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分别作如下变更与修订: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6,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514,230,500股变更为514,224,500股。
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514,230,5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14,224,50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230,500.00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224,500.00元。 |
第二十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14,230,500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14,224,500股,均为普通股。 |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其余条款无变化。
根据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就上述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亚普股份公司章程(修订稿)。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