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讯方式)
决议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刘德福、李辉、杨萌。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受让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方案切实可行,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