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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或“德邦证券”)作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矿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南矿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经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

日以证监许可[2014]1179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6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30,167,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8,829,795.5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615139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3年

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930,167,800.00
减:发行费用171,338,004.50
募集资金净额1,758,829,795.50
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使用金额1,723,667,111.98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其中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使用金额(注1)685,863,600.00
减:2023年度已使用金额-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26,975.34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48,929,143.43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注2)84,064,851.61

截至2023年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723,667,111.98元。截至2023年

日,该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4,064,851.61元(含利息收入)。注

2019年

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终止“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和“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85,863,600.00元作为支付收购洛克石油51%股权的对价款,收购对价总额为229,500,000.00美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5,863,600.00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解决。注

2024年

日,鉴于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已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84,064,851.61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21]2502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

日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981,415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1.3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6,889,989.5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45,107.1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

日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875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截至2023年

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756,889,989.50
减:发行费用10,844,882.32
募集资金净额746,045,107.18
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使用金额134,515,553.40
减:2023年度已使用金额163,964,820.09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6,784.63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18,710,679.11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66,268,628.17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63,964,820.0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98,480,373.4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66,268,628.17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

江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XinhaiInvestmentLimited(以下简称“Xinhai”)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3年12月31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银行账户款项性质期末余额(人民币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46001006336053003989活期存款40,907,388.9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2201027029200013103活期存款43,116,939.0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NRA8115801012600047677活期存款40,523.64
合计84,064,851.6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3年

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银行账户款项性质期末余额(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2201027029200118571活期存款368,373.77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1011500255活期存款288,614,217.0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898900050610566活期存款73,313,658.5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8115801012200069280活期存款103,972,378.80
合计466,268,628.17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2014年

日,公司和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

不存在重大差异。由于保荐机构变更,2016年2月,公司和国泰君安、德邦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2019年5月28日,因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Xinhai、国泰君安和德邦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10月,因保荐机构更换,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德邦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Xinhai与海通证券、德邦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10月,因保荐机构再次更换,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上证发〔2023〕12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德邦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Xinhai及国泰君安和德邦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1年9月,公司、海通证券和德邦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2023年10月,鉴于公司保荐机构的更换,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上证发〔2023〕12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德邦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德邦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国泰君安、德邦证券将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原海通证券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募集资金项目无投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723,667,111.9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14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63,964,820.0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98,480,373.4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2014年4月6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人民币万元)
1新建选矿厂项目49,738.9349,000.00
2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47,941.2647,000.00
3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30,178.5930,000.00
4铁、钴、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00.0010,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40,000.00
合计177,858.78176,000.00

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635.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人民币万元)本次置换金额(人民币万元)
1新建选矿厂项目49,823.8549,000.00
2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7,635.797,635.79
合计57,459.6456,635.79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专字第60615139_B10号专项鉴证报

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公司201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净额(人民币万元)
1石碌铁矿-120m~-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54,347.1245,617.34
2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35,010.3828,987.17
合计89,357.5074,604.51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8.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人民币万元)本次置换金额(人民币万元)
1石碌铁矿-120m~-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903.51903.51
2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324.78324.78
合计1,228.291,228.29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10689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人民币5亿元。2016年7月,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人民币5亿元。2017年8月,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德邦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和德邦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别金额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利率是否如期归还到期取得收益
中信银行海口分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2714期结构性存款10,000.002022-12-082023-03-101.30%-3.05%66.79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总额调增至51,162.90万元;调整后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净额(人民币万元)注
1石碌铁矿-120m~-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54,347.1245,617.34
2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51,162.9028,987.17
合计105,510.0274,604.51

注:2024年3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

意将原计划用于-120m~-360m中段采矿项目支出的部分募集资金调整用于磁化焙烧技改项目支出,以加快推进磁化焙烧技改项目的顺利实施,调整后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拟投入金额(人民币万元)调整金额(人民币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1石碌铁矿-120m~-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45,617.34-8,000.0037,617.34
2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28,987.178,000.0036,987.17
合计74,604.51-74,604.51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2015年12月28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的议案》,将原计划在海南矿业设备检修厂自建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调整为部分自建,部分在海南生态软件园购置的方式实施。同时,该项目投资总额由原来的10,000.00万元增加至10,844.43万元,新增844.43万元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调整后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人民币万元)
1新建选矿厂项目49,000.0049,000.00
2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47,000.0047,000.00
3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30,000.0030,000.00
4铁、钴、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购置7,564.5310,000.00
铁、钴、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建3,279.90
5补充流动资金39,882.9840,000.00
合计176,727.41176,000.00

2019年2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人民币47,000.00万元)、“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人民币21,586.36万元)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8,586.36万元变更作为支付收购洛克石油51%股权的对价款。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情况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4)第2131号专项报告,认为“海南矿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南矿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联合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2023年度,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对海南矿业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三会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海南矿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

南矿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海南矿业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联合保荐机构对海南矿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徐开来陈浪

附表1:

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3,016.78(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2,366.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新建选矿厂项目49,000.0049,000.0049,000.00-49,000.00-100.002013/02/287,663.04否(注5)
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注2)47,000.0047,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注2)30,000.0030,000.008,413.64-8,413.6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铁、钴、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购置(注3)10,000.007,564.537,564.53-6,516.71-1,047.8286.1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铁、钴、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建(注3)3,279.902,435.47---2,435.4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注4)40,000.0039,882.9839,882.98-39,850.00-32.9899.9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洛克石油(注2)68,586.36-68,586.3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76,000.00176,727.41175,882.98-172,366.71-3,516.2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的公告》(临2015-07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临2019-005)。本年度未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的公告》(临2015-07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临2019-005)。本年度未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14-003)。本年度未发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具体情况已在报告正文“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3”中列明。本年度未发生。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本年度未发生。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铁、钴、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购置项目中积极贯彻节本增效的方针,在确保项目满足预期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对项目的整体投入金额进行控制,降低购置成本,节余募集资金1,047.8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节余32.98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注2: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和“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68,586.36万元作为支付收购TranscendentResourcesLimited持有的洛克石油51%股权的对价款,于2019年

日完成股权交割。业绩承诺期为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其中2019年、2021年完成业绩承诺,2020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已按照相关协议约定收到补偿款。注3: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了铁、钴、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地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完成铁、钴、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购置,项目已具备使用条件,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进度和需要进行设备开支和建设开支。注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76,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882.98万元,不足部分调减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17.0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适用于计算实现的效益。注5:由于铁矿石市场价格波动,且成本相对较高,报告期内新建选厂项目效益没能达到预期。

附表2: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5,689.00(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396.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848.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石碌铁矿-120m~-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46,701.8345,617.3445,617.344,459.017,685.12-37,932.2216.852025年10月不适用不适用
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28,987.1728,987.1728,987.1711,937.4722,162.92-6,824.2576.462024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75,689.0074,604.5174,604.5116,396.4829,848.04-44,756.4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21-08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情况已在报告正文“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4”中列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注2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注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5,689.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4.51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发行预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4年3月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将原计划用于-120m~-360m中段采矿项目支出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调整用于磁化焙烧技改项目支出,以加快推进磁化焙烧技改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附表3:

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洛克石油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68,586.3668,586.36-68,586.3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
铁、钴、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购置铁、钴、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564.537,564.53-6,516.7186.1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铁、钴、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建3,279.902,435.4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79,430.7978,586.36-75,103.0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具体情况已在报告正文“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中列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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