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柯素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柯素春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后履职并另行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柯素春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正式履职。
柯素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柯素春先生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柯素春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电 话:010-86359022
传 真:010-66568640
电子邮箱:yhzd@chinastock.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附件:
柯素春先生简历
柯素春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7年1月起先后担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部审计六部经理、股权融资总部总监、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总裁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18年8月至今,担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