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26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景民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七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七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监事会作出决议之日,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天津七所高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中船重工七所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所控股”)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850万元对其控股子公司天津七所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所高科”)进行增资。公司关联方、七所高科另外两名股东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七研究所放弃对七所高科的增资权。
本次增资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七所高科全部股权评估值为26,884.08万元。在该评估结果基础上,七所控股以5,850万元对七所高科增资,增资完成后,七所控股对七所高科的持股比例由71.27%增加至76.40%。
表决结果:7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