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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控:中远海控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0

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2022-023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报送审阅。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中远海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的议案》

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关于可行权日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上述调整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修订,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进行调整,情况属实,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详见同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的《中远海控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中远海控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7)。

2、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预留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中因工作调动、逝世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该2名激励对象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1,905,800份期权(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为628,914份、628,914份、647,972份)。本次调整后,预留激励对象人数为37人,预留授予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期权数量分别为6,653,447份、6,653,447份、6,855,066份,合计为20,161,960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上述调整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因公司激励工作调动、逝世原因,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3、审议批准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批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批准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本次可行权人数37人,可行权数量6,653,447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37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3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达成。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数量为6,653,447份,行权价格为

2.69元/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中,16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违纪免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注销该16名激励对象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6,364,049份期权(其中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为3,134,532份、3,229,517份)。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426人,首次授予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期权数量分别为

75,392,288份、77,676,903份,合计为153,069,191份。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对上述调整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因公司激励对象退休、违纪免职原因,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5、审议批准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批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批准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本次可行权人数426人,可行权数量75,392,288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426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42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达成。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426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第二个可

行权期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数量为75,392,288份,行权价格为3.15元/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2、3、4、5项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同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2022-029。

三、报备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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