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1-07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
●本次变更前回购用途: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
●本次变更后回购用途: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1,020,95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1年8月26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公司回购方案概况
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24日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0元/股(含),且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2,200万股(含),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集中竞价回购的股份应当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按照上述用途进行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上述股权激励,则回购股份将在36个月期限届满前依法注销。
二、回购的实施情况
(一)2019年1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于2019年1月26日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二)2019年5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21,999,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购买的最高价为17.41元/股,最低价为
14.14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62,128,83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变更用途的事由
2020年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807,000股,并已于2020年1月17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172,000股,于2021年2月23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性质变更登记,于2021年2月25日完成过户登记。
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还有1,020,951股未使用,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员工持股的规模和费用等因素,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
四、本次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原“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1,020,95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
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和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一起进行注销,股份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变动前 (2021年6月30日) | 变动数量 | 变动原因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7,022,400 | -365,760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16,656,64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356,490,012 | -1,020,951 | 回购专户股份注销 | 1,355,469,061 |
总股本 | 1,373,512,412 | -1,386,711 | 1,372,125,701 |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注销相关手续。
五、本次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做出的,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旨在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亦符合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员工持股规模和费用等因素,公司在对已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做出的,同时综合考虑了目前实际回购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变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后,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还有1,020,951 股未使用,基于公
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综合考虑公司员工持股的规模和费用等因素,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原“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做出的,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员工持股规模和费用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本次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事项。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