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与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
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收到了关于公司与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控股”)、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美术”)关联交易情况的相关材料,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员对该事项的报告,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现对该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与广弘控股、岭南美术的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所发生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客观、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林毓铭、林斌、蒋冬菊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