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刘德福、李辉、钭晓琼。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