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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8年度,受世界经济和航运市场复苏动能减弱、新船市场深度调整的影响,公司所在的民用船舶工业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年末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时,因公司下属两家子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管理人指定的评估机构针对清算资产价值出具的评估结果,公司对该两家子公司被裁定进入破产清算事项进行了损失测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须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1、因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计提的损失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重工”)下属控股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船务公司”)和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钢业公司”)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前期已针对该事项披露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公司收到了破产管理人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上述事宜应计提的损失情况如下:

(1)大船船务公司破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018年年末,大船重工应收大船船务公司款项8.23亿元。自大船船务公司被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控制权转移至破产管理人之日起,大船船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根据破产管理人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大船重工按照预计清偿率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2亿元。同时,大船重工持有大船船务公司67%股权,对大船船务持续计算的账面净资产预计全部无法收回,产生股权损失0.89亿元(计入“投资收益”科目)。以上合计计提损失金额6.09亿元。

(2)大船钢业公司破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018年年末,大船钢业公司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2.91亿元,因其股东方没有向大船钢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因此大船钢业公司预计无法获得相应的资金用于清偿到期债务。综合考虑大船钢业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事实,大船钢业公司应以清算为基础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参考破产管理人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对于大船船务公司清算资产的评估结果,对于大船钢业公司的长期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按照预计清算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分别计提减值准备3.15亿元、0.71亿元、0.37亿元,合计计提减值准备4.23亿元。

上述因两家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计提的损失总额为10.32亿元,其中包含股权损失0.89亿元、计提坏账准备5.2亿元、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4.23亿元,该10.32亿元全额计入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

2、因其他事项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经与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8年年末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现将减值测试及计提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分述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持有参股企业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船机”)19.61%股权,对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2018年度,武汉船机向公司本部分配特别股利2.44亿元,公司相应确认应收股利、投资收益2.44亿元。2018年底,公司按照谨慎性会计原则对该项金额资产进行了减值测算,测试结果显示,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大于享有的其公允价值的份额,公司相应计提减值准备1.18亿元。

(2)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应收武汉无缝石油钢管有限公司款项金额1.44亿元,应收其下属子公司武汉无缝石油钢管销售有限公司款项金额0.31亿元,鉴于对方单位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上述款项很可能全部无法收回。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以个别认定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5亿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18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拟计提减值准备12.36亿元,包括:计提坏账准备合计6.95亿元,计提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23亿元,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18亿元。上述计提减值准备拟全额计入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12.36亿元,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经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后认为,本次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且计提理由合理、金额充分。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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