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6银河G2 债券代码:13645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
2019年度第九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信达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信达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信达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核准文件及发行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13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5亿元(含5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品种二)
(二)债券代码:136456
(三)债券发行额:6亿元
(四)债券存续期:5年期
(五)票面利率:3.35%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债券担保:无担保
(八)发行时评级情况: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九)跟踪评级情况: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5月27日出具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SD【2019】056号),对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维持为A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陈亮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陈亮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陈共炎先生不再代行公司总裁职责;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陈亮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陈亮先生简历如下:
陈亮,男,1968年1月出生,1989年7月毕业于新疆大学数学专业(本科),2016年1月获复旦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陈亮先生1994年10月至2001年2月,历任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部主任、证券部副总经理兼文艺路证券营业部经理、证券业务总部副总经理;2001年2月至2009年9月,历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业务总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新疆营销经纪中心总经理、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1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宏源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申万宏源集团总经理,兼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8月至2019年5月兼任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9年5月至今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四、本次重大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信达证券于近日获知该事项。在获知该事项后,信达证券已及时督促发行人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信达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信达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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