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海南矿业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新增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在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内和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下进行,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亦不存在通过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李进华:
孟兆胜:
陈永平:
李 鹏:
2021年8月23日
李进华:
孟兆胜:
陈永平:
李 鹏:
2021年8月23日
李进华:
孟兆胜:
陈永平:
李 鹏: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