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2-02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8月30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2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3名,M?C?麦卡锡董事委托梁锦松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数字建行建设规划(2022-2025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新增2022年度公益捐赠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2年,在本行董事会现有人民币1亿元全年公益捐赠额度基础上,新增人民币2,800万元捐赠额度,用于全行巩固脱贫及乡村振兴等事项,该新增额度内的捐赠支出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在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该额度内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单项捐赠,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审批。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核销呆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中国建设银行2022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恢复与处置计划更新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恢复与处置计划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建设银行聚焦主业、压缩层级相关事项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请见本公告附件1。
十、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请见本公告附件2。
十一、关于聘任崔勇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崔勇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崔勇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崔勇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崔勇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崔勇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崔勇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2019年5月至2022年8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公司业务一部副总经理、青岛市分行副行长、厦门市分行行长、北京市分行副行长、总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工作;曾兼任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委员会秘书长、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会长、中国银联董事、银联国际监事。崔先生是高级经济师,获西安公路学院工学学士学位。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姓名 | 职务 | 2021年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 情况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 ||
应付年薪 (津貼) |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存)部分 | 其他货币性收入 | |||
董事(2021年年末在任) | |||||
田国立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90.01 | 20.62 | - | 否 |
王 江 |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 82.51 | 19.09 | - | 否 |
徐建东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是 |
张 奇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是 |
田 博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是 |
夏 阳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是 |
邵 敏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是 |
刘 芳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是 |
M?C?麦卡锡 | 独立董事 | 41.00 | - | - | 否 |
钟嘉年 | 独立董事 | 44.00 | - | - | 否 |
格雷姆?惠勒 | 独立董事 | 44.00 | - | - | 否 |
米歇尔?马德兰 | 独立董事 | 41.00 | - | - | 否 |
威廉?科恩 | 独立董事 | 19.50 | - | - | 否 |
梁锦松 | 独立董事 | 10.08 | - | - | 否 |
2021年度离任董事 | |||||
吕家进 | 执行董事 | 33.75 | 7.45 | - | 否 |
冯 冰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是 |
冯婉眉 | 独立董事 | 19.50 | - | - | 否 |
卡尔?沃特 | 独立董事 | 22.00 | - | - | 否 |
监事(2021年年末在任) | |||||
王永庆 | 监事长 | 90.01 | 20.62 | - | 否 |
杨丰来 | 股东代表监事 | 213.25 | 25.25 | - | 否 |
林 鸿 | 股东代表监事 | - | - | - | 否 |
王 毅 | 职工代表监事 | 5.00 | - | - | 否 |
刘 军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否 |
邓艾兵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否 |
赵锡军 | 外部监事 | 29.00 | - | - | 否 |
刘 桓 | 外部监事 | 27.00 | - | - | 否 |
贲圣林 | 外部监事 | 25.00 | - | - | 否 |
2021年度离任监事 | |||||
吴建杭 | 股东代表监事 | 106.65 | 13.16 | - | 否 |
鲁可贵 | 职工代表监事 | 5.00 | - | - | 否 |
程远国 | 职工代表监事 | 1.25 | - | - | 否 |
注:
1. 自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按中央薪酬改革有关政策执行。
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在本行领取津贴。
3. 上表中税前报酬为本行董事、监事2021年度全部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21年年报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此方案为本行2021年年报中董事、监事报酬部分的补充信息。
4. 2021年度,董事和监事均不存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
5. 徐建东先生、张奇先生、田博先生、夏阳先生、邵敏女士及刘芳女士为中央汇金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派驻董事,其薪酬在汇金公司领取。除此之外,本行部分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因在其他法人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均未在本行关联方领取薪酬。
6. 董事、监事变动情况:
(1) 经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银保监会”)核准,梁锦松先生自2021年10月起担任本行独立董事;
(2) 经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钟嘉年先生自2021年6月起连任本行独
立董事;
(3) 经本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经银保监会核准,威廉?科恩先
生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行独立董事;
(4) 经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和董事会审议,王江先生自2021
年3月起担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5) 经本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经银保监会核准,邵敏女士、刘
芳女士自2021年1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6) 因工作调动,王江先生自2022年3月起不再担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7) 因任期届满,冯婉眉女士和卡尔?沃特先生自2021年6月起不再担任本行
独立董事;
(8) 因工作调动,吕家进先生自2021年5月起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9) 因工作变动,冯冰女士自2021年1月起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0) 经本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林鸿先生自2021年12月起担任
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11) 经本行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王毅先生自2021年12月起
连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
(12) 经本行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刘军先生、邓艾兵先生自2021
年12月起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
(13) 因任期届满,鲁可贵先生自2021年12月起不再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
(14) 因任期届满,吴建杭先生自2021年6月起不再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15) 因工作变动,程远国先生自2021年3月起不再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
附件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姓名 | 职务 | 2021年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 情况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 ||
应付年薪 |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存)部分 | 其他货币性收入 | |||
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年末在任) | |||||
王 江 | 行长 | 82.51 | 19.09 | - | 否 |
纪志宏 | 副行长 | 81.01 | 19.89 | - | 否 |
王 浩 | 副行长 | 81.01 | 19.89 | - | 否 |
张 敏 | 副行长 | 81.01 | 19.89 | - | 否 |
李 运 | 副行长 | 27.00 | 7.30 | - | 否 |
胡昌苗 | 董事会秘书 | 255.90 | 27.22 | - | 否 |
金磐石 | 首席信息官 | 170.64 | 17.87 | - | 否 |
程远国 | 首席风险官 | 170.64 | 17.48 | - | 否 |
2021年度离任高级管理人员 | |||||
吕家进 | 副行长 | 33.75 | 7.45 | - | 否 |
靳彦民 | 首席风险官 | 85.32 | 8.94 | - | 否 |
张 毅 | 首席财务官 | 85.32 | 9.53 | - | 否 |
注:
1. 自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按中央薪酬改革有关政策执行。
2. 上表中税前报酬为本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全部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
行2021年年报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此方案为本行2021年年报中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部分的补充信息。
3. 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
4.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 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并经银保监会核准,李运先生自2021年11月起担任本
行副行长;
(2) 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并经银保监会核准,程远国先生自2021年4月起担任本
行首席风险官;
(3) 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并经银保监会核准,张毅先生自2021年4月起担任本行
首席财务官;
(4) 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并报银保监会备案,金磐石先生自2021年3月起担任本
行首席信息官;
(5) 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并报银保监会备案,王江先生自2021年2月起担任本行
行长;
(6) 因工作调动,王江先生自2022年3月起不再担任本行行长;
(7) 因工作调动,张毅先生自2021年9月起不再担任本行首席财务官;
(8) 因工作调动,吕家进先生自2021年5月起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
(9) 因工作变动,靳彦民先生自2021年4月起不再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