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王峰 李红 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