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编制了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同意重庆银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渝银保监复〔2021〕227号)及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5号)核准,本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13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后的余额人民币12,987,000,000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2年3月29日汇入本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中。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983,614,150.95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3月29日汇入本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85686_B01号)。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行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983,614,150.9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983,614,150.9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对本行募集资金的范围、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本行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订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本行及保荐机构的
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本行已开设专户,开户行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020102039000601963。《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 账号类别 | 余额 | 账户状态 |
020102039000601963 | 募集资金专户 | 108,225.00 | 正常 |
注:余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上述账户已于2022年7月28日销户,无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983,614,150.95元用于支持本行各项业务健全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行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况:
(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或购买资产;
(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违规情况。
四、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行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12,983,614,150.95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983,614,150.9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983,614,150.9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
支持本行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 不适用 | 12,983,614,150.95 | 12,983,614,150.95 | 12,983,614,150.95 | 12,983,614,150.95 | 12,983,614,150.95 | -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不适用 | |||||||||||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或购买资产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或购买资产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的违规情况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项目:因银行业务的特殊性,本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并未用于专门的募投项目,而是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于支持本行各项业务健全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其实现效益无法独立核算,故填列“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