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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4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1-08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和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行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需回购注销2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9,000股限制性股票。因52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公司需回购注销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7,220股限制性股票。另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需回购注销2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00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4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公司需回购注销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540股限制性股票。另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需回购注销2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股限制性股票。

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员工持股的规模和费用等因素,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原“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20,951股股份进行注销。公司合计注销1,386,711股股票,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1)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上述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 2021年10月28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 至下午 17:00)。

2、申报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玲珑轮胎办公大楼资本证券处。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孙松涛、赵文磊

5、联系电话:0535-8242726

6、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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