:有限合伙人享有的份额 | 54,372,265.66 | 54,372,265.66 | ||
结构化主体其他投资者享有的份额 | 2,463,779,388.21 | 2,463,779,388.21 | ||
(四)衍生金融负债 | 497,426,839.27 | 497,426,839.2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392,573,213.71 | 3,015,578,493.14 | 3,408,151,706.85 |
项 目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20年1月1日 | 500,080,364.38 |
本年购入 | |
本年出售及结算 |
转入第三层级 | 21,075,840.00 |
转出第三层级 | 6,000,000.00 |
本年损益影响合计 | -422,333,500.38 |
本年其他综合收益影响合计 | |
2020年12月31日 | 92,822,704.00 |
对于期末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计入报告期间收益或损失总额 | -422,333,500.38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三高速) | 杭州市 | 高速公路服务 | 53.8 | 58.79 | 58.7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母公司 |
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交通集团控制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交通集团控制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交通集团控制 |
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原名浙江交投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交通集团控制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交通集团控制 |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交通集团控制 |
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交通集团控制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交通集团控制 |
浙商中拓集团(浙江)弘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同受交通集团控制 |
浙商中拓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同受交通集团控制 |
浙江交投太平交通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本公司之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企业 |
绍兴上虞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之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企业 |
浦江聚金丰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之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企业 |
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 | 同受交通集团控制 |
香港浙经有限公司 | 同受交通集团控制 |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交通集团控制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水电费等 | 4,512,861.69 | 4,448,533.74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防疫物资采购 | 1,991.15 |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存货采购 | 23,125,732.45 | |
浙商中拓集团(浙江)弘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存货采购 | 1,469,026.54 | |
浙商中拓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存货采购 | 15,271,974.78 | |
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存货采购 | 42,190,351.51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收取期货交易手续费 | 194,202.48 | |
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收取期货交易手续费 | 220.67 |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现货销售 | 31,564,015.97 | |
绍兴上虞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收取的管理费 | 943,396.23 | |
浦江聚金丰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收取的管理费 | 246,428.57 | |
香港浙经有限公司 | 收取交易手续费 | 184,144.02 |
浙江交投太平交通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收取的管理费 | 30,829.94 |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 990,566.04 |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 613,207.54 |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 226,415.09 | 226,415.09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 377,358.50 | 94,339.62 |
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 283,018.87 | 188,679.25 |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 84,905.66 |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证券承销服务 | 259,433.96 | |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证券承销服务 | 2,433,962.27 |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代销基金产品 | 1,632.77 |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 提供基金席位 | 446,972.21 | 268,580.56 |
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场外衍生品业务 | -76,498,146.75 | 97,810.00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场外衍生品业务 | 1,083,830.00 |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171.38 | 1,328.95 |
关联方 | 项目 | 份额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浙商汇金增强聚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00,000,000.00 |
浙商聚金交投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800,000,000.00 | |
浙商金惠多增益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0,000,000.00 | |
浙商金惠多增益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0,000,000.00 | |
浙商金惠多增益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0,000,000.00 | |
浙商金惠多增益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9,000,000.00 | |
浙商金惠多增益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76,423,972.60 | |
浙商金惠多增益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9,000,000.00 | |
浙商金惠多增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9,205,315.07 |
关联方 | 项目 | 份额 |
浙商金惠多增益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5,000,000.00 | |
浙商金惠多增益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359,260.27 | |
浙商汇金安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9,999,000.00 | |
浙商汇金新经济第二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000.00 | |
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 | 浙商聚金稳安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000.00 |
