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贴资金人民币3,567万元(以下简称“本次政府补助”)。
包含本次政府补助在内,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2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4,154.5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收款单位 | 金额 | 计入本年度收益 | 计入以后年度收益 | 发放 主体 | 获得补助原因 | 补助依据 | 获取 时间 |
1 | 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3,567.00 | 3,567.00 | - |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贴资金 |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监会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 2021年8月20日 |
2 | 其他零星补助 | 587.50 | 502.76 | 84.74 | - | - | - | 2021年7月16日-8月20日 |
合计 | 4,154.50 | 4,069.76 | 84.74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4,154.50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收益4,069.76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及数据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