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4日以内部公告方式发出通知,8月21日在公司上杭总部1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林水清先生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认真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064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谨慎
性原则,符合国家有关会计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