公司董事、监事及关键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 浙江金惠新三板扬帆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09,008.84 |
公司董监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 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4,918.28 |
公司董监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 浙商汇金新经济第二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5,000.00 |
公司董监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 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134.54 |
公司董监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 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持有期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 | 267,333.64 |
公司董监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 浙商金惠添鑫1号17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151,787.83 |
公司董监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 浙商金惠新三板启航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83,736.64 |
合 计 | 2,374,409,467.71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840,000.00 | 90,000.00 | 84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09,130.00 | 90,456.50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交投太平交通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6,339.87 | 81.70 | ||
预付款项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59,005.01 | |||
预付款项 | 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 | 1,742,161.84 |
限公司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88,679.25 | |
合同负债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223,399.98 | |
其他负债 | 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680,195.80 | |
其他负债 | 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6,324.34 | 9,234,786.00 |
其他负债 |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9,278,423.70 | |
其他负债 | 香港浙经有限公司 | 15,832,242.52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 累计已投入金额(万元) |
加大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入 | 不超过50,000万元 | 35,000.00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 累计已投入金额(万元) |
根据市场和公司资本金情况适当调整自营业务规模及结构 | 不超过100,000万元 | 100,000.00 |
补充子公司资本金,扩大浙商资本等子公司业务规模 | 不超过85,000万元 | 11,600.00 |
进一步开展创新业务,加大对融资融券等证券信用交易业务的投入规模 | 不超过100,000万元 | 100,000.00 |
优化证券营业网点建设;扩大投资银行业务规模,提升投资银行业务的承销能力;扩充研究团队,提升卖方研究实力;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后台综合服务能力 | 不超过15,000万元 | 13,942.83 |
合 计 | 260,542.83 |
十七、 风险管理
1、 风险管理政策及组织架构
(1). 风险管理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管理层认为,有效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在公司投资经营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公司建立与自身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与控制体系来衡量、监督和管理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风险。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的规定,明确风险控制目标,本着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建立了全面、系统的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实现风险的可测、可控、可承受。公司针对不同的资产,构建了相应的审批、授权机制,出台了涵盖公司各项业务的内部规章制度。公司遵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聘任合规总监、配置合规专员,设立审计部、法律合规部和风险管理部,进行全面合规管理,使合规管理覆盖公司各业务线、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贯穿决策、执行、监控、反馈等各个环节。公司建立了业务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的风险控制体系,运用包括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信息隔离等在内的多种手段,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进行控制,明确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化解方法。
(1)风险识别:结合市场、环境等因素,识别公司组织体系和各业务系统面临的风险点及关键监管指标。
(2)风险评估:利用压力测试、敏感性分析等对各类业务的风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分析各类风险的可能性和后果,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设定风控阀值,拟订应急预案。
(3)风险控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通过信息系统等手段,对各类业务进行监控,一旦出现异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保证公司的经营不受影响或将影响降至最低。
公司建立净资本动态监控机制,使净资本水平能够符合监管要求。
(2). 风险治理组织架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风险治理体系按分级管理模式进行。
(1)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政策、程序、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重大风险限额等,审议公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持续推进风险文化建设。
(2)经理层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重大业务、重大合同及创新业务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对公司重大风险事项进行评估并制定风险控制及处理方案,并对公司总体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和措施。
(3)公司首席风险官组织制订和修订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并执行到位;组织推动公司风控体系建设,并持续完善;组织制订公司各种风险管理政策措施,推动风控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公司(包括子公司)重点业务风险隐患排查和监测检查,识别和评估业务承担的风险等。
(4)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和审计部协助首席风险官开展风险控制工作,负责确认和评估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5)公司承担风险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根据公司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分支机构的日常风险管理。
(6)公司承担风险的各部门、分支机构设立风控专员、合规专员,并承担审核业务材料和要素完备性、合规性、监测风险指标执行情况、及时报告风险信息,并参与项目现场核查和风险处置等方面的岗位职责。
