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8月30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0名,现场出席监事8名,潘建华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程惠芳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宋清华监事因疫情原因视频参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郭定方监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监事会对《浙商银行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浙商银行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浙商银行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浙商银行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浙商银行2021年上半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