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2022-030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Alfar
Resources Co., Limited(致远资源有限公司)。
? 本次注销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关的关联交
易。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Alfar Resources Co., Limited(中文名称:致远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lfar Resources”)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大宗商品金属贸易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LON-YERCO.,LTD.现持有其61%的股权,YueDaInverstment Limited持有其14%的股权,香港龙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龙辰”)持有其15%的股权,索灵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现各方股东拟对Alfar Resources进行注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全资子公司LON-YER Co., Limited对Alfar Resources持股比例为61%,香港龙辰对Alfar Resources持股比例为15%,由于香港龙辰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香港龙辰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注销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公司名称:香港龙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日期:2013-04-26
注册资本:16,000,000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观塘道348号宏利广场6楼
业务性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香港龙辰的总资产为1,560,240美元,净资产为1,551,796美元,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1,175美元。
三、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lfar Resources Co., Limited(致远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金属制品、金属矿产品和石油制品的贸易。
注册地址:Rm.19C,LockhartCtr.,301-307LockhartRd.,WanChai,HongKong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LON-YERCO.,LTD.现持有其61%的股权,YueDaInverstment Limited现持有其14%的股权,香港龙辰持有其15%的股权,索灵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相关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美元
财务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2,218.00 | 2,234.78 |
所有者权益 | 2,217.50 | 2,217.40 |
财务指标 | 2021年度(经审计) | 2022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净利润 | -0.30 | -0.05 |
四、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原因暨关联交易的目的
在“双核驱动,产投并举”的发展战略指引下,公司立足长远、稳中求进,大宗商品贸易方面聚焦石油化工主业,压缩金属业务规模,本次注销AlfarResources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公司2015年引入专业业务团队并合资成立了以金属贸易业务为主营业务的Alfar Resources等控股子公司。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和贸易摩擦的影响,国内外金属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金属业务盈利的稳定性带来影响,公司对主要负责经营的业务团队进行了缩编调整,不再开展持货经营业务,只保留受价格波动风险较小的批发业务,Alfar Resources2021年至今未开展相关业务。鉴于以上原因,拟对Alfar Resources进行注销。
五、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Alfar Resources近年来未开展经营业务活动,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2022年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收入、成本和利润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增增、刘振光、刘策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取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