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次级债券的公告
2011年5月1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发行了15年期固定利率规模为人民币320亿元的次级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11年5月19日发布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次级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14)。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第十年末,即2021年5月19日赎回本期债券。截至本公告日,本行已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