2、 信用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信用风险指因融资方、交易对手或发行人等违约导致损失的风险。公司目前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一是信用融资业务违约风险,即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客户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公司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二是债券投资交易的违约风险,即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三是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即互换、场外期权、远期、信用衍生品等业务交易的对手方违约风险,即交易对手方到期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支付义务的风险。四是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或其他涉及信用风险的自有资金出资业务,即所投资产无法按时偿付本金及利息,或自有资金不能按时安全退出,导致公司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四方面来进行管控。一是严准入。公司对授信客户、交易对手、信用品种进行准入管理,设定准入标准和选择原则,建立黑白名单。根据黑名单适用业务范围,严禁对黑名单中的客户、交易对手和信用品种进行授信、交易或投资。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对黑白名单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应调整公司级黑白名单。二是建内评。公司通过客户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客户持仓品种及交易情况、客户风险承担能力以及违约可能性对客户进行内部评估;通过交易对手的财务信息、交易规模、历史违约信息、重大负面新闻等风险要素,并参考投资信用品种的发行主体评级、担保人评级、基本面信息、品种信用评级等对交
易对手、融资主体和信用品种进行内部评级。三是重跟踪。公司定期对客户、交易对手、信用品种的资信状况进行持续督导并动态分类管理与跟踪,制定对应风险措施,缓释风险。四是防传导。对于一些特别的信用风险,如投行业务的公司债券项目,由于发行人信用风险等原因传导至公司,造成公司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公司通过提高项目立项内核标准,加强全过程跟踪、及时监测评估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严格管控项目尽调和后续管理质量等措施,以降低投行债券项目信用风险传导至公司风险。
3、 流动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
为控制和防范流动性风险,公司采取如下应对措施。一是根据公司资本实力和净资本、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优化设定风险限额和风险偏好,合理配置各项业务规模,做到业务规模与公司资本实力相匹配。二是加强融资负债管理,科学合理匹配资金用途。三是丰富融资渠道,提升公司融资能力。四是做好资本补足规划和安排。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评估测算未来可能的业务发展规模,对不同压力情景下所需的资本补充规模和补充途径事先做好规划和安排,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五是夯实流动性储备强化现金流管理。建立充足的流动性储备,形成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安全垫。六是加强银行合作,扩大公司授信。持续加强与主要银行的合作,保持授信规模稳定。七是强化流动性监控。做好定期资金流入、流出监控以及现金流敞口预测分析和报告。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6,508.72 | 6,641.69 | 6,641.69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630,671.57 | 633,300.79 | 633,300.79 | ||
拆入资金 | 40,000.00 | 40,029.11 | 40,029.1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91,072.49 | 291,072.49 | 291,072.4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152,508.72 | 1,152,852.25 | 1,152,852.25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576,879.66 | 1,576,879.66 | 1,576,879.66 | ||
应付款项 | 10,902.02 | 10,902.02 | 10,902.02 | ||
应付债券 | 1,614,319.24 | 1,746,574.33 | 634,558.92 | 748,654.14 | 363,361.27 |
其他负债 | 1,589,395.50 | 1,589,395.50 | 1,589,395.50 |
小 计 | 6,912,257.92 | 7,047,647.84 | 5,935,632.43 | 748,654.14 | 363,361.27 |
项 目 | 期初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653.04 | 669.21 | 669.21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653,298.97 | 654,996.27 | 654,996.27 | ||
拆入资金 | 27,000.00 | 27,013.03 | 27,013.0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2,188.35 | 32,188.35 | 32,188.3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901,768.02 | 902,155.02 | 902,155.02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297,427.51 | 1,297,427.51 | 1,297,427.51 | ||
应付款项 | 4,557.66 | 4,557.66 | 4,557.66 | ||
应付债券 | 1,432,439.58 | 1,657,940.00 | 253,620.00 | 822,820.00 | 581,500.00 |
其他负债 | 795,002.65 | 795,002.65 | 795,002.65 | ||
小 计 | 5,144,335.78 | 5,371,949.70 | 3,967,629.70 | 822,820.00 | 581,500.00 |
风险限额,事先制定的各类投资策略,调整相关限额和投资策略须严格按照制度启动调整流程,公司合规风控等相关部门对投资主办和投资部门制衡监督。四是防传导。为避免融资类业务标的证券的市场风险传导公司信用、流动性等其它风险。公司通过控制融资类业务总规模、逆周期调整机制,对标的证券设置折算率、保证金比例、集中度、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及标的证券范畴等风控指标,持续做好折算率管理,标的证券五级分类管理,降低标的证券市场风险传导到公司的风险。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公司选择具备国家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法人受托机构进行企业年金管理,建立信托管理关系。根据方案的规定, 凡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公司试用期满, 且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职工,可自愿申请参加该方案。
5、 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并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证券经纪业务、自营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用业务、直接投资业务、期货业务、总部后台及其他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经纪业务 | 自营投资业务 | 资产管理业务 | 投资银行业务 | 信用业务 | 直接投资业务 | 期货 业务 | 总部后台及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1)营业收入 | 164,459.41 | 85,467.71 | 48,504.78 | 102,554.94 | 133,940.36 | 8,249.96 | 601,715.53 | -73,499.56 | 7,741.75 | 1,063,651.38 |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132,518.39 | 36,042.47 | 102,554.94 | 19,545.37 | 31,206.41 | 1,536.24 | 7,990.83 | 315,412.99 | ||
投资收益 | 139,204.55 | 27,573.86 | 24,737.40 | 18,025.09 | -21.54 | -2,212.71 | 211,732.07 | |||
其他收入 | 31,941.02 | -53,736.84 | -15,111.55 | 114,395.00 | -16,487.44 | 552,484.03 | -75,014.25 | 1,963.63 | 536,506.34 | |
(2)营业支出 | 73,962.91 | 12,310.22 | 43,147.73 | 66,792.29 | 20,457.10 | 2,701.05 | 575,314.39 | 59,781.35 | 8,116.41 | 846,350.63 |
(3)营业利润(亏损) | 90,496.50 | 73,157.50 | 5,357.05 | 35,762.65 | 113,483.26 | 5,548.91 | 26,401.14 | -133,280.91 | -374.65 | 217,300.75 |
(4)资产总额 | 1,444,231.22 | 2,864,661.81 | 441,433.03 | 301.34 | 2,123,186.61 | 47,074.98 | 1,600,808.39 | 889,994.74 | 302,649.59 | 9,109,042.53 |
(5)负债总额 | 1,477,668.63 | 1,069,45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