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润钢
王 斌
刘 燕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