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1、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中核(浙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核新兴产业基金”或“一致行动人”)认购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2、中核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部分换购成ETF基金。
3、因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核能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中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低于其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等原因导致中核集团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20年12月30日,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办理完成股份变更登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565,468,326股增加至17,456,015,589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中核集团参与认购了373,134,328股股份,中核新兴产业基金参与认购了74,626,865股股份,合计增持上市公司447,761,193股股份。
2、中核集团于2019年9月12日,以其持有的45,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认购了“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ETF”;以其持有的50,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认购了“博时央企创新驱动ETF”;以其持有的45,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认购了“嘉实中证央企创新驱动ETF”,合计置换上市公司140,000,000股股份。
3、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中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认购的股份低于其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导致中核集团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4、“核能转债”自2019年10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转股期内因可转债转股导致中国核电总股本增加,导致中核集团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数增加,持股比例下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中核集团 | 10,818,353,570 | 70.40 | 11,191,487,898 | 64.11 |
中核新兴产业基金 | 0 | 0 | 74,626,865 | 0.43 |
合计 | 10,818,353,570 | 70.40 | 11,266,114,763 | 64.54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