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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讯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4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2019年7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6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前述会议决议,公司将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锁的首次授予的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合计63,00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63,000元,即由人民币40,715.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0,708.8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

2、申报时间: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8月19日8:30-12:0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李达

4、联系电话:0574-86838286

5、传真号码:0574-86829287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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