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7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0 点 0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M191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及H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2.01 |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 |
2.02 | 发行规模 | √ |
2.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2.04 | 债券期限 | √ |
2.05 | 债券利率 | √ |
2.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2.07 | 转股期限 | √ |
2.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 |
2.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
2.10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 √ |
2.11 | 赎回条款 | √ |
2.12 | 回售条款 | √ |
2.13 |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 |
2.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2.15 | 向公司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2.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2.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
2.18 | 担保事项 | √ |
2.19 | 募集资金存管 | √ |
2.20 | 违约责任 | √ |
2.21 |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 √ |
2.22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 √ |
3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7 |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
8 |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议案 | √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屈艳萍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权监事的议案 | √ |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1881 | 中国银河 | 2021/10/12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交给大会秘书处。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三)现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1年10月19日9:15-9:45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19层联系部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73电话:(8610)66568888传真:(8610)80928640
七、 备查文件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决议;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定期)决议;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2.00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2.01 |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
2.02 | 发行规模 | |||
2.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2.04 | 债券期限 | |||
2.05 | 债券利率 | |||
2.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2.07 | 转股期限 | |||
2.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2.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2.10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 |||
2.11 | 赎回条款 | |||
2.12 | 回售条款 | |||
2.13 |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
2.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2.15 | 向公司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 |||
2.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2.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2.18 | 担保事项 | |||
2.19 | 募集资金存管 | |||
2.20 | 违约责任 | |||
2.21 |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 |||
2.22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 |||
3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7 |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8 |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议案 |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屈艳萍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权监事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