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11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蓁蓁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文件,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相关内容,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原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
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一般经营项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组织展览展示及文化交流活动、会议服务;公关策划及咨询;翻译服务;物流服务;文娱演出票务的销售代理;日用百货销售;物业管理;舆情监测;影视器材设备、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上述经营范围的业务许可有效期以相关证照为准,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现变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新闻、电子公告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组织展览展示及文化交流活动、会议服务;公关策划及咨询;翻译服务;物流服务;文娱演出票务的销售代理;日用百货销售;物业管理;舆情监测;影视器材设备、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的业务许可有效期以相关证照为准,经营范围最终以
公司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