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18年10月25日上午在上海市威海路489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郝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潘吉明先生出差,委托副董事长张海涛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张粮先生出差,委托董事章廷兵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8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38)。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18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经营层与审计机构商谈审计业务约定书具体条款。
详见刊登于2018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18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18年度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经营层与审计机构商谈审计业务约定书具体条款。
详见刊登于2018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18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8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7、以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8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1)。
以上第2、3、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