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方式)
决议公告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于会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5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51)。
特此公告。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