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0年8月21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股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