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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钼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2

公司代码:601958 公司简称:金钼股份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9.6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生产管理、销售业务、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物资采购风险。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是√否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2%≤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2%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2%≤错报<利润总额的 5%错报<利润总额的 2%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3%≤错报资产总额的0.1%≤错报<资产总额的 0.3%错报<资产总额的 0.1%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3%≤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3%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合理可能性是指大于微小可能性(几乎不可能发生)的可能性。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被认定一般缺陷。

说明:

无。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含3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以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包括以下情形:(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较严重;(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4)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 √否1.3. 一般缺陷

无。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是√否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是√否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数量1个。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
完成整改完成整改
公司制度体系缺乏系统管理及评价的制度安排该缺陷属于制度缺陷,国家《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指引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对组织架构(即:制度体系)设计与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发现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应当进行优化调整”。针对原有公司制度体系管理板块化,部分制度发布前沟通、协调不足,执行效果不佳;个别制度长期处于“试行”“暂行”,评价维护不及时等问题,不利于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经营目标的实现。综合管理2018年5月15日-11月15日,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并结合层级管理实际,制定了《金钼股份制度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金钼股份内部控制工作综合评价考核规定(暂行)》,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岗位)的职责、权利、责任以及管理程序和规范标准。

2.3. 一般缺陷

无。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是√否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一)2018年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018年,是公司改革发展工作向纵深推进的攻坚之年。在固化已有改革成果的同时,持续加大人力资源、生产管理、财务管理、销售业务等经营机制的改革幅度和力度。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在报告期内,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合理保证了业务经营的合法性,资产的安全性、财务报告可靠性,以及经营的效率和效果。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并结合实际先后对《公司章程》修订了2次,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

任追究制度》4项法人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制度体系,保证了“三会”依法合规、高效运行,同时理顺明晰了管理权限及职责,规范了信息披露及相关业务的管理。

2.建立公司制度体系运行和评价机制。为适应公司改革发展要求,通过编制《关于印发金钼股份制度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钼股份发[2018]94号)和《金钼股份内部控制工作综合评价考核规定》(金钼股份发[2018]241号),以及OA协同审批流程的启用,实现了公司内控制度管理运行和评价有章可循及流程信息化。

3.现行制度体系的系统梳理和科学修订。一季度完成了对公司现行内控制度的系统梳理,发布了《关于发布金钼股份废止及现行内控制度目录(2018版)的通知》(金钼股份发[2018]14号),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为了实现公司内控制度系统、科学修订,下发了《关于印发金钼股份制度优化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钼股份发[2018]61号),并形成《2018年度公司内控制度修订计划》。截至12月31日修订和新拟发布内控制度57项,基本完成了全年制度修订计划,为公司转变“管控方式”打下坚实基础。

4.内控工作方式创新及侧面验证。首次对股份机关和各单位机关处级及科级(含副科级待遇)的员工就现阶段公司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公司两级机关制度建设现状等事项组织了一次不记名问卷调查,形成了《关于2018年制度建设调查问卷反馈情况的分析报告》。为下年度内控工作的侧重指明了方向,收到了很好效果。同时在今年公司军工资质认证验收过程中,前置内控业务板块一次性过审,从侧面对公司内控工作也给予了肯定。

(二)下一年度的改进方向:

2019年,内部控制工作将继续围绕公司中心工作,优化内控管理,改进内控工作方式,着力提高与公司业务的契合度的目标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重要业务和环节管控,以点带面,规范层级管理和业务运行,确保公司制度体系有效运行。

1.推进《金钼股份制度建设管理办法》和《金钼股份内部控制工作综合评价考核规定》等体系文件的深入落实,制度化开展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的系统维护,发布《废止及现行内控制度目录(2019版)》,不断优化管理基础。

2.推动制度建设下沉,以各单位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加强考核目标引导,实现基层单位制度体系管理维护的规范化运行,通过职能层级执行效果反馈,引导公司层面制度不断优化,推动重要业务程序的流程化、简明化,并形成相应的《工作流程手册》,切实增强制度落实效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程方方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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