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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力集团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1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5月12日和2018年5月16日的2016年、2017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电子”)提供银行综合授信累计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2019年9月9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惠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华银(2019)惠州额保字(业务一部)第061-2号)。公司为亿能电子向华润银行惠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债权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保证人: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债权

自2019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9日止,在人民币5,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与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上述业务具体包括:一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

(三)保证方式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

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反担保事项安排

鉴于本公司为关联方亿能电子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合同编号:华银(2019)惠州额保字(业务一部)第061-2号),亿能电子、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反担保人”)已向本公司出具《反担保承诺函》,反担保人愿意用反担保人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财产向本公司提供全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反担保范围包括本公司基于担保合同为债务人代偿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偿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担保合同约定需代为承担的一切费用),以及为实现追偿权所发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本公司拥有在条件具备情况下对亿能电子进行整合的优先权利,结合亿能电子当前的市场开拓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为亿能电子向华润银行惠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亿能电子经营发展提供融资支持,将加快亿能电子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亿能电子、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已向本公司出具《反担保承诺函》,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5005亿元,其中本公司对亿能电子银行授信的累计担保余额为2.4亿元,与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0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31亿元的16.48%,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4、《反担保承诺函》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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