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喜临门股票代码:603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灵芝镇钟家湾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姓名:陈阿裕住所:浙江省绍兴市灵芝镇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二环北路1号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9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华易投资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减少所致。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13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8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 指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上市公司、喜临门 | 指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陈阿裕 |
华易投资 | 指 | 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 |
华瀚投资 | 指 | 绍兴市越城区华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新瀚 | 指 | 杭州新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华易投资可交换债券 | 指 | 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包括16华易EB、华易02EB、华易03EB、华易04EB) |
16华易EB | 指 | 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
华易02EB | 指 | 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 |
华易03EB | 指 | 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 |
华易04EB | 指 | 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四期)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华易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绍兴市灵芝镇钟家湾 |
法定代表人 | 陈阿裕 |
注册资本 | 325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02677226861L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期限 | 2008年6月24日至长期 |
控股股东名称 | 陈阿裕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灵芝镇钟家湾 |
电话 | 0575 8516 1307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除证券、期货、金融及国家禁止和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批发、零售:家具、办公设备。 |
(二)陈阿裕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陈阿裕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3306021962XXXX XXXX |
住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1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间的关系
由于陈阿裕先生持有华易投资80%的股权,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陈阿裕与华易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权结构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易投资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陈阿裕 | 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浙江绍兴 | 否 |
陈萍淇 | 经理 | 女 | 中国 | 浙江绍兴 | 否 |
陈一铖 | 监事 | 男 | 中国 | 浙江绍兴 | 否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华易投资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减少所致。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华易投资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后,债券持有人均可自主进行换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债券剩余债券数量为416,668,000元,以目前的换股价格11.32元/股测算,若剩余债券全部换股,预计将换成喜临门股票36,808,125股(注:由于债券持有人换股意愿及换股价格均有不确定性,最终换股数量亦有不确定性),占公司现总股本的9.32%,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故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存在未来12个月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意向。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7,366,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2%。其中:华易投资通过“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4,778,874股;华易投资通过“华易投资—中信建投证券—16华易可交换债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8,360,000股;陈阿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28,125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2,643,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9%。其中:华易投资通过“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4,778,874股;华易投资通过“华易投资—中信建投证券—16华易可交换债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6,828,907股;陈阿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28,125股;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807,950股。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变动情况列表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权益变动 比例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华易投资 陈阿裕 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77,366,999 | 44.92% | 162,643,856 | 41.19% | -3.73% |
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列表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权益变动 比例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华易投资 | 173,138,874 | 43.85% | 121,607,781 | 30.80% | -13.05% |
陈阿裕 | 4,228,125 | 1.07% | 4,228,125 | 1.07% | 0% |
合计 | 177,366,999 | 44.92% | 125,835,906 | 31.87% | -13.05%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累计换股51,531,093股,其中华易投资一致行动人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36,807,950股。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下降至31.8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下降至41.19%。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如下:
(一)16华易EB的换股情况
华易投资于2016年9月23日发行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华易EB”,债券代码“137014”,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3年。
2017年4月12日,16华易EB进入换股期。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16华易EB共实现换股45,641,783股,其中华易投资一致行动人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债券投资人换股36,807,950股。16华易EB剩余债券数量83,335,000元。
(二)华易02EB的换股情况
华易投资于2016年11月9日发行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华易02EB”,债券代码“137018”,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3年。
2017年5月9日,华易02EB进入换股期。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易02EB共实现换股4,416,961股。华易02EB剩余债券数量0元。
(三)华易03EB的换股情况
华易投资于2016年11月17日发行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华易03EB”,债券代码“137020”,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3年。
2017年5月17日,华易03EB进入换股期。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易03EB共实现换股1,472,349股。华易03EB剩余债券数量133,333,000元。
(四)华易04EB的换股情况
华易投资于2016年12月16日发行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华易04EB”,债券代码“137022”,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3年。
2017年6月16日,华易04EB进入换股期。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易04EB共实现换股0股。华易04EB剩余债券数量200,000,000元。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喜临门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9年9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陈阿裕(签字):
日期:2019年9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9年9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陈阿裕(签字):
日期:2019年9月17日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绍兴市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
股票简称 | 喜临门 | 股票代码 | 60300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 陈阿裕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绍兴市灵芝镇钟家湾 浙江省绍兴市灵芝镇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177,366,999 持股比例:44.9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变动数量:减少51,531,093股 变动比例:减少13.0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9年9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陈阿裕(签字):
日期: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